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林业碳汇?
在自然科学领域,“汇”(sink)是与“源”(source)相对的概念。简单来说,对于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GHG)而言,产生温室气体的活动称之为“源”,吸收温室气体的活动即为“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后续补充条约《京都议定书》对于“碳汇”、“林业碳汇”进行了明确界定:“碳汇”是指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Land Use, Land Use Change and Forestry,LULUCF),例如造林及农业土壤等对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吸收、固定、存储作用。“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1]。林业碳汇包括经营性碳汇和造林碳汇两种,[2]在由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编写的《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中,林业碳汇的林地统计范围包括“仍为林地的林地”(forest land remaining forest land)和“转化为林地的林地”(land converted to forest land)两个方面[3]。在碳交易市场中,林业碳汇的利益集中体现在其所带来的“碳减排量”。[4]林业碳汇减排量作为重要的碳信用形式之一,从“固碳端”实现防范气候风险与资金的联结,为助力国家实现碳中和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5]。
二、 国际林业碳汇市场
林业碳汇交易始于国际碳市场。在国际市场中,可供境内主体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主要机制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林业碳汇项目、VCS(Verified Carbon Standard)计划(the VCS Program)和GS(Golden Standard)黄金标准机制等。[6]由于GS林业碳汇项目多在中低收入国家实施,因此市场份额占比较少,[7]本文主要着眼于境内主体参与度较高的CDM和VCS计划。
(一) CDM林业碳汇项目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第三次会议制定了《京都议定书》,CDM是其中的重要履约机制之一。在CDM下,《京都议定书》附件一(Annex I)缔约国(通常为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附件一以外的国家(通常为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将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用于附件一缔约国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关于减少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而林业碳汇也是CDM下的一类项目内容。[8]
2006-2013年间我国CDM项目注册备案3740个,其中包括“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四川西北退化土地造林/再造林项目”、“内蒙古和林格尔县退化土地再造林项目”等诸多林业碳汇项目,而“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更是成为全球第一个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批准并成功注册的CDM再造林碳汇项目[9]。后由于欧盟碳市场规定2013年以后只接受最不发达国家的CDM项目用于履约,[10]我国CDM项目数量锐减,近几年我国CDM项目注册数几乎为零。
(二) VCS林业碳汇项目
1. VCS计划简介
国际组织Verra建立的VCS计划是目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自愿碳减排机制之一,[11]其允许经认证的项目将其温室气体减排量或清除量转化为可交易的碳信用额。[12]当一个项目符合VCS计划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经认证之后,项目业主便能够获得相应数量的碳信用额(Verified Carbon Unit,“VCU”),并可在公开市场上交易其所获得的VCU。[13]一个VCU代表实现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少或清除。[14]
VCS计划包含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Agriculture Forestry & Other Land Use,“AFOLU”)、化学工业(Chemical Industry)、能源需求(Energy Demand)、运输(Transport)等诸多领域的碳减排项目形式。根据Verra官网,VCS计划截至目前已在超过82个国家拥有接近1800个注册项目,共计实现909,364,286公吨碳减排。[15]
2. VCS计划下的林业碳汇项目
在VCS计划下,林业碳汇项目被归入在AFOLU领域,其中又可分为“造林、再造林和再种植(Afforestation, Reforestation and Revegetation,ARR)”、“改进森林管理(Improved Forest Management,IFM)”、“减少来自毁林和森林退化的碳排放(Reduced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REDD)”等多种项目类型。在AFOLU项目中,目前已有超过30个来自中国的碳汇项目,比如青海再造林项目、云南昆明梁渠改进森林管理项目等等。
3. VCS项目开发流程
市场主体申请开发VCS项目简要流程请见下图[16]:
对于AFOLU项目而言,不是所有减排量都可以获得可交易的VCU。Verra规定,VCS项目在首次签发VCU时还需要预留一部分缓冲信用额度,这些不可交易的缓冲额度将被存入一个AFOLU集合缓冲账户中,以应对未知风险,在任何一个项目的碳储量发生逆转(GHG净效益为负值)时都可以被提取。这些额度将不被视为VCU,也不受VCU发行税的限制。每个项目需要预留的缓冲额度数量是不一样的,预留数量将通过VVB评估的非永久性风险报告确定。作为对持续核证的激励,且某些项目的风险会逐步降低,缓冲额度将随着时间推移逐步释放(至少在申请签发VCU的核证报告发布五年之后)。[17]
4. VCU交易过户
据Verra介绍,VCU的所有权只能在Verra登记账户之间转移。VCU登记账户只能由企业或组织开立,个人投资者不能开立。
VCU的交易双方需要自行尽调以评估交易风险。根据Verra官网,如果想寻找可靠的对手方开展交易,可以与国际组织Green-e Climate(一个监测、认证碳零售交易及产品的非营利组织)或ICROA/IETA(一个碳销售商自律组织,成员需要提交审计报告)联系。[18]
根据Verra Registry的用户指南,如果卖方将VCU转让给买方,转让操作结束后,卖方可以通过查看账户持有人报告中的信用额转移历史来验证转移是否已经完成。[19]
三、 国内林业碳汇交易体系
(一) 国家自愿核证减排量(CCER)
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林业碳汇作为国家自愿核证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CER”)的项目内容,参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抵消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配额清缴。[20]
但如我们此前在《绿色权证:中国碳排放权产品和碳金融市场的展望》一文中所述,2017年3月之后,国家发改委[21]暂停了CCER的签发和项目审批。根据相关研究统计,整体上,在CCER市场尚未暂停的时段里,全国总计有97个林业项目进入项目审定阶段,13个项目进入备案阶段,3个项目实现减排量备案;在碳汇项目方法学统计中,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占比最高,其进入审定阶段的项目量亦居首。[22]
当前在我国CCER相关工作虽已暂停,但相关规则、标准等的制订、研发并未停止。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其第二十九条重申了CCER的功能价值。2022年1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河北将积极组建中国雄安绿色交易所,推动北京与雄安联合设立国家级CCER交易市场。[2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CCER已经纳入了全国碳市场,相关机制已明确,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筹备重新启动CCER项目的备案和减排量的签发,全国CCER市场有望在2022年重启。[24]
(二) 其他核证减排量
除了国家层面的CCER,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也依托本地碳排放权市场积极探索林业碳汇权益交易。[25]比如广东省在CCER基础上开展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试点工作,福建省推出了福建林业核证自愿减排量(FFCER)相关交易,贵州建立起“互联网+生态建设+精准扶贫”新模式的单株碳汇项目。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也积极行动,通过实施碳汇造林项目,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实现增汇减排目的。
四、 市场主体购买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减排量的目的
当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因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标准而受制于强制性的减排要求。一些企业面临较高的减排压力,除了在市场上购买配额之外,也需要使用碳汇产生的相关核证减排量来抵消自身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消除的排放。比如,CCER可以用于抵消《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的碳配额的清缴,同时也可以用于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arbon Offsetting and Reduction Scheme for International Aviation,“CORSIA”);而VCS等项目也可以作为CORSIA的抵消排放来源。[26]
除了上述“强制市场”外,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自愿地投入到碳减排活动中来,并主动发布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或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报告。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石油、运输、日化等行业的领军企业)承诺,将在既定日程内达到碳的“净零(net zero)”排放[27]。企业通过参与林业碳汇项目交易,能够从ESG的角度出发,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品牌形象,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五、 展望和结语
(一) 激活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投资市场
近年来,我们在市场上见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无论是出于资产配置、投资增值目的,还是出于实际需求、履约抵消目的,纷纷开始关注减排量交易市场,特别是作为资源核证减排量最大来源之一的林业项目。无论是境内投资者,还是国际投资者,都对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投资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由于CCER尚待重启,VCS标准下的林业项目成为境内外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之一;同时,投资者也在积极关注CCER重启的进程,为重启后的投资做好前期的研究和准备。在此类投资项目中,投资者通常会重点关注林业项目的具体核证标准和预计签发量、购买量、碳单位过户安排、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卖方和业主方对于项目基本情况的陈述以及履约担保措施等,也通常会请律师来协助设计履约担保措施。
我们期待未来的中国碳市场,能够有更多的活跃投资者参与到包括林业碳汇项目的自愿减排量市场中,形成更多的市场共识和惯例,从而为林业碳汇项目带来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 CCER的重启和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
如前文所介绍,林业碳汇有多种途径经核证获得核证减排量,这其中包括国际标准VCS和GS,也包括国内的CCER。对于境内林业业主方而言,由于CCER在2017年的暂停,国内减排量市场事实上存在非常大的缺位。市场预估,全国市场控排企业对CCER的需求可能是亿吨级别。
市场预测2022年CCER或将重启,我们非常期待这一重启安排将为境内乃至国际市场带来的巨大影响。同时我们也期待CCER重启后,能够拥有更加科学的方法学标准、更加市场化的签发和交易机制。重启后CCER能否在国内、国际投资者中引发新的投资热潮,也值得我们展望。
未来,中国碳市场的配额和信用两类主要碳资产现货交易市场都可能获得长足发展;在碳资产交易市场充分发展后,基于碳资产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可能会成为中国碳市场的重要板块。
(三) 与个人碳市场的衔接
“蚂蚁森林”的流行让我们看到个人投资碳市场的巨大潜力。尽管目前除了少数碳普惠机制外,大多林业碳汇项目都无法由个人参与开户和交易。如果未来个人能够参与到林业碳汇项目中,如我们在《普惠绿色金融:个人参与碳市场的现实与展望》一文中所展望的,可能会为碳市场带来不一样的活力,个人碳市场也将会是企业间碳市场的重要补充。
林旭霞:《林业碳汇权利客体研究》,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2期。
杨博文:《“资源诅咒”抑或“制度失灵”?——基于中国林业碳汇交易制度的分析》,载《中国农村观察》2021年第5期。
IPCC官网资料:https://www.ipcc-nggip.iges.or.jp/public/2019rf/pdf/4_Volume4/19R_V4_Ch04_Forest%20Land.pdf。
参见林旭霞:《林业碳汇权利客体研究》,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2期。
曹福亮:《林业碳汇市场化助力碳中和国家战略——评〈林业碳汇运营、价格与融资机制〉》,载《林业经济》2021年第11期。
高沁怡、金婷、顾光同、吴伟光:《林业碳汇项目类型及开发策略分析》,载《世界林业研究》2019年第6期。
许丁、张卫民:《基于碳中和目标的森林碳汇产品机制优化研究》,载《中国国土资源》2021年第12期。
参见林旭霞:《林业碳汇权利客体研究》,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2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https://www.forestry.gov.cn/main/4502/20190924/104309188717720.html。
财新网:《深度:气候大会终敲定〈巴黎协定〉细则 妥协的代价是什么?》,https://database.caixin.com/2021-11-20/101807648.html。
参见牛玲:《碳汇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路径》,载《宏观经济管理》2020年第12期。
Verra官网资料:https://verra.org/about-verra/who-we-are/。
Verra官网资料:https://verra.org/project/vcs-program/。
Verra官网资料:https://registry.verra.org/app/search/VCS。
Verra官网资料:https://verra.org/wp-content/uploads/2022/02/Registration-and-Issuance-Process_v4.1.pdf
许丁、张卫民:《基于碳中和目标的森林碳汇产品机制优化研究》,载《中国国土资源》2021年第12期。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施行前,国家发改委通过印发施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等5个事项实施备案管理;自2018年《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施行至今,原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由生态环境部负责。
曹先磊、程宝栋:《中国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项目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建议》,载《环境保护》2018年第15期。
中共河北省委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caheb.gov.cn/system/2022/01/05/030135890.shtml。
参见许丁、张卫民:《基于碳中和目标的森林碳汇产品机制优化研究》,载《中国国土资源》2021年第12期。
目前CORSIA接受6种碳标准以实现国际航空碳抵消,包括CCER、VCS、GS、CDM、ACR(American Carbon Registry,美国碳注册)和CAR(Climate Action Reserve,气候行动储备)。
See John C. Coffee, “Climate-Risk Disclosures and ‘Dirty Energy’ Transfers: ‘Progress’ Through Evasion”, https://clsbluesky.law.columbia.edu/2022/01/25/climate-risk-disclosures-and-dirty-energy-transfers-progress-through-eva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