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领域
黄春光律师的专业领域为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基金投资,跨境并购业务及中外企业的跨境公司重整业务。
客户评价极其专业,反馈迅速对不同投资行业及法律都有精深了解,并能提供有创新的建议。 客户尤其满意黄律师能够在非常紧凑的时间内管理多项复杂大型交易并提交杰出的工作成果。
黄律师对涉及中国的境内外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及兼并收购业务有丰富和独特的经验。黄律师曾多次代表众多中外基金发起人和投资者(包括主权财富基金)设立或投资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离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业界少数几位可以同时代理中外基金发起人设立人民币和离岸股权投资基金的专业人士之一。黄律师还参与了大量欧美和本土股权投资基金、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在全球的投资和并购业务,涉及酒店、文化媒体、食品、医药、医疗、零售、房地产、电子商务、教育、金融、矿产、钢铁、能源、畜牧、工业制造等行业。黄律师主导的代表性的大型项目包括:代表CMC发起设立一支境内人民币基金和一家境外控股公司,向腾讯、阿里巴巴及其他投资人募资人民币上百亿元对影视文化行业进行投资。本交易入选ALB香港2016年度并购交易名单; 代表国家开发银行与某中东主权基金共同在开曼发起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的母基金。本交易入选金融时报2016年度亚太创新律师评选—公司法及商法创新交易名单;及代表港中旅酒店有限公司向TPG及高盛收购英国大型酒店集团Kew Green Hotels的所有股权。Kew Green Hotels在英国拥有44家酒店并管理经营其他11家酒店。该项目是中国投资人迄今在欧洲酒店业规模最大的收购项目。
黄律师在代表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进行复杂的公司重整业务和代表投资人收购、处置和追索破产和不良公司和债务方面拥有极为丰富的经验。黄女士自2000年以来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北京多年致力于企业跨境重整业务。历年来,黄女士曾多次参与跨国公司和大型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 进行美国和中国的庭内及庭外的公司重整(包括中国企业破产法(2006)和美国破产法第11章项下的破产重整以及第363款项下的资产出售)。她曾代表重整程序里的各方,包括重整公司、投资人、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及调解人,涉及的案件行业包括太阳能、航空、电厂、能源、金融、通讯、林业、户外用品、工业制造、房地产、教育等。黄女士参与的重整项目通常都会涉及大量的公司并购、资产处置、融资、恢复上市、诉讼、追索、劳动争议等各个方面的业务。
黄律师现任国际破产重整业务从业人员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中国区主席。黄女士曾多次在国际性的大型研讨会上就企业跨境重整业务和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言, 并在多家国际性的学术和行业刊物上发表文章著作,还曾被多家媒体采访。黄女士还经常就公司重整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构和主权基金提供咨询服务。黄女士在2012年6月受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官大学和世界银行邀请,对来自中国30个省市的负责破产重整案件审理的170多名法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跨境破产重整业务培训。
黄律师是业界少数几个同时拥有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和美国法律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基金投资和公司重整专业人士之一。黄律师近期荣获《亚洲法律杂志》"2019年中国15佳女律师"称号。在引领和推动金杜业务增长的同时,黄律师凭借她在跨境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和基金设立、及公司重整等业务领域多年来丰富的经验以及杰出的执业能力荣登榜单。黄律师于2013和2015年两次获得EuromoneyLMG颁发的亚洲年度"最佳破产及重组"杰出女合伙人大奖,并被钱伯斯(the Chambers)誉为亚洲最杰出股权投资和重整合伙人之一。
工作经历
黄女士于2011年4月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加入金杜之前,黄女士曾在美国一流律师事务所执业长达13年(其中8年在纽约执业),包括自2006年开始担任美国某顶尖律师事务所纽约和香港办公室合伙人。
黄女士于1993年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在美国Villanova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学位(J.D.)。
黄女士的工作语言是中文和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