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该文件作为我国对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称“双碳战略”)这项重大战略决策进行的系统规划和总体部署,要求“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4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发布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之一”。截至2022年6月底,我们暂未查找到针对汽车行业落实双碳战略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
媒体报道显示,目前,全球范围内,戴姆勒、大众、宝马、通用等汽车企业和博世、麦格纳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已经发布了各自的减碳目标或“碳中和”时间表;在国内,长城汽车、广汽集团、长安汽车、北汽集团、吉利控股等汽车企业已经宣布了具体的“碳中和”时间表,比亚迪等汽车企业也已经宣布启动企业碳中和规划研究。目前已发布明确碳中和时间表的汽车企业数量仍显偏少。
我们从2020年开始研究汽车行业实施双碳战略的相关政策、立法、以及国际国内汽车企业相关实践案例。经归纳总结截至2022年6月底出台的相关政策及立法,以及收集研究截至当时实施双碳战略汽车企业的实践案例,我们发现汽车行业中已率先实施双碳战略的汽车企业有三方面显著特点:一是在企业战略层面领先性地确立了顶层设计,制定了本企业的双碳战略;二是抓住了汽车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环节;三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并提早予以实施。就以上三方面特点,我们编写了《2022汽车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政策法律及实践案例研究报告》(以下称“本报告”),供还未实施双碳战略的汽车企业参考。
本报告由金杜环境法团队编写,报告撰写人为:吴青律师、周悦霖律师、张帆律师。
金杜资深合伙人宁宣凤对本报告评价:双碳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对世界做出的中国担当大国责任的承诺,同时也是引导中国产业实现从传统经济向新经济转型直至实现超越的布局。中国企业,尤其是汽车产业应当积极参与双碳战略,在实现产业升级换代的同时,也可以充分分享双碳战略下的政策红利,并且体现中国企业在多维度国际博弈下的政治站位。金杜环境法团队是这场大布局、大超越、大博弈下的法律服务领先者,可以为国家、为企业客户做出更大的贡献。
金杜资深合伙人徐萍对本报告评价:在中国双碳战略的重大部署背景下,汽车行业正处于从传统燃油到电动化智能化的转型关键时期。吴青律师作为国内环境法的领军人物,她和团队编撰的《2022汽车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政策法律及实践案例研究报告》不仅给汽车行业的新老参与者在绿色转型过程中提供了前瞻性的启示和指导,而且提供了扎实的实践经验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