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伟德

合伙人

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骆伟德是本所香港办公室的合伙人,专注于办理范围广泛的交易,包括并购、企业融资和结构制定,以及资本市场。

骆律师的经验延伸至私营与公营收购、首次公开发售、企业重组和私有化,以及香港与中国证券监管。骆律师曾就多个香港与中国的重大交易而向外国与中国企业和银行提供咨询。

回香港工作前,骆律师在另一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的北京与上海办公室担任管理合伙人。

骆律师多年来一直被多个法律指南和评比机构评为杰出律师。在2014年,《亚太法律500强》引述资料来源道,"骆律师拥有'非常敏锐的商业触角'"。自2012年以来,骆律师一直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推荐为香港并购杰出律师。  

骆律师曾就多个著名交易而提供咨询,其近期参与的项目包括*:

  • 国开国际作价14.5亿港元认购香港与新加坡上市的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 
  • 就绿业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售以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向担任承销商与联席保荐人的瑞银香港、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以及[中信证券企业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rporate Finance (HK) Limited)提供咨询。该项目集资7.64亿美元,成为过去三年内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售 
  • 就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的61.1亿港元反向收购,从其控股股东上海实业收购中国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实城开的59%权益,向担任财务顾问的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提供咨询
  • 就复星国际的48.8亿港元配股,向其提供咨询 
  • 就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拥有子公司[京能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Jingneng Clean Energ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的10亿元人民币债券发行,向担任联席账簿管理人的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巴克莱银行、[中信证券企业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rporate Finance (HK) Limited)、大和资本市场(香港)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平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咨询
  • 就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的25.7亿港元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及根据144A规则 和S条例发售而提供咨询
  • 就建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200万美元有担保10%可换债券(于2015/2016年到期),向其提供咨询。该等可换债券可转换为在联交所主板市场上市的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 

骆律师的工作语言是普通话、广东话和英语。  

*包括在加入金杜前完成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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