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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互联互通正式启航:符合条件的ETF即将纳入股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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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讨论和规划,期待已久并受到广泛欢迎的“ETF互联互通”终于来临了。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22年5月27日发布联合公告[1]后,两地证监会已正式宣布启动ETF互联互通,同时公布了将于2022年7月4日起纳入股票通[2]的合资格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名单[3]。

ETF互联互通利用现有的股票通框架,使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投资者能相互投资于符合条件的ETF,标志着持续扩张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的另一个里程碑,进一步连接两地资本市场。

一、 快速回顾:股票通是如何运作的?

股票通是2014年推出的一项市场互联互通机制。通过这项机制,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其各自当地市场的证券交易所和结算所交易和结算于对方市场上市的股票。

股票通涵盖以下交易:

1. 北向交易

(1)香港和海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的参与经纪商买卖合资格的上海和深圳上市A股。

(2)北向交易目前受限于沪股通及深股通各人民币520亿元的每日额度。

2. 南向交易

(1)中国内地机构投资者和合资格个人投资者(即在其证券和现金账户中持有总余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可以通过当地的参与经纪商买卖若干恒生指数成分股和一系列挑选的其他H股。

(2)南向交易目前受限于沪股通及深股通各人民币420亿元的每日额度。

股票通在闭环双向的资金流动机制下运作,旨在隔离资金流和证券流动于两地结算系统的闭环中。香港和海外投资者通过股票通下的北向交易出售A股所产生的资金将流回其在香港设立的银行账户,以确保这些资金不能被用于投资中国内地的其他类型的在岸资产。这也将确保相关投资者仍然受内地的资金流动管理所约束。

二、 最新动向:将ETF纳入股票通

1.在ETF互联互通下:

(1)南向ETF交易:如果符合相关资格要求(详见下文),香港上市的ETF将可以被纳入股票通的南向交易。

(2)北向ETF交易:如果符合相关资格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的ETF将可以被纳入股票通的北向交易。

2.ETF互联互通是整个股票通基础建设的一部分,受限于股票通下的安排,惟存在细微差异[4] ,例如:

(1)ETF价位和A股价位的差异

(2)每日价格限制的变化

(3)上交所上市ETF没有收盘集合竞价时段

3.此外,适用于合资格ETF的费用及税费结构亦存在有利的差异,包括:

(1)与A股相比,ETF的经手费较低

(2)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证管费

(3)中国结算豁免收过户费

通过简化股票通下的ETF交易流程,ETF互联互通对香港和中国内地的ETF发行人和投资者而言都是一项具有吸引力的发展:

(1)合资格ETF可以进行跨境交易,无需接受双重监管(有别于根据基金互认安排认可的互认基金需接受的双重监管)。

(2)中国内地针对A股的外国所有权的“穿透法”监管将不适用于股票通下交易的ETF。

三、 ETF如何被纳入ETF互联互通——资格标准

在任何每半年进行的定期调整考察中,符合以下标准的ETF可被接纳为能在股票通下进行交易的合资格ETF。

香港交易所(“港交所”)将每六个月定期考察北向合资格ETF名单。所有上交所上市ETF及深交所上市ETF将根据定期考察数据截止日的相关数据厘定可否纳入北向合资格ETF名单或从中剔除。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在ETF互联互通下交易的合资格ETF其后未能符合若干门槛标准,这些ETF可能会被指定为只供卖出的证券,并将在ETF互联互通下被限制不能接受进一步的买盘订单。这对受影响ETF的投资者构成潜在风险。我们预计,利用ETF互联互通进行投资的ETF互联互通经纪商和产品发行人可能需要作出适当的风险披露,以应对这种情况下对投资者造成的潜在影响。有关以上特定标准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考港交所的通告[8]。

四、 谁是赢家?

现时,只有少数香港上市的ETF被纳入符合南向交易资格的ETF名单,而上海及深圳上市的ETF被纳入符合北向交易资格的ETF名单则相对较长。预计随着更多的ETF能够满足资格标准,名单将会继续扩大,而这些资格标准在未来亦有望能够进一步放宽。

五、未来展望

股票通自推出以来,交易活动一直非常活跃。根据港交所公布的数据[9],于2022年第一季度,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的日均交易量分别达到人民币1,059亿元和港币355亿元。

对许多投资者来说,ETF是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投资选择,也是分散投资的热门选择。将ETF纳入股票通不仅会吸引零售投资者,也会吸引希望物色额外跨境投资渠道的机构投资者。ETF互联互通还将为国内和海外投资者提供更广泛的交易产品,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和其所担当中国与世界各地之间重要门户的角色。

联系我们:

金杜香港团队一直积极为客户就产品发行、跨境监管和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象包括ETF发行人、庄家、参与经纪商、服务提供商和投资者。如果我们能为您提供任何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非常乐意提供帮助。

*本文对任何提及“香港”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表述应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证监会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3046901/content.shtml

即沪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即杠杆及反向产品,是提供杠杆的ETF,旨在提供短期投资回报,相当于将相关指数当日的投资回报放大(2x)或相反最高两倍(-2x)

宽基股票指数是指所挑选的成份股不限于特定行业或投资主题,而是反映某个市场或某种规模股票表现的指数。

即日均成交金额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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