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润笙

资深顾问

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业务领域

容润笙律师在处理企业商务以及投资基金的有关法律事项拥有丰富经验,曾参与香港和中国公司对具上市潜力的私营公司的策略性投资项目,以及众多企业于在香港、上海及美国的交易所招股上市事宜,并向香港上市公司提供有关符合主版及创业版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企业及证券的法规事宜之法律意见及服务。

容律师除了为企业的日常事务及证券事务,包括一般性的法规及有关证券及期货条例的遵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以外,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及处理基金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核准的事宜。关于各各私营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和股份交易事宜,包括遵守《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中港两地的企业重组、公司收购及管理层收购的各项事宜,容律师亦具丰富经验。

容律师对于在中国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的项目及当中包括技术转移等有关事务,建树良多。他曾参与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于中国及其它东南亚地区的直接投资项目,为符合国际监管及税务规定建立的企业架构安排。

工作经验

容律师于1992年成为香港执业律师,并于1993年获得英国及韦尔斯律师斯执业资格。容律师在1994至1997年间,任职于一总行位于伦敦的律师事务所。他于1997年至2000年间,在本地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并由1998年开始担任其合伙人。

容律师是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名誉法律顾问。 他亦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于两个慈善团体,包括阅读之家(香港)有限公司及伸手助人协会 (慈善团体)。容律师是伸手助人协会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容律师操流利英语、普通话及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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