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富律师是本所香港办公室公司及证券部合伙人,主要专长包括公司融资、并购、资本市场交易、合规事项(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收购守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及一般商业事宜。
刘律师在处理企业及商业事宜相关法律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房地产领域。刘律师曾代表众多企业(包括私人及上市企业),以及私募基金和创投基金处理包含投资控股公司股份转移的交易,而该类公司在香港或中国内地持有高价值的房地产。
刘律师亦就劳动法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曾代表众多客户就雇佣、持续性义务及合同终结等提供法律服务。
刘律师拥有香港及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执业律师资格。
刘律师能熟练地掌握及运用英语、普通话及广东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