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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宠物经济——连锁宠物诊疗机构扩张之路的法律风险及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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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近年来,宠物行业逐渐受到资本的青睐,由野蛮生长时期过渡为理性发展时期。《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数据显示,我国2021年宠物数量已达2亿只,城镇犬猫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2,024亿元猛增到了2021年的2,490亿元。[1]随着养宠人群数量的增加,宠物医疗行业的需求日渐增长。作为宠物医疗产业链枢纽环节的宠物诊疗机构,上承兽药、诊疗设备及耗材生产行业、下承宠物主及宠物保险,已然成为多家资深投资机构争相投资的赛道。近年来,多家大型连锁宠物诊疗机构在资本的助力下呈现出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态势,连锁宠物诊疗机构(下称“连锁机构”)的规模化发展已成为宠物医疗产业链的主要模式。

回溯欧美宠物医疗行业的发展历程(现已进入成熟阶段),头部知名的宠物诊疗连锁机构均采取了不断收购扩张实现快速规模化发展,于成立初期即打响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可见,迅速、精准、平稳地锁定高质量优质单体诊疗机构可助力宠物医疗连锁机构迅速形成良好的连锁规模效应,扩大市场竞争力和打响品牌知名度。有鉴于此,本文从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前期尽职调查摸排及后期收购方案设计两个维度为连锁机构的初期并购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二、慧眼识珠:识别尽职调查中的法律问题

199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下称“《动物防疫法》”),自此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规范宠物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2007年,《动物防疫法》经历了第一次修订,并以法律形式首次确定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为动物诊疗专业化人才培养提供可靠路径。随着动物诊疗行业的初期探索及成长,监管口径不断调整和演进,经过四次修订后,2021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在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病死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多方面形成体系化管理模式。2022年9月7日,农业农村部修订并发布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了我国宠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的发展进程。

然而,目前市场中大量存在的单体诊疗机构的运营现状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仍存在或多或少的差距。根据我们的经验,相关机构大多数为个人或几人经营的小规模主体,且创始人多为专业兽医师,在经营和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对宠物医疗监管政策的理解及落实层面存在较多空缺。因此,在收购过程中,全面摸排拟收购诊疗机构(下称“标的医院”),综合评估、研判法律风险及设计收购方案的考量因素系连锁机构外延扩张中必然面临的事项。因此,连锁机构需立足于宠物诊疗行业的常见合规问题,结合不同标的医院的特殊情况,灵活使用适宜的尽调手段,敏锐捕捉相关问题线索,全面摸排宠物医院的权益架构、硬件及运营资质、用药合规、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其中较为典型的问题为硬件及运营资质持有情况、用药合规情况,在此予以初步介绍。

(一)硬件及运营资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标的医院从事动物诊疗业务,除具备符合规定的检验检测及诊疗环境外,还应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许可。在此基础上尽调中需重点关注如下方面:

1. 部分资质证照的适格性

结合标的医院所属种类的不同(动物诊所、动物医院等[2])及从事诊疗业务范围的不同,所需取得资质或许可亦存在较大差异。单就手术业务而言,根据相关规定,部分术种在环境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特殊要求。在尽调过程中,结合标的医院现有相关手术设施、门店走访情况、病历等经营资料和信息,可快速了解标的医院实际开展手术情况及相关资质的合规情况。

除此以外,寄养、美容等业务,在硬件设施及资质方面亦存在其他特殊要求,需尽调团队结合相关工作经验,于现场尽调中详尽了解和确认标的医院从事相关业务的合规情况,以达到完整了解标的医院资质证照合规性的目的。

2. 不合规整改工作是否存在障碍

鉴于动物诊疗行业尚未发展成熟,不同地区的监管力度及侧重点存在较大差异,随着监管环境不断趋严,结合连锁机构对体系内诊疗机构合规管理的所需成本,标的医院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开展有关业务的情形亟需完成整改。

针对相关整改工作,除人力、物力等成本外,需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为时间成本。以《辐射安全许可证》为例,因小动物不能言、不能语,X光、DR等诊疗设备已成为动物诊疗机构开展诊疗业务的必备设施。而取得该证需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较多,特别的,若标的医院装修中并未考虑辐射设备的安置地点提前进行防辐射部署,整改过程中或面临更多的阻碍。而前期摸排中对相关取证准备工作的了解,可使得后续的整改及管理事半功倍。

(二)用药合规

在宠物诊疗机构的发展中,最常用的诊疗手段即为药物治疗,且随着宠物诊疗行业的发展,兽用药的多样化需求与日俱增。然而,兽用药开发行业仍处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阶段,与兽用药多样化需求存在一定矛盾,尚无法满足动物疾病诊疗的全部需求。相较于人用药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完善化和系统化,有关兽用药采购、使用及管理等的规定体系化、精细化程度较低,导致目前多数标的医院药品采购流程不规范、混用人药及兽药(下称“人药兽用”)等情况较为普遍。

究其原因,小规模标的医院在日常运营中往往采用扁平化管理的方式,缺乏采买、划款等流程制度及系统管理经验。负责采购的人员往往忽略了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查(如《兽药经营许可证》等),较易引起药品来源瑕疵、影响诊疗服务效果、引起医疗纠纷或面临行政处罚。而有关人药兽用的不合规行为,则源于兽用药在品类、价格、治疗效果等方面相较人用药并不友好,且部分病症无对应有效兽用药,标的医院或出于能救尽救的医者本心,或是在权衡收益及治疗效果后选择使用人用药品。但从人畜共患病的防疫角度来看,使用人用药治疗宠物疾病存在严重隐患,可能会引起人类对部分药物的耐药性。目前我国已明令禁止人药兽用,尽管目前在各地监管实践中,已有地区存在减弱处罚力度的情形,但兽用药专门化发展、禁止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态势仍为主流,标的医院及连锁机构均需对相关动态予以足够重视。

从长远来看,规范的采购制度及药品使用流程一定程度上可影响连锁机构的服务口碑。由于宠物医疗及兽用药监管环境不断驱严,在尽调过程中全面了解标的医院的用药流程,可协助连锁机构在后续管理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实现连锁机构的统一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聚星为炬——优化收购方案的步骤和细节

选定拟收购标的医院后,如何协助连锁机构取得标的医院控制权并完成标的医院运营的平稳过渡亦是整个收购环节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此阶段,需基于前期尽调工作中标的医院股权结构、人员构成、资产及资质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结合连锁机构及标的医院的双方需求,搭建个性化收购方案并精准细化,实现高效、平稳地完成收购流程。

(一)收购方案的设计

如前文介绍,标的医院往往由一人或几人的小规模团体设立,因此,在法律性质上,标的医院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存在较为常见,而非可进行股权及权益划分的公司实体。根据标的医院不同法律性质,收购方式上需进行区别处理:(1)针对个体工商户形式的标的医院,收购前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公司化,而各地监管机关要求的公司化操作流程不尽一致,实操中该等转化的具体步骤需结合各地口径进行调整和安排;(2)针对公司形式的标的医院:连锁机构可直接通过增资扩股或受让股权的方式持股,分公司形态的标的医院也可通过收购总公司股权的方式一并进行收购。除此以外,在收购方案的设计上亦需同步关注以下要点:

1. 交易成本:除商业谈判中确认的股权对价外,在进行方案设计时须注意相关流程是否会产生额外的税负成本。另外,根据我们的经验,标的医院原有团队较容易忽略标的医院前期设立时各方履行出资义务流程的规范性,导致相关资金并未进行验资流程。连锁机构收购标的医院时,若采用受让股权方式,需要关注标的医院在收购前实缴出资的情况,避免在法律上、财务上存在出资瑕疵而导致额外的支出。

2. 交割中的时间把控:在控制权移交过程中会涉及诸多事项的前后承替,如标的医院印鉴的移交、相关管理人员的更换、资产的移交等等。一方面相关步骤可与付款节奏相互配合,另一方面亦需充分考虑收购方与标的医院原有团队的商业需求。

3. 其他:除前述因素外,还需重点关注标的医院股权结构的清晰性、各标的医院的独立核算和管理情况(适用于多家医院同步收购时)、运营合同的承继、对外通知义务的履行等等。

(二)收购过程的合规

相较于其他行业的收购项目,宠物诊疗行业的显著特点在于经营高度依赖于其持有的资质证照及人才储备。因此,如何在收购交易中避免资质证照及相关人员的不合规事项,对未来连锁机构收购标的医院统一管理至关重要。

1. 证照更替及完善

在证照更替方面,可能存在的流程包括证照所载相关信息的变更、因个体工商户公司化导致的持证主体更换、交割过程中对原有证照瑕疵的合理补缺等。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证照更替流程需紧密结合当地主管机关的监管要求,选择合适的路径完善相关手续流程,避免收购后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

另外,为避免相关证照更替手续对标的医院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需全面考虑和权衡相关手续的时间成本及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如环评手续存在历时时间长、成本高等特点,需结合当地主管机关的监管要求,合理安排整改时间及相关进度,避免相关整改工作的开展导致标的医院收益损失。

2. 从业人员安排及管理

有关我国宠物诊疗行业的从业人员现状,一方面,行业内人才缺口较为明显,且从业人员的整体资质仍有待提高。根据《2021年宠物医疗行业白皮书(行业研究报告)》,宠物诊疗机构所配置执业兽医师人数在5人以下的占比84.6%,且54.8%的从业人员学历为专科及以下,56%的从业人员从业时间都在5年以内。[3]并且,根据我们的经验,宠物诊疗行业的入门门槛较低、流动性较大,在存在人才缺口的情况下,较易发生人才外流。基于此,在收购过程中,从业人员的安排可直接影响未来连锁机构的人员储备情况,进而影响连锁机构的整体竞争力。在设计具体的收购方案时,可考虑对劳动合同等文件签署不规范、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不合规等现象进行整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竞业限制及保密义务等手段,保证标的医院人员结构的稳定性。

另一方面,随着今年《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修订,法律法规层面对执业兽医师的从业行为及违规处罚提出更细化更严格的要求[4],并且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于法规层面首次确认了执业兽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体系(根据我们的了解,部分地区已着手搭建相关多点执业管理平台,逐步实现执业兽医师多点执业的线上管理)。以上新调整表明,监管机关对宠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持有严格要求以及灵活监管态度。基于此,完善标的医院执业兽医师的资质持有情况、要求标的医院现有核心团队人员遵守执业兽医师从业要求具有必要性。另外,考虑到连锁机构多门店协同管理的特点,收购后的标的医院应在连锁机构的统一管理下,结合当地监管机关有关多点执业管理系统的搭建进度,可于适当时间完成相关执业兽医师的多点执业备案流程。

三、结语

近年来,即使多家宠物医院连锁机构均持续着力于收购标的医院并抢占市场,截止2021年,我国5家以内的诊疗机构仍占全国诊疗机构的79.9%[5],市场仍有庞大空白亟待补充,连锁机构的拓展之路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与此同时,我国关于宠物诊疗行业的监管口径持续变动、连锁机构的高质量快速发展要求,不断验证收购过程中前期尽调工作严谨性及合理设计收购方案的必要性。

随着宠物消费的不断升级,宠物食品、美容、诊断、用品等全产业链的快速布局,不断强化着我国宠物诊疗行业的发展,宠物经济正不断加快着向成熟化阶段迈进的步伐,已然具备天然的赛道优势。我们期待资本的青睐能够进一步催化行业的迭代和进步,期待终有一天,每位“毛孩子”都有病可医,都能拥有幸福健康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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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引自《宠物经济突破3000亿,酒店能分一杯羹吗?》,具体请见https://www.petdhw.com/show-24140.html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除满足固定且布局合理的动物诊疗场所、符合相关选址要求、设有诊断消毒等器械设备、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等条件外,动物诊所还需具备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还需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X光机或B超等器械设备。

具体报告内容请见:https://www.petdhw.com/show-18934.html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不合规行为具体罚则。

具体报告内容请见:https://www.petdhw.com/show-18934.html

参考资料

  • [1]

    转引自《宠物经济突破3000亿,酒店能分一杯羹吗?》,具体请见https://www.petdhw.com/show-24140.html

  • [2]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除满足固定且布局合理的动物诊疗场所、符合相关选址要求、设有诊断消毒等器械设备、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等条件外,动物诊所还需具备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动物医院还需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X光机或B超等器械设备。

  • [3]

    具体报告内容请见:https://www.petdhw.com/show-18934.html

  • [4]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不合规行为具体罚则。

  • [5]

    具体报告内容请见:https://www.petdhw.com/show-18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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