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事务所代表独家保荐人和承销商为天保能源完成H股上市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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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律师事务所(简称"金杜")作为独家保荐人和承销商的香港法律顾问协助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保能源",股份代号:1671)完成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H股交易。

于2018年4月27日上市,此次配售及发售股份合共4,430万股股份,每股定价1.9港元,集资总所得款项约8,420万港元。

天保能源是天津港保税区(海港)唯一一家能源运营商,主要从事热电联产蒸汽,以及电力、供热和供冷。天津天保能源亦是天津唯一一家从事配售电的能源运营商。

金杜团队由公司及证券业务部合伙人陈璴丹律师牵头,并由顾问律师梁启康、徐千证律师、实习律师呂菊萍和法律助理陈廷钰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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