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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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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马克(合伙人)赵新华(资深律师)

中国继续完善自动驾驶汽车监管体系。

2017年12月29日(2017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以下简称"最终指南")。该最终指南是在2017年6月13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布六个月后正式发布的。

对意见稿进行了多少修改?

最终指南大体上仍与意见稿一致,仅在少数地方作了修改。

主要变化是什么?

与意见稿相比,最终指南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1. 自动驾驶分级定义被删除

意见稿首次提出了中国对于自动驾驶分级的定义。该定义是以目前业内普遍接受的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SAE)提出的定义为基础。但在最终指南中,自动驾驶分级定义被删除。

我们估计主管部门认为目前明确提出该定义还为时过早,因为该定义将会作为国家推荐标准予以发布。

2. 更多标准被列入近期制订计划

意见稿中列出了政府近期将制订的21项标准。最终指南在前述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3项标准。该增加的3项标准包括 (i)车门开启盲区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ii)智能限速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以及(iii)交通拥堵辅助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3. 进一步减少法律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最终指南在组织实施部分增加了一个新的段落,提出将分析现行标准法规中与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相关的条款,逐步消除制约汽车新技术发展的标准法规障碍,营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这些改变是中国政府拟消除阻碍自动驾驶汽车在中国发展法律障碍的强烈信号。

4. 更多标准被纳入

意见稿提出了95项拟制订的标准。在最终指南中拟制订的标准数量增加到了99项。这些标准包括11项基础标准,31项通用规范,49项产品与技术应用标准以及8项相关标准。

另一方面,最终指南将拟制订的国家强制标准从6项降至5项。该5项强制标准包括(i)汽车报警信号通用规范,(ii)汽车人机控制转换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iii)智能网联汽车人机交互系统失效保护要求及评价方法,(iv)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以及(v)自动驾驶记录装置要求及评价方法。

未来汽车制造商与汽车相关的科技公司在将自动驾驶汽车投入中国市场时,必须遵守这些国家强制标准。

下一步?

最终指南的发布是中国为自动驾驶汽车在未来几年内在中国道路上行驶而建立标准体系的明确信号。

巧合的是,2017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应当指出的是,该三年行动计划包括了一份"智能汽车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立了到2020年建立并运营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平台及初步形成智能汽车产业体系的目标。同时,实施方案还旨在逐步提升智能汽车基础技术能力,在智能汽车核心硬件及软件系统方面取得更多技术突破。

最终指南和实施方案都强烈表明中国政府正努力成为自动驾驶竞赛中的领跑者。我们预计中国将在2018年发布更多的指南和法规以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在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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