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王凯衍律师是本所香港办事处的顾问律师,专注于处理公司及证券相关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募股、要约收购、股权集资、并购、监管合规事宜以及一般公司交易项目。
王律师于2009年毕业于香港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10年获香港大学颁发法律专业文凭。
王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能运用流利的粤语、英语及普通话交流。
股权资本市场业务经验
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77)–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6)–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建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反向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第一电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5)
- 代表美佳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39)–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承销商 –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30)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进行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及承销商 –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89)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进行H股股票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安信国际证券(香港) 有限公司及承销商 – 沧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17)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进行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及承销商 – 东瀛游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82)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进行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星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承销商 – 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79)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进行首次公开募股
- 代表富强证券有限公司及承销商 – 璋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93)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进行首次公开募股
要约收购、私有化及并购
- 代表Central Force Premium Group Limited以无条件强制现金要约方式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银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43)
- 代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6)就由北京春晖青云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以吸收合并方式私有化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青岛西海岸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无条件强制现金要约方式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16)
- 代表国锐集团有限公司以认购新股及清洗豁免方式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建懋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8),并处理相关的特别交易、关连交易及非常重大出售事宜
- 代表青岛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9)处理其极端(收购)交易及关连交易,当中涉及以供股及发行可换股债券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 代表Central Culture Resource Group Limited以无条件强制现金要约方式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泓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6)
- 代表澳优乳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17)就九家联合要约方以强制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方式收购澳优乳业有限公司股份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6)处理涉及其重大子公司股权转让及注资(构成视作出售事项)的非常重大出售及关连交易
- 代表丽丰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25)及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71)处理涉及中国土地使用权的关连交易、非常重大收购及合资格地产收购
代表其他多家上市公司,包括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618)、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75)、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58)、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110)及米兰站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50)等就多项并购、融资、合规及监管事宜(包括全面要约、须予披露交易、重大交易、非常重大交易、关连交易、供股及配售股份等)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