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跨境文本-2022年版)》(“《2022年跨境版NAFMII主协议》”)(中文版[1]、英文翻译稿[2]),是交易商协会对2022年8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快速响应,将推动中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01. 《2022年跨境版NAFMII主协议》与《2009年NAFMII主协议》的比较
本文将《2022年跨境版NAFMII主协议》与《2009年NAFMII主协议》的主要区别归纳如下,供您参考:
02. “互换通”与《2022年跨境版NAFMII主协议》
《2022年跨境版NAFMII主协议》不仅标志着中国在发展和推广其境内场外衍生品市场及其中标准化行业文件方面的雄心壮志,也为即将推出的跨境“互换通”夯实基础。202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互换通”业务公告,计划于6个月后正式启动“互换通(北向)”。
“互换通(北向)”有望通过搭建 (i) 交易执行平台(如外汇交易中心暨同业拆借中心(“交易中心”)及相关国际电子交易平台)之间的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 (ii) 中央清算所(如上海清算所及香港联交所旗下的场外结算公司OTC Clear)之间的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来实现境外参与者对于境内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接入,从而满足其在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过程中的对利率风险和其他风险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
“互换通(北向)”将尤其有益于通过“债券通”模式接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参与者,因为它们并未开立境内资金或债券账户,也未获得交易中心或上海清算所的准入资质。
《2022年跨境版NAFMII主协议》正可为准备参与“互换通”安排的境内外交易双方(或境外交易双方)作好前期准备,并搭建更具灵活性、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衍生品交易法律关系基础。
03. 其他发展
除发布《2022年跨境版NAFMII主协议》外,交易商协会还于同日发布了如下文件:
《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22年版)》;以及
《中国场外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基本术语与适用规则(2022年版)》。
毫无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为中国金融市场掀开了全新的篇章,将带来巨大的业务机遇,并激发市场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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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任何提及“香港”的表述应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http://www.nafmii.org.cn/ggtz/gg/202208/P020220831632137883732.pdf
http://www.nafmii.org.cn/ggtz/gg/202208/P020220831632138066172.pdf
仅为本文目的而言,文中对于“境内”的提述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