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中资企业在南美设厂的建设项目因劳工问题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该工程由中资企业交由某承包商负责施工建设。2024年底,项目所在国的劳工监察小组对工厂建设现场展开突袭行动。各国际国内媒体纷纷针对案涉承包商的工人宿舍设施、卫生条件、安全防护、工作时长等问题发表评论,一时间众说纷纭。中资企业和承包商都因为这一事件受到了负面影响。据报道,当地外交部已经停止了对设厂一方中资企业的临时工作签证发放,而该中资企业也解除了与案涉承包商的合同[1]。
目前案件还在处理过程中,是非曲直尚未分明。但近年来中国“出海”企业因存在环境污染、强迫劳动、安全保障不足等环境与社会责任问题而遭受调查、被追究责任的事件屡见不鲜,所折射出来的是全球范围内针对供应链合规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随着企业社会责任(CSR)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标准的推广,很多原本只是行业标准或倡议性准则的“软法”(Soft Law),正逐步过渡到带有强制约束力的“硬法”(Hard Law),并向企业施加了更为严格的合规义务。
在本文中,我们将为企业梳理从“软法”到“硬法”的核心特征及演进趋势,并分析这一趋势对中国企业的供应链问责及合规管理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一、软法时代:以鼓励实施采购的下游企业主动披露为主
在供应链问责的早期阶段,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用的主要是要求企业就其供应链的合规情况开展信息披露,更侧重于鼓励企业自发、自愿披露。这类法规往往没有明确或严厉的法律处罚,而是通过舆论压力、投资者和消费者监督来敦促企业改进供应链管理,即“软法”。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所谓“软法”都是针对作为从供应商处采购的下游企业而言的,而对于原材料生产商和供应商等上游企业本身,如果被认定存在奴役劳工等行为,仍面临产品禁入、罚款等后果,甚至相关人员可能被判处刑罚。
(一)《加州供应链透明度法案》(California Transparency in Supply Chains Act 2012) [2]
- 适用范围:在加州经营且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零售商和制造商
- 核心要求:
- 在网站主页公开企业为消除供应链中奴役和人口贩运所采取的措施
- 如无网站,需在收到消费者书面请求后30天内提供相关信息
- 违反后果:下游企业违反该法案的唯一救济方式是由加州总检察长提起的禁令(“injunctive relief”)救济行动。该法案本身未规定对企业罚款等处罚后果[3]。
(二)《英国现代奴役法案》(UK Modern Slavery Act 2015)[4]
- 适用范围:在英国经营并达到年营业额门槛的企业;具有域外效力,适用于任何与英国有商业联系的企业。
- 核心要求:每年发布报告,披露企业识别、预防和减轻供应链中现代奴役风险的具体措施。
- 违反后果:对于违反《现代奴役法案》披露要求的下游企业,英国内政大臣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履行特定义务,按照要求发布报告。该法案本身未规定对企业罚款等处罚后果。
(三)《澳大利亚现代奴役法案》(Australian Modern Slavery Act 2018)[5]
- 适用范围:年营业额超过1亿澳元的企业。
- 核心要求:每年提交《现代奴役声明》(MSS),详细说明在运营和供应链中识别、预防和应对现代奴役风险的措施。
- 违反后果:政府可以要求下游企业就其未能遵守规定要求、提交声明做出解释[6]。该法案没有规定违反法案的具体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
概言之,“软法”主要通过强制披露或报告制度来增强企业供应链的透明度,但由于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执行效果也会被打折扣。随着供应链问责和人权保护意识的普及,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开始将“软法”中关键要求纳入正式立法,并为之规定罚款等违规后果,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硬法”,以强化对不合规下游企业的惩罚力度。
二、硬法时代:对下游企业设定更高的合规要求与明确的处罚措施
近年来,一系列具有明确处罚条款和广泛适用范围的供应链法规相继出台,这标志着供应链问责进入了更严格的“硬法”时代。对企业而言,这不仅意味着更高的合规成本,也意味着管理模式与供应链体系需要全面升级。
(一)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Supply Chain Due Diligence Act)[7]
- 生效时间与适用范围:
- 2023年起:适用于德国员工超过3,000人的德国公司及外国公司在德分支机构
- 2024年起:扩展至员工超过1,000人的企业
- 核心要求:
- 风险识别与分析:对供应链中的人权和环境风险进行定期评估,重点关注强迫劳动、童工、种族或性别歧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污染等。
- 政策声明与问责:公布公司层面的人权与环境政策声明,明确尽责目标与措施,并指定合规负责人确保落实。
- 预防措施与补救行动:在识别出风险后,应采取预防和整改措施,如供应商审计、培训与改善计划、终止违规合作等。
- 申诉机制:建立可供内部员工与外部相关方(如工会、NGO、社区)使用的申诉渠道,保障对潜在违规行为的举报与调查。
- 年度报告与信息披露:企业需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并对外公开相关合规信息,以接受社会与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 违规后果:
- 最高80万欧元的罚款,营业额超4亿欧元的企业罚款可高达全球营业额2%
- 罚款超过17.5万欧元的企业将被禁止参与公开招标
- 工会和非政府组织可就严重违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
(二)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The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8]
- 生效时间与适用范围:预计将于2026年生效:适用于员工超过1,000人或年净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的企业
- 核心要求:企业需识别整个价值链的潜在影响,制定行动计划,确保尽责管理的透明度,并使其业务战略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保持一致。
- 违规后果:违反规定的企业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最高达全球净营业额的5%,并被排除在公共采购之外长达三年。这一指令同样适用于非欧盟企业,包括中国企业在内,要求其严格履行供应链管理中的尽责义务。
(三)《欧盟市场禁止适用强迫劳动产品条例》(Regulation on prohibiting products made with forced labour on the Union market)[9]
- 生效时间与适用范围:
- 2024年11月19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该条例将在《欧盟公报》上公布,并于公布翌日生效,自生效之日起3年后开始适用。
- 条例适用于所有经济经营者,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所有使用所谓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涉及所有行业部门。所谓“使用所谓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是指在产品的开采、收获、生产或制造的任何阶段,包括在产品供应链的任何阶段,在与产品有关的工作或加工过程中,全部或部分使用了所谓强迫劳动的产品。
- 核心内容:禁止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进口和出口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涵盖所有行业及供应链各阶段的产品。
- 违规后果:作为下游企业,如果其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任意一环(如原材料的开采、加工)被认定存在强迫劳动的情况,那么该企业本身的产品(而不仅是案涉的原材料)、甚至是其他“受影响的产品”都将被禁入欧盟市场。
随着“硬法”频频出台并严格执行,供应链问责已不再仅局限于披露与声誉考量,而真正迈向法律强制与高额处罚的新阶段。这意味着全球合规环境正大步走向系统化、精细化与全链条监管,对企业的管理模式和风险应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对企业而言,唯有在制度设计、内部管控和跨国合规协作等层面实现内外兼修,方能在严苛的“硬法”时代稳健前行,并充分把握跨国经营带来的发展机遇。
三、美国、欧盟供应链立法日益“同频”,合规标准进一步提高
美国所谓《防止强迫劳动法》(UFLPA,又称《涉疆法案》)的出台,通过引入“可反驳推定”原则,显著改变了传统供应链法律的执行模式。法案的核心在于对涉疆商品实行“有罪推定”,即假定所有与新疆相关的产品均涉及强迫劳动,除非进口商或出口商能够提供“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其供应链中“不存在强迫劳动”,从而实现“自证清白”。[10]若企业无法提供“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供应链无强迫劳动,就可能失去美国市场准入权。这一规定实际上是《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的扩展与强化,将原本针对强迫劳动的零散执法标准制度化、全面化,不仅涵盖直接来自新疆的商品,还包括经由第三国加工的相关产品,极大地扩展了执法范围。[11]
国内外许多学者推测,这种供应链法规的演变可能进一步向欧盟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等国际立法方向靠拢,逐步形成全球化的供应链合规标准。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无论是已实施的《涉疆法案》,还是未来可能出台的《供应链法》,都要求企业深入自查并规范供应链管理,否则将面临被客户中断合作、产品被扣押甚至禁止贸易的高风险。
四、硬法时代,下游企业将更多因上游供应商的ESG违规行为而承担责任
2012年9月11日,巴基斯坦Ali Enterprises服装工厂发生火灾,导致258名工人死亡。该工厂是德国服装零售商KiK的主要供应商。火灾的发生主要由于工厂安全措施不足,导致工人在紧急情况下无法逃生。尽管Ali Enterprises工厂此前曾获得合规认证,2015年,四名受害者仍向KiK提起民事索赔,指控其未能确保该供应商工厂的消防安全,要求KiK承担连带责任[12]。
尽管上述案件最终因超过追诉期未能成功提起诉讼,但此事件引发的讨论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随着美国、英国、德国及欧盟的供应链法规为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企业在ESG方面的法律责任显著提升,类似KiK这样的下游企业因供应链中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面临法律追责的案例越来越多。
在全球供应链问责体系正加速从软法向硬法转变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对供应商的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变得尤为重要。例如,实践中很多企业会在其与供应商的合同中嵌入严格的劳工保护条款,供应商一旦被认定为实施了侵犯劳工权益的行为,也会构成对下游企业的违约。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会采取主动措施,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审计,并要求存在违规情形的供应商进行合规整改,严重情况下可能会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适应这一变化不仅是法律合规的需要,更是维护企业声誉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强化对供应商的准入及过程管理,同时注重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如与供应商签署反强迫劳动协议、定期进行劳工审计,以及引入第三方认证等。此外,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识别和应对相关风险的能力,也是保障合规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软法”还是“硬法”,其最终目标都是要推动企业在供应链中更好地践行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在面对愈发严格的全球合规环境时,企业应从合规出发,积极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唯有如此,才能在国际舞台上“逆风破浪”,赢得客户、合作伙伴以及资本市场的长期信任与支持。
感谢实习生刘希雅对本文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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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也明确指出,这并不会限制因违反其他州或联邦法律而可用的其他救济方式。
如果内政部长合理地认为一个实体未能遵守提交现代奴役声明的要求,他们可以要求该实体在28天内解释该失败,或者采取特定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