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

浅谈预制菜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 | 中文
所在网站 :    中国   |   中文
澳大利亚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新加坡
美国
全球

《咏预制菜·知识产权新篇》

饪香速达万家筵,工巧调成百味鲜。

解冻烹煎皆便利,冷藏贮运保安全。

专利商秘传技艺,商标独树立圭泉。

舌尖科技新潮涌,知产助力赋锦篇。

金蛇献瑞,福满人间。当2025年的春节钟声敲响,千家万户的餐桌上,一位“看不见的厨师”正悄然改写着传统年夜饭的剧本。佛跳墙、毛血旺、东坡肘子、松鼠鳜鱼……曾经工序复杂、耗时耗力的“饕餮盛宴”,如今均能够在大大小小的市场中寻觅到方便、简易的快手菜及配方。科技与传统在此刻微妙碰撞,折射出中国家庭厨房的深刻变迁——从凌晨三点灶台前的烟熏火燎,到二十分钟还原一桌“记忆中的年味”,“预制菜”正以润物无声的方式重塑着中国人最重视的团圆仪式。这场饮食革命背后,是快节奏都市生活与传统情感需求的博弈,是工业化标准与手工温度的角力,更是Z世代“佛系青年”与老一辈“厨房信仰”的握手言和。

“科技与狠活”“工业饲料”“健康陷阱”……预制菜因成本低廉、方便快捷,一度被贴上了各种各样负面的标签。不可否认的是,在效率至上的时代,预制菜的存在与发展不仅是在解构传统,其更多地是在以更加“智慧”的方式延续食物的温度。预制菜作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产物,其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了食品行业发展的核心议题。

一、预制菜之技术演进史

2024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文(下称“27号文”),明确提出“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首次从政策层面明确预制菜的概念及范围。根据27号文的规定,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过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由最初小小的罐头发展为如今的食品工业智能制造体系,预制菜的“成长史”也是人类科技进步的缩影。

(一)萌芽期

预制菜雏形可追溯至1810年,法国厨师尼古拉·阿佩尔发明了气密式食物保存法,首次实现食品长期保存。此后,镀锡铁皮罐头(也即“马口铁罐头”)工艺的出现,进一步推动军用、航海食品的商业化。尽管这一时期的技术核心在于高温杀菌与密封保存,并未形成完整产业链,但相关技术仍为预制食品的产生奠定了基础。19世纪初,罐藏技术传入美国,罐头工业急速扩张。二战期间,军用速食口粮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催生了工业化食品加工技术。直至二十世纪上半叶,随着速冻技术的突破,冷冻食品逐步迈向工业化生产,现代预制菜技术已初见雏形。

(二)扩张期

1950年代,快速冷冻技术和冷藏技术进一步发展,家庭冰箱普及率逐步攀升;1960年代,经过多次技术改进,微波炉逐渐走向千家万户。自此,伴随着冷链运输的发展以及耐高温塑料包装技术、真空包装技术等的结合,微波预制菜品问世并快速扩张,并于1980年代在日本日臻成熟。

(三)迭代期

上世纪90年代至2010年期间,食品工业行业开始了技术迭代与创新。日本食品企业开创的“超高压杀菌技术”,在实现非热杀菌的同时,能够保持食品的风味和营养物质不被破坏;瑞典公司推出“气调包装技术”,通过填充、密封、抽真空等过程,有效地保护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延长食品货架期;西班牙餐厅开始研发“分子料理技术”,通过液氮、低温慢煮等一系列革命性创新举措推动预制菜风味还原度提升。

与此同时,席卷全球的2008年金融危机对食品、餐饮行业提出降本增效的需求,各大食品企业纷纷通过制定相应可供执行的标准,采取中央智能化管理等方式控制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这也为预制菜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新的契机。

(四)智能期

2010年后,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呈现井喷态势,区块链溯源、AI定制、个性化配餐等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加之“新冠疫情”的催化及新消费形式的变革,预制菜产业依托移动互联网实现爆发增长。

市场数据预测,2024年全球预制菜市场规模可达到5466亿美元,中国市场占据超过四分之一的规模,预制菜的市场渗透率还在逐年攀升。这一阶段的预制菜将更加注重工业化效率与食品本源属性的融合,更加关注技术伦理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预制菜将不再仅仅是食物,而是融入智能技术变革的一部分,在人类饮食发展的谱系中留下浓墨重彩的痕迹。

二、预制菜之知产保护网

预制菜产业发展如火如荼,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已是大势所趋。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突破5000亿元大关,预计2024年将达到6000亿元以上。尽管国家及各地方已经针对预制菜制定了相关标准及规范,但由于相关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低、中小品牌混战,导致预制菜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难题激增。

预制菜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已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战略布局。企业可构建“布局+防御+深耕”的三维保护体系,在行业洗牌期通过知识产权构筑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发展。

(一)商标的体系构建

商标是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的象征,通过商标的注册及防御建立品牌“护城河”,是预制菜企业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的关键。

在进行商标申请时,企业应注意在核心商品上提前布局,如第29类(肉制品、罐头食品)、第30类(方便食品)、第43类(餐饮服务)等。同时,也需考虑对关联性商品进行防御注册,例如第35类(广告、为他人推销)、第21类(厨房容器)等等。

在商标标识设计时,应注意标识的显著性,避免使用通用名称造成商标被驳回,同时亦可强化图形的表达,增加标识的辨识度。例如,企业在注册核心系列商标时,除使用文字之外,还可附加吉祥物的图形Logo,进一步提升标识显著性的同时,也使得吉祥物形象深入人心。

此外,考虑到未来发展及企业的出海需求,在商标布局时可考虑提前谋划,通过马德里体系完成海外注册。因不同国家商标制度的特殊性,重点国家也可单独进行注册。

(二)作品的布局设计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预制菜企业通常可以考虑从宣传素材(如文案、菜品照片、广告宣传片等)、菜品手册、具有个性化的菜品造型、包装美术设计(此类作品还可能通过装潢权益的路径进行保护)等角度建构自身的权利体系。

需要提示的是,因《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故对于在造型上并不复杂的绝大多数菜肴而言难以构成作品。但是对于一些偏重艺术造型设计的菜品,其本身包含了富有审美意义的造型并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则足以构成美术作品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由于我国的版权登记仅进行形式审查,预制菜企业除了向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作品登记之外,还可以同步利用区块链存证、可信时间戳等方式,对作品的底稿、创作过程、委托设计合同等材料进行取证,以形成较为完整的权属证据链条。

(三)专利的创新应用

2021年后,预制菜相关的专利申请迅速增多,呈爆发态势。预制菜的核心技术包括食品加工处理、配方、保鲜、自动化智能生产等。其中,加工设备和装置、加工技术在专利申请中占比较高。

加工设备和装置属于产品类专利,在遇到潜在的侵权情形时,产品专利侵权比对较为直观、明确。但是,因加工设备和装置通常处于侵权人的掌控之下,取证存在一定的难度,侵权产品通常需要借助诉讼保全等方式进行固定。例如,(2020)最高法知民终500号一案中,涉案专利是一种自动穿串机的送料固定机器。一审法官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进行了证据保全、固定被诉侵权产品,并最终认定侵权。

加工技术通常是方法类专利,专利权人很难通过市场上公开销售的产品确定是否存在侵权。即便是存在侵权的情况,专利权人也很难固定证据。即便法院同意进行证据保全,进行现场勘验,相关的预制菜生产也可能因法院的到来而被侵权人立即叫停,侵权人的加工工艺、加工方法也很难予以固定。因此,在实践中,涉及加工工艺、加工方法的专利侵权案件相对较少。考虑到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侵权技术难以固定,创新主体应当慎重将核心的加工工艺、加工方法通过专利的形式进行公开。

配方专利也属于产品类专利。因预制菜终端产品中,一般都会详细标注预制菜的配方,涉及到配方类专利的侵权行为非常容易发现和固定。而且,即便没有详细标注,该类配方也可以通过化学分析等方法进行检测。因此,配方类专利是较为完美的选择。但是,配方类专利的核心问题在于其获得专利授权的难度。实践情况显示,该类专利的授权率相对较低。预制菜的配方通常较为常见,大多数情况下难以满足专利法对于新颖性、创造性的要求,因此容易被驳回。

除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对于上述技术的保护外,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保护预制菜产品的包装等。预制菜行业的竞争,除了技术创新外,品牌、产品形象、辨识度等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这些都与产品包装息息相关。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美术作品、包装装潢等进行结合,可以为创新主体提供更为全面、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侵权仿冒者无处遁形。

(四)商业秘密的管理保护

专利的核心逻辑在于公开换保护,创新主体在规划知识产权布局策略时,应当充分评估自己的核心技术公开后,是否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如果公开之后换取的保护相对较弱,权利人还可以考虑通过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

例如,对于预制菜行业的某些加工技术、加工方法,如果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进行保护,侵权行为具有较强隐蔽性,很难被发现和固定,保护力度有限。此时,可以考虑寻求通过商业秘密的形式对相关技术进行保护。这种保护方式在特定场景下非常有效,相关技术被严格保密且未向第三方披露,其保护期限可以无限延续。当然,第三方仍可能尝试通过反向工程等方式破解相关技术。商业秘密保护最为著名的例子就是可口可乐的配方,可口可乐公司自1891年以来一直通过商业秘密法保护其饮料的配方,至今未被其他人所掌握。如果可口可乐公司选择通过专利的方式进行保护,那么可口可乐的配方将早早进入公有领域,成为所有人都能自由使用的资源。

除了上述技术信息外,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等经营信息同样可以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预制菜行业和其他许多行业一样,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许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在于供应商管理以及销售渠道的获取。此时,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等经营信息就是企业极为重要的竞争资源。当然,能够构成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并非是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等能够从公开渠道获取的基础信息,而需要包含企业深度信息。例如,企业通过深度分析、与供应商长期接洽后,所形成的包含产品的价格、用户偏好等的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能够保护的客体和范畴。

三、预制菜之发展破局策

当前预制菜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但知识产权保护滞后引发的同质化竞争、侵权成本低等问题日益凸显,制约产业创新升级。为破解这一困局,亟需系统性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促进预制菜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一体

预制菜行业是各类产业联动融合发展的行业,其不仅包括上游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还涉及到中游的制造加工,以及下游的配送、餐饮服务。产业链中的企业类型、企业核心的智力成果多种多样,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尺度不一,维权者维权的难度亦有所不同。

因此,打通完整的产业生态,建立预制菜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势在必行。通过制定标准体系,聚焦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资源,从而推动预制菜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与保护,加大行业深度融合,促进预制菜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一体,能够进一步激发行业发展潜力与活力。

(二)系统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避免预制菜行业同质竞争、低质内卷

预制菜行业推出爆款产品后,竞争者大都会第一时间模仿,推出类似产品甚至山寨产品,并利用低价抢占市场份额。企业可以考虑借助知识产权的力量,设置较高准入门槛,避免同质竞争、低质内卷。

例如,某爆款产品的成功在于其独特的配方和创新的锁鲜技术。对于配方,如果能够满足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创造性等授权要求,企业可以申请相应的配方专利。一旦申请成功,企业可以有效阻止他人抄袭权利人的配方。对于锁鲜技术,企业可以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被反向工程的难度,侵权可识别性等因素,选择通过专利或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

此外,新推出的爆款预制菜产品通常会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容易在消费端获得认同。企业可以通过商标权巩固品牌效应,同时通过外观设计、著作权等权利,保护爆款预制菜的包装设计,防止其他通过抄袭包装不正当地抢占市场。

(三)善用多维度维权手段,化解侵权成本低与维权成本高难题

预制菜行业的技术门槛相对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上存在大量模仿、抄袭的情形。大量的侵权人通过压低利润、抄袭模仿快速抢占市场,但对于原创企业而言,维权又面临着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的壁垒。因此,对于预制菜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时可以考虑多种维权途径。

民事诉讼的诉讼周期相对较长,费用相对较高,但生效判决具有权威性,不但可以在行业内树立知识产权原创者的形象。而且,生效判决作出后,后续如有行政维权、电商平台维权等手段,行政机关或电商平台通常都会参照生效民事判决进行侵权判定,具有较好的参照意义和示范效应。

近年来,行政维权手段也越发普遍。相比于民事诉讼,行政维权的速度相对较快,可以短时间内制止侵权行为。例如,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案件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但是,专利行政案件的赔偿,行政机关只能进行调解,不能裁决赔偿额,相比于民事诉讼,对于侵权者的震慑力相对较弱。

知识产权刑事手段相比于其他手段而言,对于侵权者极具震慑力。知识产权的刑事罪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专利罪等等。如果侵权者行为恶劣,涉嫌刑事犯罪,预制菜原创企业采取刑事手段,不但可以打击侵权者,还可以向市场传递坚决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坚定形象,震慑其他潜在侵权者。

(四)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破解快消品属性与维权效率之间存在矛盾

当下,电商经济蓬勃发展,预制菜品作为备受年轻人欢迎的消费品,也已在各大电商平台占有一席之地。然而,由于虚拟空间侵权具有隐蔽性,互联网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对于预制菜企业而言,商标侵权、装潢侵权等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加之预制菜品系快消品,有时还具有特殊时效性(譬如年夜饭的预制菜仅在过年期间上架销售,其他时段难以购得),因此预制菜的维权时效常常跟不上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

在电商模式下,除传统的维权方式之外,预制菜企业也可以与电商平台加强合作、协同治理。例如,利用智能侵权监测技术,接入电商平台原创保护系统(如阿里原创保护平台),通过AI图像识别实时扫描商品图、详情页,快速定位仿冒包装或盗用宣传内容,推动侵权链接快速下架;又如,联合电商平台建立“绿色投诉通道”,对恶意侵权店铺实施流量降权、保证金冻结等快速处置,压缩维权周期。通过多维防控,企业可在高频曝光的电商生态中筑牢“创新护城河”。

结语

预制菜技术源于传统饮食文化传承,经现代工业体系革新,已成为食品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其发展历程印证了技术创新与文化积淀的深度融合。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亟需构建覆盖研发、生产、流通全链条的制度保障体系。企业未来可着力完善内部机制,建立侵权预警和快速响应平台,推动科研创新形成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护城河,促进预制菜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扫码订阅“金杜律师事务所”,了解更多业务资讯

最新文章
前沿观察
近年来,在“走出去”政策、“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中国企业积极出海投资,投资规模持续攀升。然而,全球化布局和投资架构涉及多处司法管辖区,也使得出海企业直面国际政治、经济、外交、法律、行业、管控、运营、债务、纠纷等各类复杂风险与挑战。 国际化投资运营的中国企业,无论是在战略布局时选择目的地、或是自身经营已经陷入困境、或是面临供应商、下游客户或合作伙伴进入或即将陷入困境,均有必要对各主要投融资和运营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债务重组和破产、国际跨境破产合作模式和救济制度有一定了解,以从风险防控角度前瞻性规划布局,及时识别和隔离风险,合理选择境内外应对方式,从而较大限度保护海外权益和资产安全,缓释风险,减少损失,提升全球化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继新加坡之债务重组制度概览(上)及(下)、香港债务重组与破产制度(一)及(二)分别对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债务重组与破产制度进行介绍后,本文将概要介绍美国债务重组与破产制度相关的司法体系、法律发展及庭外重组。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业务-国际投融资与工程,债务重组

2025/05/08

前沿观察
让与担保,即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将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担保物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当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债权人可以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形式。从形式上看,让与担保与传统抵押权、质权等不同,是通过所有权移转的手段创设的担保,早期司法实践多有以通谋虚伪表示、构成流质条款、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等理由认定股权让与担保无效的观点。随着《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九民纪要》”)的出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下称“《担保解释》”)对功能主义担保观的引入,该种非典型担保形式的合同效力已无争议。 然而,在效力问题之余,尚有诸多问题未能解决。在股权让与担保的领域,由于股权自身存在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共存、自益权与共益权复合的特性,股权让与担保的内外部关系规制等问题尤为突出。 以下,我们将对股权让与担保实务中的若干争议问题进行探讨,并尝试提出处理思路。争议解决与诉讼-公司纠纷

2025/05/06

前沿观察
《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U’s 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是欧盟委员会推动可持续生产和循环经济的重要立法,是欧盟“绿色新政”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授权欧委会针对具体的产品设定详细的环保、能效、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强制要求。该法规于2024年7月18日生效,取代了2009年颁布的《生态设计指令》(Directive 2009/125/EC),将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几乎涵盖所有实物产品。 2025年4月16日,欧委会发布《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及能源标签2025-2030年工作计划》(ESPR and Energy Labelling Working Plan 2025-2030,“《2025-2030工作计划》”),首次明确了在未来5年内需要遵守相关要求的第一批重点产品。本文将介绍ESPR的核心内容及本工作计划对中国企业的主要影响。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业务-跨境商事纠纷解决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