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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继续批准中国产品的关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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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军孙裕吉,张无寒

1. 针对部分特定的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将推迟,部分特定中国产品被批准可豁免于301条款关税

2019年8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下简称 "USTR" )宣布,对部分中国商品类别,例如手机,笔记本电脑,视频游戏机等产品的10%关税实施将推迟至2019年12月15日(成为"清单4B产品")。

之前,2019年8月7日,USTR批准了针对 "清单3产品" 的15项关税豁免申请,该豁免涉及10种特别说明的产品。

• 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至2020年8月7日到期。

• USTR 于2018年9月24日对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产品征收的10%关税,并在 2019年3月2日提高至25%。

2. 截止2019年8月7日,美国政府已批准了三千多项关于中国产品的关税豁免

美国政府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征收额外关税,以应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中国有关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行为、政策和做法的调查。

针对中国进口产品的惩罚性关税,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分四轮实施:

(1)自2018年7月6日起,对价值约34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每年征收25%的关税 (称为 "清单1产品")。 受到该关税不利影响的美国公司可以在2018年10月9日前申请豁免于该关税。至今,USTR一共批准了6轮共2760关税豁免申请。

• 2018年12月28日,USTR批准了针对清单1的984项关税豁免申请。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截至2019年12月28日到期。详见联邦通知。

• 2019年3月25日,USTR批准了针对清单1的87项关税豁免申请。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截至2020年3月25日到期。详见联邦通知。

• 2019年4月18日,USTR批准了针对清单1的348项关税豁免申请。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截至2020年4月18日到期。详见联邦通知。

• 2019年5月14日,USTR批准了针对清单1的515项关税豁免申请。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截至2020年5月14日到期。详见联邦通知。

• 2019年6月4日,USTR批准了针对清单1的464项关税豁免申请。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截至2020年6月4日到期。详见联邦通知。

• 2019年7月9日,USTR批准了针对清单1的362项关税豁免申请。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截至2020年7月9日到期。详见联邦通知。

(2)自2018年8月23日起,对价值约16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每年征收25%的关税 (称为 "清单2产品")。受到该关税不利影响的美国公司可在2018年12月18日前申请豁免于该关税。

• 2019年7月31日,USTR批准了针对清单2产品的292项关税豁免申请。此次关税豁免持续有效1年截至2020年7月31日到期。详见联邦通知。

(3)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价值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每年征收10%的关税 (称为 "清单3产品")。这一关税税率原计划在2019年1月1日提高至25%,但增税的实施后来推迟至2019年3月2日。受到该关税不利影响的美国公司可以在2019年9月30日前申请豁免于该关税。

• 如上所述,USTR在8月7日批准了15项关税豁免申请。

(4)自2019年9月1日起,对价值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其中的部分产品每年征收10%的关税(成为"清单4A产品"),详见USTR清单4A。USTR于2019年8月13日宣布,对价值300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的另一部分产品例如手机,笔记本电脑,视频游戏机,鞋类等产品的10%关税实施将推迟至2019年12月15日,以免影响美国消费者在圣诞节前的购物。详见USTR清单4B。

• USTR计划发布但目前尚未发布针对清单4产品的关税豁免申请程序。

3. 关于清单3关税豁免申请尚未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目前获得关税豁免的产品包括:

• 塑料容器,每个容器包括桶和盖子(相关HTS编码3923.10.9000);

• 注塑聚丙烯塑料盖或盖子,每个重量不超过24克(相关HTS编码3923.50.0000);

• 高韧性聚酯纱线不超过600分特(相关HTS编码5402.20.3010);

• 重量超过25克/平方米但不超过70克/平方米的非织造布,未经浸渍涂层或覆盖(相关HTS编码5603.92.0090);

• 钢制宠物笼(相关HTS编码7323.99.9080);

• 用于家庭购物的推车,非机械推进,每个推车有3个或4个轮子(相关HTS编码8716.80.5090);

• 所有豁免产品类别详见联邦通知。

4. 关于清单4关税豁免申请程序尚未发布,中国服装行业将受影响:

截至第四轮惩罚性关税,美国对中国进口的成衣,服饰配件,上游面料和辅料进行征税,涉及产品如美国海关关税编码表(HTSUS)第61章与62章下的裤子,衬衫,裙子和大衣,第50章的丝绸和第51章的羊毛等。对于中国而言,美国是中国纺织服装行业最大的出口市场,关税将会对服装企业影响较大。对于美国而言,中国出口的纺织品服装占美国进口的三成以上,如此高的市场依存度在短期内无法完全替代。因此,一些专家认为,关于服装产品的豁免申请结果可能相对乐观。

5. 关于清单2关税豁免申请已截止,已获得关税豁免的产品包括:

• 汽油或液体丙烷发动机,每个排量超过2升但不超过2.5升(相关HTS编码8407.90.9010);

• 口腔冲洗器(牙科喷水机)(相关HTS编码8424.89.9000);

• 电动机,每台输出额定值不超过800 W(相关HTS编码8501.52.4000);

• 机器人,可编程,高度不超过40厘米,宽22厘米(相关HTS编码8543.70.9960);

• 数字临床温度计,每个价值不超过11美元(相关HTS编码9025.19.8040);

• 所有豁免产品类别详见联邦通知。

关于清单2的关税豁免申请已经截止,目前已提交2900多份申请,近10%的申请获得批准,部分申请仍在审查过程中。在豁免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司中,有知名中国企业的美国关联公司或子公司,还有知名非中资跨国企业。这些公司获得关税豁免的产品包括转速传感器,气流增强器,台面安装式分配器,可扩展聚合物珠等。

6. 产品关税豁免同时适用于未提交申请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已被批准或者将要被批准的产品关税豁免申请也将有利于那些没有提交任何产品豁免申请的进口商。USTR的关税豁免将以产品为基础做出决定,因此,无论进口商是否提出申请,针对特定产品的关税豁免决定都将适用于所有该类进口产品。

7. USTR将会持续公布更多关税豁免许可

• USTR于2019年7月31号和8月7号发布的关税豁免是分别针对清单2和清单3的第1轮批准,对于那些已经提交了申请,而其申请仍然处于审查阶段的美国进口商们来说是一个好迹象。

• 关于清单3的关税豁免申请至2019年9月30日截止,企业应抓住时机,提交豁免申请。

• 关于清单2的关税豁免申请已经截止,在目前已提交2900多份申请中,有近10%的申请获得批准,部分申请仍在审查过程中。产品关税豁免申请的决定今后将定期公布。

• 我们特别注意到,一些中国企业的关联公司或子公司提出的豁免申请仍在审核中,如缩醛支架、 缩醛联轴器、塑料联轴器、软管倒钩、尼龙适配器配件、O形圈固定器等产品。

• 一些中国企业的关联公司或子公司提出的豁免申请未得到批准,申请涉及ABS材质浴缸、垂直气孔生长系统、气雾栽培系统、低温蒸馏塔、换档锁定电磁阀等特定产品。

• 豁免申请的审核依据如下:

(i) 该产品是否只能从中国进口。

(ii) 对特定产品征收额外关税是否会对申请人或其他美国利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iii) 特定产品是否具有战略重要性,或者是否与 "中国制造2025" 等中国产业规划有关。

8. 利用首次销售规则合理降低关税

除了关税豁免申请,企业也可以使用首次销售规则,大幅降低商品的美国进口关税。根据首次销售规则,美国海关对成交价格认定上的标准则是"明确无误以美国为出口目的地"的销售下的价格。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多层交易情况下,目的地为美国的销售价格(如生产商卖给经销商的价格)和销售至美国的价格(如经销商卖给美国进口商的价格)可能截然不同。 让符合条件的商品在现有的供应链安排下采用低于美国进口商实际支付货价的价格向美国海关进行申报,可以降低商品的美国进口关税。但是,由于美国的海关和国际贸易立法严密而又纷繁复杂,应预先充分考虑具体操作中其在美国法下的合规性。

9.中美贸易战的未知前景

中国商务部8月6日宣布,中国相关企业暂停新的美国农产品采购,中国商务部此举被认为是对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宣称对3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的强硬回击,也是中国与美国贸易争端的最新升级。许多专家认为,贸易战将会持续一段时间,在即将到来的2020年11月3日美国总统大选背景下,贸易战将走向何处,前景仍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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