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领域
邰红律师拥有超过27年的知识产权从业经验,在加入金杜之前,曾于中国最大的知识产权公司之一长期担任副总经理。
邰红律师是制药和医疗保健相关知识产权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她代理了诸多专利无效和侵权诉讼的重大案件,包括辉瑞公司(Pfizer)的西地那非(万艾可®)以及阿托伐他汀(立普妥®),阿斯利康公司(AstraZeneca)的替格瑞洛(倍林达®),拜耳公司(Bayer)的利伐沙班(拜瑞妥®),罗氏集团/中外制药公司(Roche/Chugai)的托珠单抗(雅美罗®)和玛巴洛沙韦(速福达®),诺和诺德公司(Novo Nordisk)的利拉鲁肽(诺和力®),诺华公司(Novartis)的沙库巴曲缬沙坦(诺欣妥®)和艾曲泊帕(瑞弗兰®)。
邰红律师连续多年在国际知识产权界被MIP和IAM评为世界领先的专利从业者和领先律师之一。邰红律师于2016年至2020年连续被《钱伯斯亚太指南》(Chambers Asia Pacific Guide)评为知识产权非诉讼类的"业界贤达"。 她还被选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领先专家之一,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授予"中国第一位领先专利律师"之一的称号。邰红律师还担任INTERPAT 以及RDPAC(研发药物协会委员会)的长期法律顾问。
邰红律师的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 代表辉瑞公司(Pfizer)处理备受瞩目的西地那非(万艾可®)案的无效和诉讼程序。 经过九年的战斗,邰红律师最终分别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得了对客户有利的裁决。 该案被《华尔街日报》等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并被评为2008年度"八大年度知识产权案"之一。
2. 代表辉瑞公司对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阿托伐他汀(立普妥®)专利无效纠纷做出的不利裁定提起上诉。邰红律师最终与其他诉讼人合作,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取得了重大胜利。
3. 代表阿斯利康公司(AstraZeneca)为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替格瑞洛(倍林达®)专利无效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客户取得胜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8年度50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并被中国商法评为2019年度最佳交易之一。
4. 代表诺华公司处理诺欣妥(通用名缬沙坦沙库巴曲钠)系列专利无效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宣告维持诺欣妥复合物专利有效。该案被《商法》评为2021年度知识产权杰出交易。
5. 代表安斯泰来公司处理安可坦®(通用名恩杂鲁安)行政诉讼案件,此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取得了有利判决。
6. 代表拜耳公司处理拜瑞妥(通用名利伐沙班)专利无效案件,该案件被评为2020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十大复审无效典型案例。
7. 代表罗氏公司处理速福达®系列案件,其中一件无效案件被评为2021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十大复审无效典型案例。
8. 代表阿斯利康公司处理安达唐®(达格列净)系列案件,在一系列专利侵权行政裁决中,最终获得胜诉裁定。
除此之外,邰红律师还是知名讲师和许多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 邰红律师多年来一直担任"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课程的知名讲师,"专利复审和宣告无效"是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为新专利代理人开设的入门培训课程。
2. 参加专利法第三修正案的研究。邰红律师与他人合著了5万字的论文,内容涉及无效请求程序的性质,该论文收录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出版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第三修正案研究报告》中。
3. 带领团队进行CNIPA的软性研究项目,名为"中国在海外寻求专利保护的申请人的成本和策略研究"。
4. 带领团队进行中国知识产权协会的研究项目,名为"准确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比较研究"。
5. "全球专利链接比较研究报告和在中国实施建议的报告"(2019年)团队负责人。
6. 《中国化合物专利稳定性报告》(2020年)负责人。
7. 《专利链接制度比较研究》一书的第一作者。
8. "复合专利稳定性比较研究"的第一作者。
工作经历
邰红律师于1993年开始职业生涯,并于2019年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加入金杜之前,邰红律师曾于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专利团队管理、重要和复杂事务以及案件的处理。
教育背景
邰红律师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北京大学,分别获得应用化学学士学位及高分子辐射化学硕士学位,又于2003年,获得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邰红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