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

“企业实质性运营”——横琴怎么做?

中国 | 中文
所在网站 :    中国   |   中文
澳大利亚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新加坡
美国
全球

2023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针对横琴深合区的特殊地理区位,为促进境内外人才实现流动高度便利化,明确要求实质性运营企业一定比例人员“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公告未要求企业人员在深合区的居住天数,政策执行更加科学合理。

企业实质性运营的申报管理遵循“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横琴深合区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5项需要企业整理留存备查的资料,简洁明确,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

横琴深合区与海南自贸港在企业实质性运营要求上,既有不少相同点,也存在区别,以下选取部分政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是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7号)中对拟申请横琴深合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提出的实质性运营的细化要求与政策落实。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三部门已于2021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并于2022年9月27日进一步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同样就拟申请税收优惠的企业在海南自贸港的实质性运营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与细化。

两地税务部门等多部门也将加强事中政策辅导和事后风险防控。遇到难以界定的情况,将通过企业实质性运营判定工作机制研究确定,维护合法经营市场主体权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性运营”对照表

最新文章
前沿观察
本篇为本系列第三篇文章。争议解决与诉讼-金融纠纷,私募股权与基金

2025/01/09

前沿观察
2025年1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及其实施细则对于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构成《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调查规则》”)第三条项下的贸易投资壁垒(“贸易壁垒”)。 该项调查于2024年7月10日启动,持续近6个月。根据《调查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商务部后续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与欧盟进行双边磋商、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和/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例如,反制措施)。公司与并购-反垄断与竞争法,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业务-跨境商事纠纷解决

2025/01/09

前沿观察
近年来,各国政府对企业供应链责任的监督力度逐渐增强,企业是否以可持续和负责任的方式运营,也已成为投资者与消费者在选择时不可回避的核心考量。在此背景下,企业因供应链中曝光的劳工权益等严重社会责任问题而频遭指控与舆论批评的现象屡见不鲜。 中国企业乘风出海,持续推进全球化步伐,已成为全球跨国公司群体的重要一员。随着各国环境与社会责任立法的日益严格,中国企业同样面临着替其供应商不当行为承担责任的风险。2024年6月,某知名品牌在美国当地法院受到了某声称来自其代工厂、参与了其产品加工的劳动者起诉。该起诉指控该品牌的代工厂存在强迫劳动行为。而一旦指控被确认,该品牌及其母公司将赔偿原告相关的全部损失并面临惩罚性和儆戒性赔偿(punitive and exemplary damages)。相应地,该品牌代工厂也收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发出的暂不放行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对企业的业务造成重大影响。这一系列连锁反应,无疑为企业敲响警钟:要更加关注来自供应商侵犯劳工权益等来自供应链端的社会责任风险。争议解决与诉讼-合规调查及公司治理,劳动,汽车、制造业及工业

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