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U’s 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是欧盟委员会推动可持续生产和循环经济的重要立法,是欧盟“绿色新政”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授权欧委会针对具体的产品设定详细的环保、能效、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强制要求。该法规于2024年7月18日生效,取代了2009年颁布的《生态设计指令》(Directive 2009/125/EC),将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几乎涵盖所有实物产品。[1]
2025年4月16日,欧委会发布《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及能源标签2025-2030年工作计划》(ESPR and Energy Labelling Working Plan 2025-2030,“《2025-2030工作计划》”),首次明确了在未来5年内需要遵守相关要求的第一批重点产品。本文将介绍ESPR的核心内容及本工作计划对中国企业的主要影响。
一、ESPR的核心制度及实施计划
ESPR的立法目标是减少各类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通过一系列制度促进环保产品的市场流通、生产、消费和循环使用,减少环境污染。通过要求几乎所有在欧盟市场投放的产品符合欧盟推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欧盟标准,ESPR将在事实上导致欧盟境外生产的产品的合规和投放成本高于欧盟本地制造的产品,由此构建针对欧盟境外生产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ESPR的核心制度包括:
- 授权欧委会通过专项立法(Delegated Act)对产品的耐用性、可修复性、可回收性、碳足迹、资源效率等产品特性设定强制性标准,以制定更严格的生态设计要求。
- 对实物产品提出生态设计要求,倒逼企业提高产品信息及供应链透明度。
ESPR生态设计要求包含产品性能要求和产品信息要求两方面。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耐用性、可修复性、可回收性、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受关注物质等产品特性;产品信息要求则通过产品数字化护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DPP”)实现。DPP是指记录产品从设计、生产、流通到回收利用全过程的、可以通过数据载体进行电子访问的数据集。DPP制度旨在提高产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和产品的可追溯性,也便于欧盟监管当局(特别是海关在边境管理环节)验证产品的合规情况,并拒绝放行不合规产品。
- 要求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符合ESPR标准的产品。
ESPR第65条要求相关采购实体采购满足ESPR标准、在环境可持续性方面表现亮眼的产品,以此激励可持续性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引导资金流向满足可持续生态设计标准的产品和领域,进而拉动相关领域投资。欧委会有权在后续出台执行措施,将与可持续性要求有关的因素和标准纳入公共采购的有关规则。
- 禁止销毁未售出消费品。
根据ESPR第25条和附件七,自2026年7月19日起,禁止除中小型企业外的任何其他实体销毁未售出的服装和鞋类。中小型企业也不能协助其他实体规避前述禁令。此外,欧委会还有权通过专项立法扩展禁止销毁未售出消费品的范围。
鉴于ESPR是一部框架性立法,后续欧委会将根据ESPR的授权,针对不同产品出台具体的可持续产品设计要求。在具体要求落地后,欧委会将向受影响的企业提供原则上不少于18个月的过渡期。此次出台的《2025-2030年工作计划》是第一部落实ESPR可持续性产品设计要求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了重点产品的立法时间表。
二、第一批专项立法的重点产品范围及立法时间表
ESPR第18.5条明确了作为优先监管对象的产品范围,要求欧委会尽快针对这些优先产品出台具体的可持续产品设计要求。为推动立法进程,《2025-2030年工作计划》明确了两类第一批专项立法的重点产品范围及立法时间表。
- 第一类产品包含4类最终产品及2类中间产品。此外,《2025-2030年工作计划》还提出要出台2部为存在技术相似性的产品组设定横向要求的法案。
仅有食品、饲料、药品、兽药等少数种类例外。
- 第二类产品为与能源相关的16种产品。这16种能源产品原本属于《生态设计指令》的规制范围,被列入《2022-2024年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工作计划》(Ecodesign and Energy Labelling Working Plan 2022-2024)。目前欧盟将这16种能源产品列入《2025-2030年工作计划》,表明这些产品将在未来五年由ESPR规制。由于这16种产品与能源相关,欧盟能源标签框架法规(Energy Labelling Framework Regulation, “ELFR”)还要求其遵守产品能源标签的有关要求。
此外,针对已经被ESPR明确列举作为优先监管对象,但并未进入第一批专项立法重点产品清单的产品,《2025-2030年工作计划》做出如下解释和安排:
- 洗涤剂、涂料和润滑油:根据研究和公众咨询结果,这三类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和改进潜力以及受公众支持程度低于其他最终产品,意味着不会在近期被欧委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 鞋类:鞋类产品的环境影响潜力低于清单中的其他产品。然而,鉴于废弃物框架指令(Directive 2008/98/EC)的相关要求,《2025-2030年工作计划》实施期间将同步开展研究,以评估在ESPR下提高鞋类产品环境可持续性的潜力。本项研究预计将于2027年底完成。
- 化学品:尽管相比于其他产品,化学品对环境的影响和改进潜力排名很高,并且在公众咨询中得到支持,但是化学品的构成相对复杂且范围较为广泛。鉴此,欧委会决定在2025年底之前启动研究以精确界定化学品的范围,并考虑将其纳入《2025-2030年工作计划》的审查或后续工作计划中。
三、对我国企业的主要影响
欧盟ESPR作为欧盟绿色新政核心举措,通过对产品提出全生命周期的生态设计标准、DPP及边境管控、绿色采购等机制,将对我国出口企业和主要参与欧盟公共采购市场的企业构成系统性合规挑战。在某种意义上,ESPR有关制度不仅是一项单纯的法律合规要求,更像是一张欧盟市场的准入门票。出口欧盟的电子产品、纺织品、能源类产品等高碳排品类可能需要重构产品设计逻辑、进行产品技术改造以符合相应的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此外,DPP可能要求的供应链碳排放、有害物质信息等数据披露也将倒逼企业重构供应链,并建立跨境数字化管理系统。ESPR赋予欧盟海关对不合规产品拒绝放行的权力,也将直接增大企业的订单履约成本和风险。尽管ESPR框架下针对具体产品的配套法规仍在逐步完善与构建中,但考虑到对企业供应链的深远影响,建议对欧盟出口及参与欧盟公共采购市场的企业密切关注ESPR后续立法动态,提前评估该法规对企业欧盟业务供应链的有关影响,将ESPR构建的绿色壁垒转化为企业产品技术革新和供应链竞争力提升的有利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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