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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资法》颁布:沙特进一步释放“改革开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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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1日,沙特阿拉伯投资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 of Saudi Arabia, “MISA”)宣布,沙特内阁(Council of Minister)已批准新修订的《投资法》(Investment Law)。新《投资法》将取代于2000年颁布的《外商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根据新《投资法》及MISA的相关说明,此次新《投资法》的修订旨在通过加强内外资的平等待遇以及增强投资者对沙特投资的信心,促进沙特经济多元化以及提高其作为全球投资中心的竞争力,以进一步促进沙特2030年愿景(Saudi Vision 2030)的目标。

新《投资法》将在公布180天后(2025年2月7日)生效,新《投资法》的实施条例(Implementing Regulation of the Investment Law)将于新《投资法》公布180天内制定和公布,并与新《投资法》同步生效。

一、现行外国投资法概述

目前沙特现行有效的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为2000年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投资主管部门为MISA。

现行《外商投资法》共18条,规定了外商投资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即:

1. 所有外商投资均应取得MISA颁发的外商投资许可证(“外资许可证”);

2. 外商投资可以采取的形式(合资或独资);

3. 外商投资者的权利,包括有权汇出收益、原则上不可被强制征收(国有化)等;

4. 违反外商投资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5. 与政府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共22条,包括对于《外商投资法》的细化规定,例如申请MISA投资许可证需要提供的基础文件、违反外商投资法的情形列举等,但整体而言仍属于较为原则性的规定。

现行《外商投资法》针对外商投资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外国投资许可证制度与负面清单。

  • 外国投资许可证制度:外国投资者在沙特实施任何投资活动之前都必须获得由MISA颁发的外资许可证。外国投资者可针对同一大类的行业和不同类的行业中取得多个许可证,每年需要更新以维持其有效性,但也逐步允许申请5年期的许可证。许可行业主要分为工业、贸易、矿业等19个行业。针对外国投资者所拟从事的不同行业,MISA将颁发针对该行业的投资许可证
  • 负面清单:沙特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采用“负面清单”的模式进行管理,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能受到持股比例的限制,或被禁止进行该行业的投资。根据MISA发布的指南,外国投资者被禁止从事石油勘探和生产、侦查与安全、麦加和麦地那的房产投资等。此外,在特定行业存在当地最小持股比例要求(20%-40%不等),如零售贸易与电子商务,通信、保险、房地产金融、公共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施工设计与EPC)。

二、新《投资法》主要内容

(一)强调本地与外国投资者的平等待遇

在新《投资法》中,“投资者”一词既包括本地投资者,也包括外国投资者,即新《投资法》同时规范本地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对比现行的《外商投资法》仅对外国投资者做出规定,新《投资法》仅在涉及注册登记、负面清单时对外商投资者进行了特别规定。

(二)明确资本的定义

根据新《投资法》,“投资”是指为获得经济收益而使用资本在沙特建立、扩大、开发、自主、管理或部分或全部拥有投资项目。此外,新《投资法》定义“资本”包括任何具有实质价值的资产,无论是现金、实物还是无形资产,但不包括贷款、债券、融资以及公共和私人债务工具。该等变化有利于投资者以更多样的方式构建交易结构,并为交易提供更大的灵活性。由于不再区分本地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新《投资法》取消了现行《外商投资法》下有关“外国资本”的规定。

(三)取消外商投资许可证制度以及与登记流程相关的规定

新《投资法》废除了外国投资者必须单独另行申请外资许可证的规定,修改为对本地和外国投资者同等适用的登记程序,但外国投资者仍应在交割前完成登记流程(但不包括证券投资,该等内容由证券相关法律另行规定)。

同时,新《投资法》授权MISA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登记系统,其中将包括与投资者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将定期更新同时确保相关信息的保密性。MISA还将通过MISA 的综合服务中心(comprehensive service center)协助投资者申请获得开展某些商业活动所需的监管批准,包括为简化投资流程提供必要的支持(该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法》仅适用于涉及外国投资者的相关投资与交易)。

随着取消外资许可证制度,设立和投资沙特公司相关流程预计将得到进一步的“简政放权”。但是,取消外资许可证是否会对本地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其他领域产生影响(特定最低资本要求以及在特定专业和贸易业务活动中需要沙特公民/公司作为股东等的规定),仍有待关注新《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配套文件的细化说明。

(四)加强投资激励以及投资者权利

新《投资法》明确沙特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基于公平与客观的标准向投资者提供激励与措施以进一步促进其在沙特的经营成本,但具体规则仍待实施细则规定。相较于《外商投资法》,新《投资法》更强调主管当局主动给予投资者的政策激励。同时,新《投资法》进一步扩充并强化了投资者的权利,核心包括:

  • 本地和外国投资者应受到同等对待;
  • 除非根据最终司法裁决,否则不得全部或部分没收投资者投资;除非出于公共利益,并且应在根据法律程序以及获得公平补偿的情况下,否则不得直接或间接征用投资;
  • 投资者有权无延迟地向沙特境内和境外转移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法渠道使用任何法定货币转移投资收益以及从中获得的利润以及出售或清算收益,以及通过任何其他合法方式处置此类资金;
  • 保护投资者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

(五)多元化投资争议解决方式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者与政府间的争议应友好解决,如无法友好解决则根据相关法律处理。而根据新《投资法》,本国和外国投资者与沙特阿拉伯主管政府部门之间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当地主管法院解决,除非双方另有约定。除有权向主管法院提起诉讼外,新《投资法》还允许投资者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alternative disputes resolution) 解决争议,如仲裁、调解与和解。这一补充规定旨在保障投资者诉诸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利。

(六)修改违法责任

新《投资法》将违法行为区分为重大违法及非重大违法,对于涉及非重大违法的投资者,MISA将通知限期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则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注销外商投资者登记。新《投资法》实施细则将进一步细化相关适用情形。

根据新《投资法》,MISA将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用于审议相关违法行为,并有权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频率以及机构规模进行处罚。任何收到MISA处罚决定的公司均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主管法院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此外,除非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新《投资法》中的罚款金额由《外国投资法》的50万里亚尔降低为30万里亚尔(约合57万人民币)。

总体而言,无论是从监管流程上的进一步“简政放权”,还是总体扩大对于外国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的原则,再到增强对于外国投资者的权利保护以及鼓励更加灵活平等的纠纷机制,新《投资法》下的相关法规与变化充分展现了沙特为促进和实施沙特2030年愿景(Saudi Vision 2030)不断向外资开放其产业与市场的决心。

随着未来新《投资法》的实施,以及相关实施条例对于外国投资人登记制度的细化规定,我们预计将对外国企业投资沙特(特别是股权收购交易)的交易安排以及时间表产生积极影响。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提示投资人未来持续关注新《投资法》实施后的相关实操问题,特别是在新老法律交替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项。例如,根据我们过往项目经验,由于外国投资人需要在交割前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法》完成对于目标公司外资许可证的替换,以体现拟议交易完成后的新股权结构(特别是涉及负面清单相关行业的交易可能受到更加实质性的审查),因此,实务中通常建议考虑将完成申请/替换外资许可证作为股权收购协议下的交割先决条件(外资许可证的审批流程通常不会超过10个工作日)。

相关交易实务问题在未来新《投资法》生效后如何实施,投资人如何通过优化交易安排促进交易的同时充分保护自身权益,仍有待投资人根据未来新《投资法》以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交易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交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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