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事务所(简称"金杜")代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核")作为其香港法和中国法的法律顾问协助其发行分别于2023年到期的5亿美元3.875%担保债券、于2048年到期的1亿美元担保债券以及于2025年到期的5亿欧元2% 担保债券。
本次发行为首笔中资清洁能源公司成功发行的期限包含30年的多期限美元债券,也是中广核发行第二笔符合2018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
中广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授权在国内拥有核电项目控股权的三大企业之一,主要致力于电力能源的生产和销售,并建造、运营和管理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站和相关项目。中广核亦是一家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控股的专注于核电的大型清洁能源企业。
此次成功交割标志着金杜自2012年以来协助中广核完成的第六笔离岸债券发行。金杜团队在过去几年助力中广核完成多笔国际债券发行项目包括:(i) 于2012年发行的总计人民币15亿元3.75%的境外人民币债券,(ii) 于2013年发行的总计人民币15亿元3.75%的境外人民币债券,(iii) 于2015年发行的总计6亿美元4%美元债券, (iv) 于2015年发行的总计5亿美元4%美元债券, (v) 于2017年同期发行的7年期5亿欧元1.625%绿色债券及多期限的9亿美元债券。
该项目由金杜香港办公室和深圳办公室团队联合完成。香港律师团队主办合伙人为周浩律师和鲁鸣律师,项目团队包括法律顾问陈妍玏和何绿宁律师。金杜境内律师团队主办合伙人为深圳办公室潘渝嘉律师,并由姚婷婷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