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事务所助力虎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虎视传媒",股票代码:1163)完成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的全球发行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1.29亿港元。
虎视传媒是一家透过媒体发布商指定的经销商,直接或间接连接广告主与媒体发布商的在线广告平台。虎视传媒主要向中国广告主提供海外在线广告服务,主要海外媒体发布商包括脸书(Facebook)、谷歌(Google)、Snapchat、推特(Twitter)及雅虎(Yahoo)。
运用在电信、媒体、娱乐和科技领域丰富的经验并借助雄厚的团队实力,金杜香港*股权资本市场团队近年承办了多个赴港上市项目,包括2020年的伊登软件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的瑞诚(中国)传媒和家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的澳狮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和Zhicheng Technology Group Ltd.;2017年的普天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2016年的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等上市项目。
金杜跨境法律服务团队由金杜香港团队、珀斯团队和伦敦团队组成。金杜香港团队负责香港上市部分,主办合伙人为陈博志,项目团队包括吴嘉骏以及刘家其。金杜珀斯团队及伦敦团队就虎视传媒在澳大利亚及英国业务相关的适用法律的披露提供协助,主办合伙人为 Nigel Hunt 以及Greg Stonefield。
*任何提及"香港"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表述应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