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则国安,法强则民乐——《中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条文精讲及中美对比解读
2024年10月19日,中国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下称“两用物项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用物项条例》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下简称“《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条例》的推出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出口管制法律体系,也标志着中国在规范两用物项管理,构建中国出口管制法律组合拳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具体而言,《两用物项条例》更加详细、完善地从管制物项的范围、适用的管制行为、两用物项管制具体措施、市场主体的权利与法定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共6章50条,提出了中国对两用物项监管的总体要求、介绍了中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许可等便利化措施。 与此同时,本次两用物项条例提出了诸多项对中国出口管制影响深远的改革创新举措,包括创设管控名单(黑名单)、关注名单(灰名单)、加强规范许可管理,创设出口凭证的报备制度,重申两用物项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的管理,循序渐进的设置了两用物项条例的域外管辖权限。我们将根据《两用物项条例》的内容,逐章逐节地详细解读,并将深入对比中国其他相关条例的规定与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旨在帮助读者企业全面了解该条例,为落实企业合规措施提供建设性意见。公司与并购-出口管制与制裁-海关与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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