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仕达律师曾被《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为“香港年度争议解决之星”,也被《亚太法律500强》列为名人堂律师。他是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仲裁业务的联席协调人。他还被《亚洲法律》评为建筑和争议解决领域的业界翘楚。
《亚太法律500强》把保罗律师描述为:“他是香港杰出的建筑律师,拥有无与伦比的建筑法知识和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丰富的经验,他凭着坚如磐石的法律建议和非凡洞察力,为客户 制定制胜战略。他也能够为就技术和财务分析的准备工作提供信息和指导,并非常善于为客户整合内部和外部资源以提供高质量技术支援”。
《环球仲裁评论》引述一客户对保罗律师的褒奖是:“东亚与太平洋地区最佳的建筑和工业领域争议解决律师” 。
《钱伯斯亚太》引述了以下的评价“保罗仕达律师是香港、中国内地和太平洋地区公认的顶级争议解决律师”。同一消息来源也指:“他擅长组建和领导一个团队,这个团队可以切中所有问题的要害,为客户赢得完美的结果”。
《钱伯斯大中华》引用了客户的如下评价:“他是公司成功整合其在中国的争议解决业务的关键人物。他拥有极其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 这一点看他本人的履历就不言而喻。而真正令我惊讶的是,尽管在团队中最为资深,他依然能够对细节问题观察入微”。另一位客户赞叹道:“他既清楚了解客户的需求,也能交出令人叹服的满意结果。”
《法律名人录》杂志的建筑榜单从近400家律所中甄选出799名上榜律师,并形容保罗律师是“建筑和基础设施争议解决领域的首要选择,也是香港法律界的传奇”。
他的团队在2021年亚洲法律事务杂志的法律奖项评选中赢得了“年度最佳国际仲裁律师事务所”大奖。
工作经历
- 1980年:法学学士学位,彼得学院,剑桥大学(奖学金)。获得剑桥大学颇具声望的Squire法律奖项
- 1988年:文学硕士学位,剑桥大学
- 1989年:律师,Cabinet Frere Cholmeley,法国 - 国际商会仲裁
- 之后,保罗律师在荷兰海牙的美-伊仲裁庭工作,担任伊朗政府部委的法律代表。
- 保罗律师其后又在伦敦的Messrs Frere Cholmeley工作,从事一般商业和诉讼工作
- 1985年 -1990年: 就职于Denton Hall香港和新加坡办公室,开展大型基础设施和仲裁工作
- 1990年—现在:合伙人,万盛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现为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
近期项目
- 过去36年在亚洲完成众多道路、基建、隧道和桥梁仲裁,其中包括香港昂船洲大桥、新马第二通道、香港机场、马来西亚南北大道
-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避免争议的工作
- 20亿港元首宗香港环保工程仲裁
- 数据中心项目司法复核
- 中国和迪拜的材料定价仲裁
- 菲律宾北吕宋高速公路仲裁
- 香港房屋委员会仲裁
- 担任西九龙区管理局法律顾问
- 澳门多宗数百万元的争议
- 非争议性的基础设施工作:就国际承包商竞标香港环保工程提供法律咨询;为数个项目作出风险评估;起草亚太地区建设项目文件;以及就一带一路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专业资格
- 仲裁员,贸仲委(CIETAC)
- 仲裁员及调解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 仲裁员,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 (eBRAM)
- 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
- 仲裁员及调解员,亚洲国际仲裁中心
- 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
- 仲裁员,巴厘岛国际仲裁和调解中心
- 仲裁员,越南贸易商仲裁中心
- 资深会员,香港仲裁司学会
- 会员,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
- 第二任主席,香港建筑法学会
- 顾问团成员,香港红十字会顾问团
- 顾问委员会成员,亚洲国际法学会
- 委员,香港贸易发展局专业服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