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琳琳 、姜志会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诞生
外资金融机构的投资路径
成为理财子公司的控股股东
银行理财子公司必须由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
外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银行作为发起人
作为控股股东的外资法人银行通常需要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理财业务专营部门连续运营3年以上;
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
参股理财子公司
如果不能满足控股股东的条件,也可以选择参股理财子公司
参股理财子公司的路径:
投资主体通常需要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能开展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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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金融机构团队,专业处理金融机构设立、日常业务、投资和并购事宜。目前正代表多家商业银行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我们的优势是:
熟悉最新的金融监管规定和操作实践;
与金融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
深入理解外资金融机构的需求和文化;
具备出色的中英文双语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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