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成功协助第二支离岸基金迁册来港并注册为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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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河资本有限公司(简称东河资本)将其早前设立的一支开曼互惠基金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IVA部第8A分部迁册来港并注册为一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简称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该基金将以River Capital China Select Fund OFC的名义运作。该基金是自2021年11月1日香港实施基金迁册制度以来第二支非香港投资基金迁册来港并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东河资本是一家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发牌(中央编号:BGT071)并向专业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香港公司。

本项目中,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东河资本的法律顾问。本项目由金杜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兼香港基金业务主管江竞竞律师牵头,由吴立雯律师、王亚坤律师、陈嘉聪律师和法律经理张婧提供支持。

江竞竞律师表示:“我们很荣幸协助东河资本成功将其开曼互惠基金迁册来港并注册为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并成为香港基金迁册法例生效以来基金迁册来港的第二个成功案例。随着有限合伙基金(LPF)制度以及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结构的成功推出,我们看到基金管理人对于在香港设立基金或将其现有的离岸基金迁册至香港的兴趣与日俱增。最新数据显示,自2021年5月香港特区政府就OFC设立推出财政补贴制度以来,香港新增63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有76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142支子基金和近500支LPF在香港注册成立。香港这两种基金结构发展并驾齐驱,势头强劲。我们相信香港基金行业的生态系统将继续蓬勃发展,变得更加成熟和完善。”

东河资本创办人潘知洋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可以率先受惠于香港的基金迁册制度。从递交迁册申请后,证监会仅用了3个星期就予以批准。证监会以务实的态度,高效、迅速地处理我们的基金迁册申请,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我们决定将旗下基金从开曼群岛迁出,是因为香港提供了一个更具优势的基金结构,使基金的运作更容易、更高效、更具成本效益及竞争力,因而能够更好地为投资者创造回报。我也在此感谢江竞竞律师和金杜团队的专业支持,他们的专业能力,尤其是他们能够为客户提供既符合法律又务实可行的建议,以及他们事在人为的态度,在本次基金顺利且成功地迁册来港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凡提及"香港"或"香港特区",将被诠释为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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