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律师是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公司及证券部合伙人兼香港基金业务主管。江律师同时担任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协会创会会长、香港金融发展局政策研究小组成员、香港中国金融协会理事以及安徽省政协委员。
江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各类国际私募基金的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创业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母基金、信贷基金、债务及夹层基金、基金二级市场基金及对冲基金。江律师在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关于独立管理账户、共同投资及附带权益结构设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同时,江律师对全球所有主要基金设立地的基金结构十分熟悉,包括开曼群岛、毛里求斯、新加坡、英属海峡群岛、英国、卢森堡及特拉华州等。江律师亦曾在大型私募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中为买方及卖方提供法律咨询。江律师在设立香港本地基金方面经验尤其丰富,参与了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的制定,推动各项配套制度的落地,主导设立了市场上近百分之三十的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并主导推出了市场首份及第二份有限合伙基金年度报告。
江律师曾为欧洲及亚洲的多家大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机构投资人提供咨询,包括Triton、Europa、渣打银行、瑞银集团、CIMB、Equis、及多个国家的主权财富基金。江律师同时为大量中资机构客户提供与基金设立或投资有关的服务,包括中国平安、中金资本、中国人寿(海外)、太平金控、光大控股、国科瑞华、国科嘉和、新华资本、中广核集团、华润创业及中银集团投资等。
江律师2017年入选《亚洲法律杂志》"亚洲40位40岁以下最杰出青年律师"榜单,被评为亚太地区40位40岁以下最杰出青年法律人才之一;2020年入选《商法》"中国业务青年精英律师榜单",被评为为中国30位青年精英律师之一;2022年入围《金融时报》年度亚太创新律师大奖;并连续被《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推荐为投资基金领域领先律师。
江律师拥有香港及中国律师执业资格。江律师的母语是普通话,并讲流利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