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

乘“数”而上,奋楫前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要点解析

中国 | 中文
所在网站 :    中国   |   中文
澳大利亚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新加坡
美国
全球

标签:合规业务-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数字经济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数据及隐私权保护

一、引言

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其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2025年春节期间某AI应用火遍全球,足以说明以数字应用、大数据模型等载体为有机组成部分的数字经济,已逐步成为未来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有生力量。

在海南自贸港的建设过程中,发展数字经济早已成为重要的一环。当前已有多个中国游戏从海南“出海”,且之前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数据中心发展规定》(下称“《数据中心规定》”)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国际数据中心业务运营者向境外提供游戏服务等国际数据服务。据报道,2024年内海南自贸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预计全年营收突破1900亿元、增长8%以上[1]。

截至2025年1月底,全国范围内已有11个省级行政区发布当地适用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在海南于2025年底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的大背景下,自2024年12月实施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将可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数字经济发展推波助澜。

二、海南版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三大特色

据预计,“十五五”期间数字技术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将由过去4年的22.5%提升至23.2%,成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力。在此背景下,单纯的信息化建设已逐渐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数字经济做大做强是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方向。

海南原有的《海南省信息化条例》(下称“《信息化条例》”)自《条例》施行后同时废止,体现从“信息化”到“数字经济”的转变,下面我们就《条例》中的特色内容进行介绍。

(一)首次提出推进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条例》全面规定了通信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国际通信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明确各部门对数字基础设施用地、用林、用海、用能给予支持,推动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其中一大亮点是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

过去对于“国际通信基础设施”的理解,往往局限于国际传输网和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2]。实际上,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囊括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国际海底光缆、海底光缆登陆站、通信海缆专业管廊等基础设施。海南早于2021年建设海南-香港国际海缆(海南第一条国际海缆)并开通海南自贸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又于2024年11月启动建设海口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条例》在此基础上再次强调要推进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旨在将海南自贸港打造为国际信息通信枢纽,促进海南自贸港更高水平开放。

对比全国其他地方已经出台的数字经济条例,《条例》立足海南的政策优势和对外开放的战略定位,首次提出要推进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理解,此举将利于海南自贸港跨境电商、离岸数据服务外包等新业态、新产业的落地,以及相应新模式和新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首次提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条例》根据国家赋予海南的特殊政策,在增值电信业务、软件产业、金融、数据安全四个方面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强调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国际合作平台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建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必需的服务机构,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按通常理解,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是指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为代表的经贸规则,是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中遵循的一系列高标准的法规、协议和惯例,这些规则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透明和有序进行,保障各国经济利益,并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从《信息化条例》对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到《条例》首次主动提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逐步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蕴含发展思路的巨大变化。这一举措预计将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首次提出深海装备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南繁种业的数字化转型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基于海南“五个图强”战略布局,结合自贸港发展实际情况,对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做出了因地制宜的独特选择。其中,深海装备、航空航天、南繁种业三个未来产业的发展建设是一大亮点,是海南自贸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优势、政策优势的重要窗口。

深海装备方面,《条例》提出要推动构建“装备研制+信息处理+应用服务”智慧海洋产业体系,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方面,《条例》指出要推进航空航天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南繁种业方面,《条例》强调要发展智慧育种,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大数据技术在种业的应用,打造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

近年来海南持续向海图强,如“深海勇士”号深海载人潜水器等国家海洋科技重大装备相继落户;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深海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纷纷入驻;上千家海洋高新技术企业及大量海洋科技人才落户海南[3]。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势头同样强劲,中国首个商业航天发射场建成且于2024年11月30日首发成功,今后将密集开展常态化发射,并设立了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数据与应用中心,积极开展火箭链、卫星链、数据链领域国际合作。南繁种业方面,海南南繁种业产值突破120亿元,农业农村部提出要努力把南繁硅谷建成国家级种业创新基地、种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条例》立足于海南自贸港独有的深海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明确前述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路径,吸引资本和创新要素向海南自贸港聚集,将为相关产业创造众多发展机遇。

三、业务展望

结合海南自贸港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除了上文所述的特点之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内容也会对企业在海南投资数字经济相关业务具有吸引力。

如《条例》第二十条就明确,鼓励数字服务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面向国际的业务板块,支持国际数据中心业务的发展。前述《数据中心规定》可以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为企业开展来数加工、游戏出海等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又如,《条例》强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通信网络、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等。企业可以依托海南的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高技术含量的业务。例如,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国有资本控股、社会产业资本参股的方式,组建海南省算力集团,推动多元算力建设,为企业提供高效的云计算和智能计算服务[4]。

2025年海南全省将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突破2000亿元[5]。预期在《条例》的支持下,在海南自贸港从事跨境电商、来数加工等等数字经济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数据流动便利、基础设施保障、技术创新支持和国际化合作等多方面的优势。这些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还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机会,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实习生胡媛对本文所作的贡献。

扫码订阅“金杜律师事务所”,了解更多业务资讯

姚皓、孙畅:《2025年海南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突破2000亿元》,载“学习强国”海南学习平台,2025年1月9日,https://article.xuexi.cn/articles/index.html?art_id=4316523516885200223&item_id=4316523516885200223&cdn=https%3A%2F%2Fregion-hainan-resource&study_style_id=feeds_opaque&pid=&ptype=-1&source=share&share_to=copylink

《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五条。

陈婧:《海南绘就海洋经济新蓝图 十年再造“海上海南”》,载《海南日报》2024年12月17日,https://res.hndaily.cn/file/news/20241217/cid_92_534584.html

《海南自贸港先进智算投资签约仪式举行 达成多项合作》,载海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2024年12月16日,https://www.hainan.gov.cn/hainan/ldhd/202412/c8bd582e24a947e6959c9f5636b6b686.shtml?ddtab=true

郭倩:《政策加码 未来5年数字经济规模或达80万亿元》,载《经济参考报》2025年1月9日,http://www.jjckb.cn/20250109/4a236a46d61b44e8b52cf842db841a7c/c.html

参考资料

最新文章
前沿观察
2022年8月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在纵向垄断协议下新增“安全港”制度,即“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随后,当年公布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将该市场份额标准定为15%,但上述份额标准未能在正式出台的规定中予以保留。 经过三年的研究和论证,2025年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禁止垄断协议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再次对纵向垄断协议下“安全港”制度的具体适用标准和条件予以细化规定。合规业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2025/06/07

前沿观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4年6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做出全面系统部署,重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也为新时代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证券与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025/06/06

前沿观察
在当今瞬息万变的地缘竞争与商业竞争环境中,无论是身处技术快速迭代浪潮中的科技型企业,还是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传统制造企业,建立并持续投入全球研发中心与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或将成为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引擎。而为其选址,则需放眼全球,聚焦创新生态优越的国家和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4年7月5日刊登《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的税务宽减)条例》(以下简称“专利盒”),对通过研发活动而创造的具资格知识产权,为其源自香港所得的利润收取5% 的特惠税率。专利盒创造的税率落差(一般税率为16.5%)将有助于形成研发密集型产业的“税收洼地”效应。 香港凭借其独特的国际联系、完善的法律体系与临近内地创新高地的地理优势,加上专利盒制度的推出,为内地研发型企业的技术出海布局提供了一个紧密连接中国内地与国际市场的优势选项,或将推动香港呈现出国际科技创新和区域知识产权贸易的集群效应。本文旨在解析选择香港构建全球研发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优势、提出基本构想、并就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其风险做出提示,供读者参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

202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