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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视角 · 跨境工程款延付融资和再融资交易的“十问十答”(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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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银行与融资-项目融资

在《承包商视角 · 跨境工程款延付融资和再融资交易的“十问十答”(上篇)》中,我们讨论了以下第1个至第5个问题,我们将在本篇中讨论以下第6个至第10个问题:

一、承包商为什么要开展延付融资/再融资?

二、如何设置承包合同的条款,使其与延付融资/再融资安排衔接?

三、如何搭建延付融资的结构?

四、如何设置延付融资的担保?

五、如何确保延付融资项下的债权是“干净”的?

六、延付协议的准备还有什么注意事项?

七、延付融资/再融资涉及什么行政审批?

八、如何选择中信保保单?

九、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可以“出表”?

十、承包商还应当关注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哪些安排?

六、延付协议的准备还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般而言,承包合同约定与工程相关的事宜,其中肯定也会涉及工程款的结算安排,关于工程款的融资,则单独约定在延付协议中。作为融资协议,延付协议的内容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参考贷款的安排,当然会简单一些,也需要结合具体交易中工程款延付的特性,特别做出一些符合自身特点的安排。

1. 项目风险的分担安排

承包商是延付协议项下的贷款人,为项目业主提供了工程款的延付融资。并且,在应收账款转让完成之前或之后,还会承担一定的回款风险。因此,与提供融资的银行一样,承包商需要关注项目的相关风险,若风险未通过项目文件(例如,特许权协议、销售协议等)得到妥善分配,可考虑在延付协议中进行适当安排。

2. 处理与承包合同的衔接

如前所述,在起草延付协议时,需要关注与承包合同的有效衔接,例如如何将承包合同项下的付款与延付协议项下的用款机制衔接、如何在延付协议中为承包合同项下的成本超支和项目延期预留空间、如何处理承包合同与延付协议条款约定冲突的问题,等等。

在处理延付协议与承包合同的衔接时,需尤其关注相关处理是否会影响延付协议项下债权的独立性。

3. 处理与保单的衔接

中信保保单项下也存在一些除外责任、降低赔偿比例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内容或针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施加的义务,因此,在加强对延付款项的管理以及积极配合中信保开展保后管理的同时,承包商也需要考虑在设计延付协议相关条款和机制时,匹配中信保保单的要求,以有针对性的转移风险。

4. 处理与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衔接

延付融资与延付再融资类似于镜像安排,需在协议机制层面进行有效衔接,例如利息机制、还款机制、税费机制、账户机制、违约机制等等。一般情况下,延付协议的这些安排需要与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对应安排对应,以背靠背的转移风险。当然,为应对具体交易的特殊性,这些机制也并非完全一致对应。

另外,考虑到承包商未来将转让延付协议项下的债权,延付协议里需对此设置机制衔接,“明转”(公开型保理)和“暗转”(隐蔽型保理)的衔接机制会有所不同。

七、延付融资/再融资涉及什么行政审批?

视承包合同约定和延付融资结构的不同,承包商开展延付融资可能涉及以下行政审批手续: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规定,对于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此外,在不同的具体的延付融资/再融资交易中,视不同的交易安排,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的审批/备案事项,例如国资委等。

八、如何选择中信保保单?

中信保的多个保险品种均可支持延付融资/再融资交易,我们选取几个常见的的保险品种,并简要列明它们的区别,供承包商参考:

 

承包商需要结合交易的具体情况选择保险品种。另外,承包商在选择保险品种时,也需要咨询可能提供延付再融资交易的银行的意见。实践中,一些银行对此类交易中选择的中信保保险品种可能会有所偏好。

九、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可以“出表”?

延付再融资交易带给承包商的一个好处是可以用来优化财务报表。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条款如何设置、以及能否顺利定稿的关键往往在于审计师基于目前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条款,能否认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表”或“部分出表”,即,承包商能否从其资产负债表中转出该等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修订)》(财会〔2017〕8号)的规定,审计师在判断应收账款转让是否满足“出表”条件时,会重点考虑在应收账款转让协议项下,承包商是否已转移了应收账款所有权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并且,在判断以上事宜时,审计师会注重应收账款转让的实质。

落实到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协议层面,我们的经验是审计师会重点会考虑银行是否真正对承包商无追索——即,在多大程度上,银行在极端情况下只能向项目业主方或中信保要求还款或获得补偿,而不能要求承包商兜底。

总体上说,这是一个银行和承包商之间的博弈过程。银行希望尽量在特定情况下仍然依赖承包商的信用,承包商希望尽最大的可能摆脱这种依赖。这样,双方就需要在应收账款的认定、陈述、承诺、违约事件、回购等条款上仔细斟酌、完美设置。此外,承包商也需要做好与审计师的沟通工作,使其了解本交易的商业实质和条款背后的商业考虑。

总之,“出表”问题需要承包商和银行、审计师一起努力,在合同语言上寻求既能不实质改变银行的信贷审批基础,又能让审计师认定存在“出表”的空间。

十、承包商还应当关注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哪些安排?

除整体融资成本外,在交易中,我们会协助承包商先就以下安排与银行确认,以便于对应收账款转让的核心机制、以及银行能否提供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协议方案有所了解:

1. 是否承诺性授信?

2. 应收账款的“本金”转让如何安排?

3. 融资利息的支付如何安排?

4. 逾期利息的支付如何安排?

5. 剩余款项、应收账款的转回如何安排?

6. 陈述、承诺的范围如何?

7. 回购事件的范围如何?

除以上安排之外,我们在项目中,还经常会遇到承包商在延付融资/再融资交易中的其他各类问题,例如如何管控汇率和利率风险、如何设计账户安排、在应收账款转让后如何持续管理承包商在融资文件项下的义务、延付协议和应收账款转让协议需要什么样的内部授权,等等。

我们非常乐意就与延付融资和延付再融资交易相关的问题与市场参与方探讨,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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