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桦

顾问

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林晓桦律师的执业领域涵盖兼并和收购、债务追收、不良资产处置、跨境投资及融资、公开收购、私有化、股份回购、证券、股权和债务融资、私募股权投资、一般商业交易和香港上市公司的持续合规事宜。她对公开拼购、上市公司私有化、债券上市及众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处理上市后合规事宜和公司治理事宜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在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前,林律师在一家著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资深律师及曾于一间领先跨国银行从事监管及合规工作。

林律师以一等荣誉(院长名单)获得香港大学学士学位,她亦获得了伦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林律师拥有香港律师执业资格。

林律师通晓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

主要项目包括代表*:

重组

  • 海隆控股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协议安排实施的境外美元债重组。是次复杂的交易于2021年5月18日生效,是中国油气行业成功完成的首个境外债务重组。

交换要约、全面收购要约及同意征求

  • 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收购及投资

  • 北京健康(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北控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HKEX: 2389),参与1) 将其子公司北京北建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售公司”)的全部股权出售予北京融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买方”),总代价为人民币 7.96亿元(约合8.96亿港元);2) 同时北京众成互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出售公司提供年利率为6%的一年期贷款。
  • 一家香港上市的中国再保险企业集团收购一家英国保险和再保险公司,收购价款逾8亿美元。
  • Hennessy Capital Investment Corp. V(一家已上市的SPAC公司),与智加科技(Plus,原名Plus.ai)(一家全球领先的重卡自动驾驶公司)达成最终合并协议。合并完成后,智加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条款,合并后的公司市值约为33亿美元。
  • 华冠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香港的建筑公司均安控股有限公司(HKEX:1559)大约22.22%的股权,触发了鼎珮证券为及代表要约人华冠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2.165亿港元收购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HKEX:34)透过其附属公司以总代价39亿港元收购了中国三项物业发展项目。
  • 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参与中国外运间接持有的九家目标公司的股权相关交易,总代价为人民币5.5亿元。
  •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HKEX:1918),参与以63亿港元收购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HKEX:3900)约24%的股权。

筹资和贷款

  •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HKEX:991)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H股提供法律服务。中国大唐集团获得了清洗豁免。H股发行所得款项总额约62.2亿港元(约8亿美元)。
  •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EX: 3383)发行24亿港元担保可交换债券,可兑换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HKEX: 3319)2026年到期的H股。
  •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HKEX:1238)发行的19.9亿港元可换股债券。
  •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EX:884)发行的27.9亿港元可换股债券。
  •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博纳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本金1亿美元的贷款融资。
  • 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向华融柏润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为2亿美元的两笔贷款融资。
  • 代表一家国企上市公司与香港和中国的多家贷款机构进行外部融资和银团贷款安排。

巨灾债 (首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 世界银行处理其首个于港交所挂牌的巨灾债券,当中包括巨灾债券和巨灾掉期联合交易,为智利政府提供共6.3亿美元的地震保险。这是世界银行迄今最大宗(以交易金额计)针对单一国家的巨灾风险转移交易,也是其第十九次发行巨灾债券,以及第二次为智利发行巨灾债券。

公开收购及私有化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作为铧金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方作为华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HKEX:982)私有化的要约人提供不超过1,682万港元的融资以支付该建议下的应付代价。
  • 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KEX: 1049,“时富投资”)全资附属公司Celesti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拟收购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HKEX: 510)的全部已发行股份。股份收购建议之最高价值约为6,335万港元。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HKEX:175), 一家专注于乘用车开发、制造和销售的汽车制造商,处理其从Geely Group Limited拟收购极氪智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当地从事电动汽车相关产品的研发、采购和销售的控股公司)约10.34%已发行股本。对价约56亿元人民币。
  • 华冠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香港的建筑公司均安控股有限公司(HKEX:1559)大约22.22%的股权,触发了鼎珮证券为及代表要约人华冠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2.165亿港元收购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 代表意达利控股有限公司(HKEX:720)拟9.6亿港元收购VMS Auto Italia Fin Services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该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和反向收购项目。
  • 协助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子公司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HKEX:6098)收购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約71.17%股份及建议自愿撤销蓝光嘉宝H股上市地位,收购及要约的总对价约为97亿港元。
  • 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通过自愿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收购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90)之全部已发行股份。珠海港的应支付总代价将约为21亿港元。
  • 海鑫集团有限公司(HKEX:1850)通过浩德融资有限公司为及代表Standard Dynamic Enterprises Limited(要约人)提出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将所有已发行股份售予要约人。
  • 华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EX:1700)被Octopus (China) Holdings Limited 通过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下的协议安排私有化的交易。
  • 自然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作为受要约公司参与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代表要约方提出之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以收购受要约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 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KEX:157),通过Efficient Market Investments Limited和Adventa Group Limited以3.78亿港元(约4824万美元)的总对价向远东仓储航运(巴拿马)股份有限公司(东森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证所:2614)全资子公司)和保经控股有限公司出售自然美51%已发行股本。根据《收购守则》,该交易触发了要约人的无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收购要约。
  • 香港上市公司鸿福国际有限公司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回购其所有已发行股份。
  • 华泰资本财务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及财务顾问,根据香港法律实施安排和资本回报计划,对Enic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进行私有化。
  • 青岛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前称为华脉无线通信有限公司) (HKEX:499),参与China Qingdao International收购其股份以及招商证券(香港)代表China Qingdao International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收购华脉无线通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自愿一般要约、代表要约人收购香港主板上市发行人金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HKEX:801)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尚未兑换的可换股债券。
  • 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作出的强制性一般要约、代表Huarong Financial Services Asset Management L.P.收购香港主板上市发行人太平洋实业控股有限公司(HKEX: 767)所有已发行股份。
  • 投资方参与New Element Investments Limited为收购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融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勤达集团国际有限公司)(HKEX: 1172)60.82%已发行股本进行融资所发行的本金为7.8亿港元、票面利率为11%的票据。

高收益债务交易

  • 一系列由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EX: 3383)、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HKEX: 1233)、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HKEX: 1966)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EX: 1777)、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HKEX: 1589)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KEX: 884)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HKEX: 813)及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高级债券及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 新昌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其发行1亿欧元的增信债券。

*含加入金杜前完成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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