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冲突爆发之后,美欧等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实施的全方位制裁,对俄罗斯的经济造成了沉重打击,卢布汇率发生严重贬值。俄罗斯随即采取了应对措施,2022年3月31日普京总统发布总统令,规定俄罗斯与“不友好国家”买方之间的天然气供应合同使用卢布进行结算(“卢布结算令”)。截止到5月底,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俄气公司”)签订有天然气供应合同的54家欧洲企业中,除波兰、保加利亚、芬兰等国的6家企业之外,其他欧洲企业在四月供气费用的付款宽限期到期之前,都已经按照卢布结算令的要求在俄罗斯天然气银行GAZPROMBANK(“俄气银行”)开设了卢布账户,俄罗斯供应欧洲国家的90%-95%天然气用卢布完成了结算。卢布结算令的颁布完全逆转了卢布的贬值趋势,粉碎了西方国家耗尽俄罗斯外汇储备的企图,从根本上打破了西方制裁的核心目标。俄罗斯政府针对俄气公司供应合同采取的法律措施,能够产生如此重大的效果,其背后的运作逻辑是什么?本文将会就此问题进行深度解读。
一、卢布结算令为什么针对的是天然气供应合同
石油和天然气是俄罗斯最重要的出口产品,占据了俄罗斯对外出口的重要份额。国际天然气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运输和交付受基础设施制约很大,需要依靠管道天然气(PNG)和船舶液化天然气(LNG)进行运输。LNG船舶的建造成本高,运输和交付需要建设港口设施和接收站进行配套。目前俄罗斯70%以上的天然气输往欧洲,而欧洲国家40%的天然气进口来自俄罗斯,双方之间的天然气贸易主要是以管道天然气为主,采用长期合同的形式,这种交易模式比石油交易更加稳固。相对于船舶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而言,欧洲管道天然气的价格通常会便宜很多,美国和中东地区的液化天然气在欧洲市场不具有成本优势,欧洲LNG港口接收能力明显不足,管道天然气运输始终是欧洲与俄罗斯之间天然气贸易的主要形式,因此也导致双方之间的相互依存度很高,欧洲国家需要俄罗斯的天然气能源,俄罗斯也需要欧洲国家的市场。由于能源市场建设周期长,双方的天然气贸易在一定时期内相互都具有不可替代性。
西方国家目前对俄罗斯采取的制裁措施,既有针对俄罗斯特定企业、银行和个人的财产冻结措施,也有针对俄罗斯特定行业的贸易限制措施,而俄罗斯的能源行业就是欧盟和西方制裁的重点,不仅很多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制裁,俄罗斯石油和煤炭的出口也受到西方国家严格的限制,关于欧盟制裁措施的具体介绍可以参见《未雨绸缪:从欧盟对俄制裁的新特点谈谈对中企的风险警示(上)》一文。然而由于俄罗斯天然气出口对欧盟具有不可替代性,欧盟的制裁特别针对俄罗斯天然气出口进行了豁免。
然而,西方的制裁措施,限制了俄罗斯通过天然气供应合同获得长期性外汇收入。俄气公司作为俄罗斯出口天然气的主要卖方,与欧洲买方之间的天然气供应合同通常采用长期合同的形式,合同期限一般都在10年以上,最长可以达到25年,因此称为长协合同。长协合同的价格锁定,通常每年会调整一次,据报道2021年底俄气公司与欧盟客户确定的长协合同价格大致在250-300美元/千立方米。而欧洲天然气的市场价格波动很大,俄乌冲突爆发前,2022年2月24日荷兰TFF天然气基准市场价格大约是1000美元/千立方米,这一价格在3月7日盘中一度超过3500美元,近期仍然保持在1000美元之上。因此,俄罗斯与欧洲国家的长协合同价格,远远低于欧洲天然气的市场价格。
长协合同的条款在合同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合同通常约定适用英国法作为合同准据法,根据英国法下的合同受阻(Frustration)原则,如果合同因意外事件的发生使得合同订立时商业目标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据此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但是合同受阻的标准非常严格,因此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就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只要双方对不可抗力情形的范围以及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确约定,对双方就会产生约束力。长协合同中常见的不可抗力情形包括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行为、火灾、暴风、地震、政府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等等,双方有时还会针对政治风险做出更为详细的约定,例如将进口国和出口国的法律变化列为不可抗力,而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合同往往会赋予双方中止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由于天然气贸易在俄罗斯出口中占据了重要份额,而俄罗斯与欧洲国家之间的天然气合同采用长协合同的形式,通常约定以欧元作为结算货币,西方的制裁措施对合同的付款产生了影响,因此天然气合同就成为了俄罗斯与欧盟之间通过卢布结算令进行博弈的重点。
二、欧盟制裁造成俄罗斯履行天然气交付义务后,却无法动用天然气收入
欧盟在制裁措施中特别的对俄罗斯的天然气出口进行了豁免,时至今日俄气公司也没有被纳入欧盟制裁名单,俄罗斯天然气也并未被欧盟的贸易限制措施所禁止,因此天然气供应合同的履行表面上并未受到欧盟制裁措施的影响,俄气公司仍然有义务向欧洲买方交付天然气,但是俄气公司获得合同下的天然气收入,却由于西方对俄罗斯采取的金融制裁措施,而受到了实际的限制。
西方国家金融制裁手段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对俄罗斯央行外汇储备的冻结,欧盟规定在其成员国范围内,所有与俄罗斯央行之间与外汇储备金和资产管理有关的交易均被禁止。长协合同通常约定,买方将合同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即欧元)足额支付至合同指定账户即视为付款义务完成。由于欧元结算需要通过欧盟的货币清算系统Target 2系统(泛欧实时全额自动清算系统)进行,因此当合同款项到达俄气公司开户行(俄气银行)在欧盟代理银行(如德意志银行)的账户时,欧洲买方在合同下的付款义务即告完成。然而当俄气公司需要与俄罗斯央行进行结汇时,由于俄罗斯央行与欧元有关的货币兑换,都必须通过欧盟的Target 2系统进行,而俄气公司与俄罗斯央行之间的结汇违反了欧盟的制裁,因此会被Target 2系统拦截。俄气公司天然气销售取得的欧元收入,无法通过结汇兑换成卢布,用于原材料、工资、税款等等各项成本的支付。与此同时,俄罗斯央行也无法通过结汇获得新的外汇收入,无法增加新的外汇储备,而停留在欧盟代理银行中俄气公司账户上的欧元,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俄气公司完全无法使用。
由于天然气供应合同通常适用英国法,虽然俄气公司无法动用销售价款,但买方在天然气供应合同下并不构成违约,俄气公司无权拒绝交付天然气,也无权解除合同。即使合同将欧洲买方所在国制裁措施的法律变化列为不可抗力,由于欧盟既未针对俄气公司采取制裁措施,也没有禁止欧洲买方从俄罗斯进口天然气,欧盟的制裁措施没有直接导致俄气公司无法履行合同,俄气公司很难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中断或终止合同履行,也很难适用合同受阻原则解除合同责任。因此,基于合同约定,俄气公司将不得不继续向欧洲买方供应天然气。这就是俄罗斯总统普京所说的,西方国家冻结了俄罗斯的外汇储备,而俄罗斯按照供应合同还必须保持供气,如果俄罗斯按照原有合同方式出售天然气,西方国家实际上是免费获得了俄罗斯的天然气。
然而,俄气公司如果停止供应天然气将会构成合同违约,英国法下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以“复原”为原则,即违约方应当补偿守约方因其破坏合约而造成的损失。实践中,对于市场价格波动的货物买卖合同,英国法院和仲裁庭通常采取“违约日原则”(Breach Date Rule)计算守约方遭受的违约损失,即原则上以合同违约当日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值计算合同中断期间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如果俄气公司中断天然气供应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根本违约(Repudiation),俄气公司对欧洲买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将会按照整个剩余合同期限计算。在当前天然气市场价格高出长协合同价格数倍的情况下,俄气公司在长协合同下面临的索赔将会是惊人的,而这显然是俄气公司无法接受的。
三、卢布结算令内容的解读
卢布结算令,顾名思义就是俄罗斯政府要求俄罗斯天然气合同的价款必须是以卢布进行结算,但是这一总统命令的内容可并不是这么简单。卢布结算令规定了对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买方支付天然气合同价款新的付款流程。简言之,卢布结算令将俄气银行指定为收取天然气价款的银行,俄气银行为来自“不友好国家”的天然气买方同时开立两个账户,其中一个为外币账户,币种与天然气购买合同约定的原交易货币一致,即欧元或美元账户,另一个为卢布账户。在账户开立后,付款流程将通过四个步骤完成:
1)买方将每期天然气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存入外币账户;
2)俄气银行协助买方通过莫斯科证券交易所竞价出售外币兑换成卢布;
3)俄气银行将卢布款项存入买方的卢布账户;
4)俄气银行将卢布款项从买方的卢布账户划转至俄气公司的账户。
与此同时,卢布结算令还进一步规定:
1)直至前述付款步骤第四步完成,即俄气银行将其在莫斯科交易所兑换的卢布付至俄气公司账户,买方的付款义务才视为完成;
2)俄罗斯海关当局为卢布结算令实施的监督机构,一旦违反付款流程,海关当局有权决定禁止交付天然气。
从表面上看,除了可以忽略不计的货币兑换手续费之外,卢布结算令对于欧洲买家没有任何的影响,欧洲买家仍然是像以往一样付出欧元用于支付天然气价款,数额没有发生变化,所有的操作过程都是由俄气银行代为完成,但是卢布结算令的背后,却实际蕴藏着极为巧妙的设计。
首先,由于卢布结算令要求天然气合同价款必须是以卢布进行结算,而卢布并不是国际流通货币,欧洲买方缺乏渠道获得卢布,因此卢布结算令要求欧洲买方在俄气银行同时开立欧元账户和卢布账户,并且以欧洲买方的名义完成欧元与卢布的兑换。
其次,合同价款的支付不仅是以卢布进行,而且是在俄气银行内的不同卢布账户间直接划转完成,俄气银行的欧洲代理银行没有机会再参与付款过程,因此合同的付款节点就完全脱离了欧盟的控制。
再次,欧元与卢布的兑换方式发生了变化,通过莫斯科证券交易所竞价的方式进行货币兑换,而不再通过俄罗斯央行进行结汇,由此避免了因俄罗斯央行受到制裁导致结汇后的新的外汇收入直接受到冻结的情形发生。
最后,卢布结算令赋予俄罗斯海关当局介入合同履行的权力,如果欧洲买方不接受卢布结算令规定的付款流程,俄罗斯海关当局就有权命令停止履行合同。
正是由于这些精妙的设计,卢布结算令最终产生了极为重大的效果,成为反制西方制裁的武器。
四、卢布结算令应对西方制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西方国家对俄罗斯采取的冻结外汇储备的制裁措施,导致俄罗斯价值4,979亿美元(2022年1月数据)的外汇储备中,有超过3,000亿美元受到了冻结。冻结措施严重削弱了俄罗斯的储备资源,沉重地打击了俄罗斯的经济,对俄罗斯卢布汇率的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针对西方的制裁,俄罗斯迅速采取了应对措施,包括提高国内存款利率、资本出境管制、外汇收入强制结汇等,用以稳定卢布汇率、阻止资本外流。尽管如此,俄罗斯央行在2月18日至3月25日期间就迅速消耗了388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用于支撑卢布汇率。卢布对美元的汇率也从冲突爆发前的80比1左右,在3月10日下跌至创纪录的低点121比1,盘中一度跌至154比1。
卢布结算令的发布,目的就在于应对西方国家的外汇储备冻结措施。卢布结算令发布之后,在近期全球主要货币对美元都出现了大幅度贬值的情况下,卢布兑美元汇率一路逆势上扬,达到了七年以来的历时高位,逼近50比1的关口,成为今年世界上表现最好的货币。卢布结算令能够有效扭转俄罗斯面临的严重不利局面,究竟是如何实现的呢?卢布结算令实际上解决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卢布结算令打破了西方实施的制裁,粉碎了西方耗尽俄罗斯外汇储备的企图
西方国家冻结俄罗斯的外汇储备,不仅是冻结了俄罗斯央行存放在西方国家银行账户上现有的资产,也就是冻结了俄罗斯存量的外汇储备,同时也实际冻结了俄气公司继续履行天然气合同时在欧洲代理银行账户中的合同款项,由于天然气在俄罗斯出口产品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这就相当于是冻结了俄罗斯外汇储备中很大一部分增量资产。因此普京会说西方国家实际上是免费在使用俄罗斯的天然气。俄罗斯对外输出了能源,却无法获得任何国际货币的收入,也就无法获得新的外汇储备,俄罗斯仅存的未受冻结的外汇储备将会迅速耗尽,而失去了国际货币结汇需求的支撑,卢布汇率因此发生了大幅贬值。
引入卢布结算令之后,只要西方想要从俄罗斯获得天然气,就必须将合同款项支付到俄气公司在俄气银行的账户中。如果买方不按照结算令规定的程序付款,俄罗斯海关当局就会禁止天然气的出口。也就是说,获得俄罗斯天然气的前提是欧元已经兑换成了卢布并完成了卢布付款,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合同款项由欧洲买方支付到俄气公司欧洲代理银行的账户就立即受到冻结。
表面上,卢布结算令的要求是以卢布支付天然气,但是结算令的实质是欧元与卢布在俄气银行的控制下完成了兑换,卢布通过天然气长协合同的交易获得了欧元的购买需求,也就得到了欧元的支撑,西方的冻结措施无法影响欧元与卢布的兑换。而在此过程中,俄罗斯获得了外汇收入,虽然并不是以央行外汇储备的形式体现,但同样实际用于俄罗斯的国际收支,解决了俄罗斯增量外汇储备遭受冻结的问题。卢布的汇率最终得到了俄罗斯天然气资源的支持,由于卢布的购买需求极大的增加,卢布汇率不断走强。而对于俄罗斯存量外汇储备遭受冻结问题上的博弈,可以参见《西方对俄制裁的国际法律问题之冻结国家外汇储备》一文。
卢布结算令的颁布让欧洲国家突然间发现,西方国家核武级别的金融制裁措施不仅没有制裁到俄罗斯,最终实际上是把自己给制裁了。欧洲各国政府由此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如果他们想要获得俄罗斯的天然气,就无法再冻结俄罗斯的天然气款项;而如果他们想要阻止俄罗斯获得天然气的款项,他们就再也无法进口和使用俄罗斯的天然气。卢布结算令不仅导致了欧洲国家在进口俄罗斯天然气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内部分裂,同时也让西方国家在政治上陷入了自打自脸的尴尬局面:西方国家一直谴责俄罗斯的军事行动,并且极力施加压力阻止中国、印度等其他国家购买俄罗斯的能源和其他产品,但是现在欧洲国家自己却要选择继续购买俄罗斯的天然气,为“俄罗斯发动的战争在经济上提供支持”。
2. 卢布结算令完全绕开了西方国家的制裁措施,为欧洲买方提供了运作空间
根据卢布结算令,欧元和卢布是在合同款项支付之前,在俄气银行的买方账户中通过莫斯科证券交易所以市场竞价的方式完成的兑换,交易对方应当是俄罗斯国内的外汇需求方。俄气银行没有被列入欧盟的特定制裁名单,因此欧洲买方向俄气银行的欧元账户存入欧元不触及欧盟制裁措施;货币兑换过程没有经过俄罗斯央行,因此不受欧盟对俄罗斯央行制裁措施的影响,而以欧洲买方名义完成的货币兑换行为也未被西方制裁措施所禁止。由于兑换过程是在俄气银行账户中完成,欧洲银行和欧洲国家完全失去了对兑换过程的控制,更失去了对合同付款过程的控制,而后续的卢布付款更不涉及欧盟的制裁。
在此过程中,欧洲买方并未直接触发西方的制裁措施,遵守卢布结算令并不违反西方制裁措施列明的禁止性规定。另一方面,如果欧洲买方违反了卢布结算令,将会被禁止从俄气公司获得天然气,由于欧洲天然气目前的市场价格数倍于长协合同的价格,不仅是欧洲国家将会陷入天然气严重短缺的局面,欧洲买方也将面临巨大的合同利益损失,在此情况下欧洲买方实际利益的选择是可以预期的。卢布结算令充分地照顾了欧洲买家的利益以及对制裁风险的顾虑,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3. 海关当局禁止出口的行政措施,为俄气公司提供了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依据
在现有合同安排下,尽管俄气公司无法实际获得合同价款,俄气公司也没有中止履行合同、停止向买方供应天然气的权利。俄气公司如果要求欧洲买方变更合同条款改用卢布结算,在合同下没有任何的协商筹码,不可能得到买方的同意,更不可能得到欧盟的允许。卢布结算令实际赋予了俄罗斯海关当局在合同下中断天然气供应的权利,一旦买方违反卢布结算令,俄罗斯海关当局就会发布命令停止交付天然气,俄气公司将会有权以“政府行为”作为理由,援引合同不可抗力条款,免除自己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即使买方因此对俄气公司提起仲裁或诉讼,英国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判定俄气公司需要因此承担赔偿责任,也将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在此情况下,俄罗斯通过海关行政命令措施与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运用之间巧妙的配合,重新获得了天然气合同下的主导权。买方如果拒绝以卢布进行结算,俄气公司就会对买方断供天然气,俄罗斯也就彻底摆脱了制裁措施对天然气款项进行的冻结,卢布的价值因此获得了支撑。
4. 卢布结算令的设计,彻底封闭了欧盟利用制裁进行博弈的后续空间
卢布结算令要求欧洲买方以卢布结算合同价款,因此合同的付款节点实际上后移到了俄气公司收到以欧元兑换的卢布之时,这样的方式实际上彻底封闭了欧盟及其他西方国家对俄气公司、莫斯科证券交易所或交易链条上的其他俄罗斯主体采取其他制裁和限制措施的空间。如果欧盟采取任何措施导致卢布结算令规定的付款流程无法完成,买方在付款流程下将被视为没有完成付款义务因而构成买方违约,或者构成买方的不可抗力事件,俄气公司都将会在法律上获得中断天然气供应的合法权利。因此,只要欧盟不能摆脱对俄罗斯天然气供应的依赖,欧盟也就无法承担继续制裁的代价,卢布结算令也就成为了遏制欧盟制裁冲动的重要武器。
五、欧盟内部对卢布结算令的不同反应
卢布结算令颁布后,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就表示,俄罗斯要求用卢布付款是单方面的决定,不符合合同规定,卢布结算令违反了制裁规定,并要求欧洲企业不要屈从于俄罗斯的要求,欧盟发言人和一些欧盟官员也做过类似的表述。在这种情况下,欧洲买方一方面担心违反卢布结算令将会导致俄罗斯天然气的断供,另一方面又担心遵守卢布结算令可能被认定违反制裁措施,因此迫切要求欧盟对此给出清晰的指引。但是,欧盟此后作出的指引,始终没有对问题作出正面答复。
欧盟委员会在2022年4月21日发布的针对俄罗斯天然气购买的指引(即常见问题解答)中表示,欧盟的制裁措施并不禁止欧洲企业在俄气银行开立欧元账户并存入欧元,并建议买方在支付欧元时做出其以欧元支付天然气款项即应视为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的保留性声明。指引并未对于欧洲买方按照卢布结算令付款是否违反欧盟制裁措施加以明确,仅仅是指出由于卢布结算令规定的货币兑换在俄罗斯完成,有可能由于俄罗斯央行的参与而违反制裁措施,同时卢布结算令没有明确规定欧元与卢布进行兑换的期限,因此存在被认定为“短期贷款”而违反欧盟对俄罗斯融资禁止措施的风险。然而,由于莫斯科证券交易所在外汇兑换中替代了俄罗斯央行,同时欧盟法令认定构成短期贷款的时间期限需要超过30天,而此后俄罗斯央行行长作出澄清,欧元和卢布的兑换时间以两天为限,因此也就不存在违反该项制裁措施的可能。2022年5月13日,在欧盟的闭门会议上,欧盟向各成员国提供了一份更新后的指引,该指引并未对外公开,但从媒体报道来看,新的指引只是再次重审了此前指引的内容,仍然没有明确买方是否可以在俄气银行开立卢布账户。
近期俄罗斯副总理亚历山大·诺瓦克对外表示,截至2022年6月中旬,俄气公司的大多数欧洲客户都已转换为以卢布支付天然气,约占整体供应量的90%-95%。也就是说,除了波兰、保加利亚等少数国家的几家企业之外,大多数欧洲买方都已经按照卢布结算令的要求进行了付款,卢布结算令已经实际上为欧盟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从欧盟内部对卢布结算令的反应来看,欧盟不同成员国之间以及欧盟机构内部都存在着严重的分歧。西方国家采取了核武级别的金融制裁措施,却遭受到了俄罗斯卢布结算令的反制而全无还手之力,西方国家进退失据的尴尬也就不难理解了,而这恐怕才是欧盟指引最终难产的原因。从实际的情况看,由于欧洲企业接受卢布结算令需要由欧盟各成员国进行审批,欧盟最后是把该项权利下放给了各成员国自行决定。
根据前面的讨论,在卢布结算令颁行之后,俄气公司在法律上获得了终止对欧洲买方供气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然而至少在表面上,卢布结算令与制裁措施之间是否存在冲突,也需要结合合同条款进行审查,这也就给了欧盟将内部争议下放给成员国自行决定的理由。对于德国、意大利等严重依赖俄罗斯天然气的国家,无法承受俄罗斯天然气断供的损失,接受卢布结算令规定的付款机制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但对于那些准备彻底摆脱对俄罗斯天然气依赖的国家,更多的是出于政治的考虑。欧盟目前的处理方式,就是在实质上对愿意继续履行长协合同的买方给予了放行,而对希望解除长协合同的成员国进行了默许。
欧盟在指引中建议欧洲买方在俄气银行存入欧元时做出其以欧元支付天然气款项视为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的保留性声明,这只是欧盟在着眼天然气合同的后续法律博弈时所做的最后努力,实际的意义并不大。合同条款的变更通常需要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卢布结算令实际却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改变了天然气合同约定的付款币种和付款流程,欧洲买方在合同之下并不是没有任何抗辩的空间,虽然这种抗辩很可能是非常弱的。一旦欧洲买方根据卢布结算令的要求付款,在法律上就有机会被认定是以实际行为接受了合同的变更,买方今后如果再想找理由拒绝继续按照新的付款流程付款,就有可能触发英国法下的承诺性禁止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制度,而被认定构成违约。事实上,由于卢布结算令要求买方在俄气银行开立两个账户,在卢布款项付至俄气公司账户之前,账上资金显然是由欧洲买方所有,俄气银行进行货币兑换、款项划转,都需要得到买方的明确授权。因此,即使欧洲买方按照欧盟的指引做出保留性声明,也很难在事后再否认已经接受了新的付款流程。
六、结语
俄罗斯的天然气合同卢布结算令,是按照国际商事合同法律的运行思维,巧妙地运用合同不可抗力条款所定义的国家行为,直接介入到天然气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之中,由此完全地扭转了制裁发生后俄罗斯天然气公司在供货合同下只有义务向欧洲国家交付天然气,却没有任何权利动用合同价款这种极端不利的局面;更加让人惊叹的是,这项看似单纯针对商事合同采取的措施,实现了对卢布汇率的支持,彻底逆转了卢布的贬值趋势,从而粉碎了西方国家耗尽俄罗斯外汇储备的企图,从根本上打破了西方制裁的核心目标。蕴藏在国际商事合同条款中看似简单的设计,通过对法律手段如此精妙的运用,产生的价值已经远远不只是几百亿美元了。
欧盟对卢布结算令最终选择了无奈接受,欧盟做出让步的根源在于欧盟对俄罗斯天然气供应的依赖,而这一点也被俄罗斯看得清清楚楚,从而巧妙地利用法律手段,通过卢布结算令将天然气供应合同转变为对抗西方制裁措施的有利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