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迎圆

顾问

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刘迎圆律师的执业范围涵盖众多类型的公司交易,当中涉及企业融资、并购、接管和非争议监管合规。

刘律师经常协助国内和国际客户处理香港上市事宜和并购交易。她有丰富的私营和民营收购、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重组和私有化,以及香港证券法规经验。

刘律师在2005年毕业于曼彻斯特大学,并在2006年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取得法律硕士学位。

她拥有香港执业资格,并能说流利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

相关经验

  • 就新城悦控股有限公司的5.8亿港元全球发行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担任独家保荐人和全球协调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 就某从事企业服务的公司的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申请担任联席保荐人摩根士丹利和摩根大通的法律顾问
  • 就绿叶制药集团的7.64亿美元全球发行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向担任联席保荐人和联席全球协调人的瑞银证券香港、花旗环球金融亚洲和中信证券融资(香港)提供法律咨询
  • 就上海拉夏贝尔服饰的13亿港元全球发行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向作为独家保荐人的中金公司以及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的里昂、杰富瑞、海通国际和鼎佩证券提供法律咨询
  • 就中国华融澳门(香港)投资控股作价2亿港元认购在香港交易所主版上市的弘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提供法律咨询
  • 就国开国际控股(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子公司)以14亿港元认购中国新城镇发展(股份代号:1278)提供法律咨询
  • 就顺风光电国际(股份代号:1655)斥资人民币30亿元收购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及相关涉额35亿港元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提供法律咨询
  • 就领先的香港上市电力公司华润电力(股份代号:0836)拟透过安排计划与华润燃气(股份代号:1193)进行涉额540亿港元的合并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新城发展控股(股份代号:1030)的控股股东提出的6.61亿美元私有化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 就利星行以4亿美元Seven Group Holdings 收购中国Caterpillar的经销商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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