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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璴丹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香港和中国的上市项目、企业融资、证券交易和并购交易。
陈律师曾代表多家投资银行和拟上市企业(包括国企和红筹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以及相关的证券交易法律服务,协助上市公司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和香港证券和期货条例,曾参予跨境并购交易项目,收购合并项目以及一般商业咨询等。在陈律师负责的项目中,有多个项目曾获得当年亚洲或国际机构颁发的年度最佳项目奖。
陈律师于2001年成为香港执业律师。在2011年3月份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之前,陈律师某知名外所香港办公室担任顾问律师,并曾在本地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
陈律师获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和北京清华大学法律学位。
陈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英语和粤语。
我们的合伙人们从最近的上市交易中分享他们的经验,为希望在香港上市的澳洲公司提供指导。
本文分析生物科技公司以主板《上市规则》十八A上市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此文简述港交所发布的《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总结》和《董事会及董事指引》。
In this article, we will provide a quick synopsis of the key changes to the basic listing requirements of the GEM and Main Board, and an idea of where the proposed changes could have most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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