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

广州市律师协会首部跨境贸易行业性指引:《广州市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合规指引》快评

中国 | 中文
所在网站 :    中国   |   中文
澳大利亚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新加坡
美国
全球

标签:合规业务-海关与贸易合规

2023年12月,广州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务专业委员会正式发布《广州市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规范从业行为,营造合规氛围。《指引》主要吸收了金杜海关贸易合规团队的最新研究成果。本文立足起草人视野,就《指引》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现实意义进行简要分析,希望能够对跨境电商从业者具体适用《指引》提供参考。

一、《指引》的指导范围可从一市及于全行业

《指引》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布,广州市内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活动的各类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均可参照《指引》开展合规管理,具体包括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及其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等。同时,鉴于广州是跨境电商进口规模连续九年排名第一的“跨境电商之城”,广州的跨境电商实践对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该《指引》的适用亦具有一定的行业指导意义,非广州地区的跨境电商经营者亦可参考《指引》开展合规管理。

二、《指引》为跨境电商企业合规管理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工具箱”和“脚手架”

合规管理归根结底是企业内部资源重新调配的过程。在为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提供合规咨询、或者是协助企业应对行政机关调查与刑事辩护法律服务的过程当中,我们观察到跨境电商有以下常见的“痛点”:

1. 对于进口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而言,在企业发展初期以生存为重,缺少法律合规经验,也难以承担过高的法律合规成本;

2. 跨境电商在我国仍属于新兴行业,监管规范效力层级低、部分政策处于试点阶段,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往往对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边界的理解都相对模糊;

3. 跨境电商行业建设指引缺乏,业务经营者难以获取合规建设的模板或指导。

针对上述“痛点”,电商从业者可以把《指引》作为开展合规管理的模板和指南,节省专门研究合规制度的大量时间和资源,从《指引》总则、跨境电商业务合规管理体系、跨境电商合规管理运行及保障机制、跨境电商业务合规控制、主要法条规范目录及重点法条摘录、附则等六章中找到合适的“工具箱”和“脚手架”:

  • 在“跨境电商业务合规管理体系”一章中,《指引》从合规责任人、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协调三方面来搭建合规结构、明确合规责任。企业可以指定最高管理者作为业务合规的第一责任人,分配并保证足够和适当的资源来建立、维护和改进跨境电商业务合规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员负责具体合规问题的处理、合规审查、评估等;业务部门可参照《指引》通过识别业务范围内的合规风险、配合合规管理部门进行合规风险审查、评估、调查、整改工作等实现合规与业务相互协调配合。
  • 在“合规运行和保障机制”方面,《指引》提出了若干具体实践建议,包括建立必要的合规风险识别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建立合作方管理制度等。以“合作方管理制度”为例,企业可对合作方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违法违规记录、风险评估结果等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合作方进行责任回溯,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不建议为被列入惩戒对象的企业提供服务。
  • 在企业具体合规风险类型分析及控制方面,《指引》参照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汇总了电商业务常见合规风险的注意事项,涵盖进出口、交易、知识产权等风险高发领域,企业可以对照业务合规控制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基础的、一站式的风险评估,从中把握经营的“红线”。以跨境电商平台为例,平台可根据《指引》对运营资质和行政许可合规、网络交易合规、信息公示合规、进出口申报合规、交易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合规等问题作初步法律合规“体检”,对照《指引》的具体细化说明评估法律合规风险。
  • 《指引》在第五章列明主要法条规范目录及重点法条摘录,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可直接查询具体法条,节省法律文本检索时间。

三、遵循《指引》进行合规管理的价值可预期、可落实

1. 有效消减日常经营中的合规风险

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是日常经营合规风险的“过滤器”。一方面,企业通过与管理经营流程嵌套的风险控制机制从根源上减少了业务中的不合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合规检查和合规风险评估、违规惩戒等机制防止在长期经营过程中众多不合规行为导致的风险累积。

2. 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后符合更高合规门槛

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迭代,有越来越多跨境电商企业业务转型升级,如申请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寻求资本市场融资等,这对跨境电商企业提出更高的合规要求。以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例,2022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高级认证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需要满足通用标准与单项标准,这对此前没有建立合规体系的平台企业提出很高的挑战。(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申请具体参考金杜协助企业申请AEO认证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实例《如何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以AEO新标准下广东某海关认证通过的首家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为例》

而《指引》的合规管理原则与海关高级认证标准一脉相承,企业遵循《指引》完成合规动作,在内部控制、守法规范标准、贸易安全等方面可提升合规能力及合规水平,对日后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奠定基础。

3. 有效隔离合规问题引发的刑事责任风险

在涉嫌刑事法律风险的案件中对单位犯罪的认定较为复杂,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涉案企业是否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是否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大部分归单位所有、单位的负责人是否知情等进行综合评价。如果企业在案发之前已经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机制,对员工行为的合规边界有明确规定,且对违规行为确定了惩戒后果,那么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违规操作的行为将有可能被认定为系涉案员工或高管的个人行为,而不属于单位行为。如2017年兰州中院对雀巢公司数名员工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案件的判决[1]认为,“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之目的,在客观上实施了由本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决定的行为。雀巢公司政策、员工行为规范等证据证实,雀巢公司禁止员工从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各上诉人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为提升个人业绩而实施犯罪为个人行为”,因此不认定为单位行为。

因此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提前搭建并有效落实合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一方面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也能为潜在的刑事责任法律风险建立防火墙,降低单位因员工的违法行为被牵连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4. 协助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整改评估

《指引》除了可以指导企业建立日常合规管理体系,以消减日常业务经营风险、提升合规水平、降低潜在的刑事责任法律风险,亦可以作用于刑事案件的合规整改。根据最高检和最高法在全国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机制,涉案企业针对与所涉犯罪有密切联系的合规管理漏洞进行整改并通过第三方组织合规评估和检察院的合规审查的,其整改情况可作为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罚的重要参考。

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列举了多项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落实路径,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合规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合规计划、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的制度机制等。为更好地针对跨境电商业务特点开展合规整改,我们建议涉案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可参照《指引》的内容作进一步细化,并可参考金杜研究院之前发表的第三方组织监督视角下的跨境电商企业合规整改要点文章:《跨境电商走私合规不起诉的整改要点与反思——从首宗推单走私的跨境电商企业成功合规不起诉说开去》

后记

跨境电商作为新兴的外贸业态,近年来通过打破传统贸易壁垒,提供了便捷多元的贸易方式,有力推动了国际贸易发展。当把视线聚焦到跨境电商行业内的个体——卖家、厂家、品牌方、平台、物流企业等等时,深感这是属于“勇敢者游戏”。《指引》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我们依照过往的项目经验提炼、总结的合规方式方法,相信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能够从《指引》中找到一两条或更多合适自身发展的合规手段,使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过得更好一点”。

如您希望了解更多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风险及对应的合规要点,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广州市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合规指引》完整版。

 

(2017)甘01刑终89号

参考资料

  • [1]

    (2017)甘01刑终89号

最新文章
前沿观察
本篇为本系列第三篇文章。争议解决与诉讼-金融纠纷,私募股权与基金

2025/01/09

前沿观察
2025年1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及其实施细则对于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构成《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调查规则》”)第三条项下的贸易投资壁垒(“贸易壁垒”)。 该项调查于2024年7月10日启动,持续近6个月。根据《调查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商务部后续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与欧盟进行双边磋商、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和/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例如,反制措施)。公司与并购-反垄断与竞争法,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业务-跨境商事纠纷解决

2025/01/09

前沿观察
近年来,各国政府对企业供应链责任的监督力度逐渐增强,企业是否以可持续和负责任的方式运营,也已成为投资者与消费者在选择时不可回避的核心考量。在此背景下,企业因供应链中曝光的劳工权益等严重社会责任问题而频遭指控与舆论批评的现象屡见不鲜。 中国企业乘风出海,持续推进全球化步伐,已成为全球跨国公司群体的重要一员。随着各国环境与社会责任立法的日益严格,中国企业同样面临着替其供应商不当行为承担责任的风险。2024年6月,某知名品牌在美国当地法院受到了某声称来自其代工厂、参与了其产品加工的劳动者起诉。该起诉指控该品牌的代工厂存在强迫劳动行为。而一旦指控被确认,该品牌及其母公司将赔偿原告相关的全部损失并面临惩罚性和儆戒性赔偿(punitive and exemplary damages)。相应地,该品牌代工厂也收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发出的暂不放行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对企业的业务造成重大影响。这一系列连锁反应,无疑为企业敲响警钟:要更加关注来自供应商侵犯劳工权益等来自供应链端的社会责任风险。争议解决与诉讼-合规调查及公司治理,劳动,汽车、制造业及工业

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