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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2020年商业争议解决的全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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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律师协会期刊《国际争议解决》(Dispute Resolution International)2021年最新一期公布了世界各国关于新冠疫情对全球诉讼、仲裁及相关替代争议解决方案的影响的调查评估结果。这是该期刊发表的第二篇关于新冠疫情对全球商业争议解决的影响的文章,第一篇相关主题的文章发表在2020年10月期上。来自非洲、亚太、欧洲和英国、中东北非和土耳其、北美和南美等23个司法管辖区的46名仲裁和诉讼专业人员为这两篇文章提供了相关信息和素材。金杜合伙人胡梅以及律师何怡和Sharon Lee提供了关于美国诉讼和仲裁情况的相关内容。这两篇文章结合法律和法律实务的变化,对远程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回顾了法院和仲裁机构制定制度和规则,允许当事人和律师可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的情况下继续提起诉讼的相关情况。

有关《国际争议解决》的更多信息,包括获取上述文章的电子版本,请访问www.ibanet.org(在新窗口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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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观察
食品安全问题持续牵动着社会的神经,成为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共同关注的焦点。从知名品牌的食品安全丑闻,到小作坊的违规操作,每一次曝光都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响。 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食品企业日益面临“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和层出不穷的法律要求,从食品企业到从业者个人亟需深入了解庞杂繁复的法律责任体系,以制定有效的合规策略。在本篇指南中,我们将结合近年来的监管重点,全面梳理食品领域的刑事、行政以及民事法律责任的关键责任图谱,并为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和应对策略。公司与并购-公司合规体系,农业和食品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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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并购交易遭遇欺诈时,实施财务造假等欺诈行为的主体通常是目标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等能够实际控制公司、深度参与并购、主导交易决策的关键主体。 然而,不少并购交易的转让方中,除了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等,还可能包括并不深度参与日常经营、并未深度参与并购洽谈的财务投资人,他们往往在共售/随售、拖售等交易安排下与创始股东一并出售股权。一旦收购方发现目标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等存在欺诈或可能存在欺诈,拟通过刑事、民事等多路径进行救济(例如起诉撤销合同)时,即使再“无辜”的财务投资人也将不可避免地卷入纠纷漩涡。 面对这种情形,作为转让方之一的财务投资人,如果应对不力,极有可能被“连坐式”地认为是共同欺诈人,抑或被认定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实施欺诈行为进而与之一并承担不利后果。财务投资人究竟应该如何证明自己未参与欺诈?能否与实施欺诈行为的其他人进行责任切割?司法实践对此是何态度? 本文将根据并购交易实务中常见的财务投资人转让股权、他人实施欺诈的情形,梳理财务投资人的困境,探讨法律抗辩思路与要点,并结合两起典型的真实案例,剖析司法实践目前的主流态度,以期给广大财务投资人提供有价值的观点。 值得关注的是,前述讨论会涉及《民法典》中“第三人欺诈”这一重要制度,该新制度的实践运用是此类纠纷中的重要法律抓手。争议解决与诉讼-商业纠纷,公司与并购-公司并购重组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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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