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乐(Peter Bullock)是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的资深顾问,现担任多家知名IT电讯品牌以及TMT系统/服务的投资人和用户的代理律师。就网络风险、数据法、金融技术和数字经济等监管领域以及劳动法和竞争法相关事宜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同时,他在诉讼、仲裁、调节和调查方面也具有丰富经验,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可的调解员。
在高科技方面,潘乐律师处理的事务包括技术采购、技术授权、知识产权实施和执法事宜。他曾在香港和海外参与多宗与大型资讯系统和电讯项目有关的仲裁、诉讼、公众咨询和调解,还曾为香港证监会调查和竞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在TMT方面,潘乐律师曾助力用户大型信息系统变更项目,从而与供应商建立关系并存入系统。他还定期就云服务、网络安全和危机应对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机构的关系以及大中华地区内外的TMT合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在劳动法方面,潘乐律师曾参与香港法院的多宗经典案件,包括Cantor Fitzgerald诉博雅(Boyer)(及其他人士)案件和Tullett Prebon诉Nick Chan(及其他人士)案件。他还就限制性契诺和合约诠释提供法律意见,熟谙如何在客户对个案胜诉的期望与关键司法辖区的决定所产生的广泛判例影响之间保持平衡。
潘乐律师自2002年起持续荣获《亚太法律500强》TMT领域知名律师,并自1996年起持续荣获《钱伯斯》TMT领域知名律师。他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和劳动法领域的杰出表现也获得了《钱伯斯》和《亚太法律500强》的认可。
在2015年《钱伯斯亚太概览》中,潘乐律师获得极高赞誉:"极具市场经验、熟知如何协助IT领域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和争议解决",在知识产权和IT领域"处理争议事务精益求精"。客户评价他"处理事务简明直接,易于理解",并赞扬他"拥有深厚知识、深刻判断和长年如一的卓越服务水准。"
《钱伯斯亚太概览》还引述客户的评价,称赞他 "能够及时应答咨询,处理事务条理清晰,取得令人满意的商业结果","即使是高深的技术问题,他都能够迅速理解,按时完成工作,提供资料" 。
工作经历
争议解决
- 成功代表一家在新加坡上市的CMM5认证软件开发商处理其与香港政府之间有关交付政府部门主系统的争议,并获得完整仲裁判决。
- 代表全球领先的电讯网络供应商处理与一家香港移动网络运营商之间有关提供和扩展香港3G网络的合约争议。
- 代表航班信息显示系统的主要系统供应商处理有关新香港国际机场投入使用的公众咨询。
- 在一宗针对澳洲供应商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请的仲裁中,代表意大利不锈钢板采购商,并就从中国至意大利的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金属损毁,成功取得赔偿。
- 代表原告(胜诉方)参与e-silkroad.net Limited与Icered.com Limited之间的互联网诽谤案。
TMT
- 一家法资国际保险集团的亚洲公司实施一个覆盖八个国家的区域打印流程标准化项目,并将系统整体出租予一家知名国际服务供应商。
- 助力一家日本系统和服务一站式供应商将一系列数据中心外包给香港银行和电讯业的客户。
- 助力香港天然气公司就重要SAP系统实施与埃森哲(Accenture)进行谈判和编制文件。
- 多年来一直代表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国际知名酒店公司处理一系列室内娱乐系统和云服务的系统采购合约。
- 就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启用的采用智能卡技术的旅客及车辆司机自助出入境检查系统有关的供应、知识产权和项目风险事宜向总承包商提供意见,合约金额达8亿港元。
知识产权
- 代表力生(liksang.com)抗辩索尼提出的一系列诉讼(首先在香港,然后在英国),诉讼声称在香港运营的某个互联网站提供的PlayStation系列产品为平行进口商品。
- 代表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处理QQ平台的印度授权和相关期权协议。
- 就与一家中国领先的饮料生产商之间的赞助协议向某英超足球俱乐部提供意见。
- 就覆盖亚太地区14个司法辖区的数据保护标准化项目向一家专业服务跨国公司的保险经纪提供意见。
- 作为仲裁员裁定逾25宗域名仲裁案件。
劳动法
- 在Cantor Fitzgerald诉博雅(Boyer)(及其他人士)案件中向原告提供法律意见,获颁中间禁令,并将案件诉诸审讯(和相关劳资审裁程序)。该案件涉及一家权威机构在香港强制执行终止雇佣后的限制性契诺。
- 在香港一审法院进行的Tullett Prebon诉Nick Chan(及其他人士)案件中,向被告提供意见。该案件涉及某经纪部是否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从一个经纪行转到对手经纪行。
- 代表总部位于香港的国际建筑商处理针对一名前董事提起的竞争性业务申索,声称其违反终止雇佣后的限制性契诺。
- 在一名女性经理就性骚扰和歧视针对一名高级经理提出的申索中,代表香港上市电脑硬件生产商辩护。
- 在一宗前雇主声称违反保密责任和限制性契诺而提起的诉讼中,成功为前雇员跳槽至一家付费电视软件开发商一事辩护。
执业资格
- 1988年:英格兰及威尔士执业律师
- 1997年:香港执业律师
会员资格
- 调解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 会员,香港电脑学会
- 会员,国际技术法律协会
- 成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专家组
- 会员,电脑和法律协会
- 成员,香港创新科技署、英国商会
学历
- 1985年:法学(荣誉)学士学位,英国布里斯托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