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就多笔重大境外债券融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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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年底以来作为发行方或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协助多家大型国有金融及非金融企业和领先民营企业完成境外债券融资交易。

这些代表性的项目包括*: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行助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5亿美元债券。
  • 代表国泰君安控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新其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并提取发行4亿美元浮息债券。
  • 代表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更新1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
  • 代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提取发行8亿美元浮息债券。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行助力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亿元离岸人民币债券。该债券是首笔非金融企业离岸人民币社会责任债券。
  • 代表五矿地产有限公司发行6亿元离岸人民币债券。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行助力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两期共计19.76亿元离岸人民币社会责任挂钩债券。
  • 代表联席牵头经办行助力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在其5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提取发行两期共10 亿美元债券。
  • 代表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其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 5 亿美元二级资本后偿票据。该发行是2023年香港银行规模最大的符合巴塞尔协议 III 要求的美元资本工具发行之一。
  • 代表珠海华发集团发行人民币19亿元优先级永续债券。该发行是首笔地方国有企业发行的离岸人民币永续债券。

这些交易不仅体现了金杜执行重大融资交易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对推动中资离岸债券多元化健康发展有重要积极意义。

自2021年起,金杜律师事务所连续四年被《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亚太地区第一梯队债务资本市场律所。

 

*注:按发行企业中文名称首字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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