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

人工智能专利客体适格性的中美比较研究

2024年12月31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意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国现行专利法律制度框架下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审查政策,回应创新主体普遍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基于此,本文针对人工智能是否能成为发明专利的适格客体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并进一步对中美两国对于人工智能专利客体的适格性标准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为出海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专利布局提供参考。知识产权-专利,人工智能

2025/01/15

前沿观察

预言应验?从美国国会特设委员会年度报告看特朗普2.0时期的贸易管制方向

在之前的两篇文章中,我们回顾梳理了近年来美国在出口管制等方面以遏制中国人工智能发展为核心目标之一而对中国半导体产业所施加的各种管控与限制。从截至目前的轨迹来看,特朗普2.0时期美国对华半导体、人工智能或是其他关键新兴技术相关产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也是大概率事件。虽无人可以精准预测未来,但仍有可能基于对已知公开信息的推演,窥见未来之端倪。 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United State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以下简称“委员会”或“USCC”)于2024年11月19日发布2024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该委员会系美国参议院下属的常设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监测中美贸易往来对美国经济与安全影响,并且自2002年(中国加入WTO后第一年)起便每年向美国国会提交报告。USCC每年会通过报告向国会提出数十条建议,且从历史信息来看其中不少建议都在后续通过立法成为了现实。 因此,本文以年度报告为主线,结合USCC及相关机构在2024年的两场听证会(2024年5月23日关于《平衡中美竞争环境的关键经济战略》听证会 和2024年6月26日关于《从高科技到重钢:对抗中国主导半导体、造船和无人机的战略》听证会 ,以下统称为“听证会”),就特朗普2.0时期可能会发生的更多贸易管制措施向相关人士进行揭示和给出潜在风险应对建议。知识产权,公司与并购-出口管制与制裁,人工智能

2025/01/13

前沿观察

从出口管制到AI算力竞争实质(二):从产业与投资视角看美国出口管制的规制与变化

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确立了对“新兴和基础技术”的出口管制框架,2020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扩大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范围。如第一篇文章中所述,半导体产业因其在国防、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战略价值而在当前贸易管制体系下逐步成为重点管控对象。 法律法规的解读其实是一种非常专业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笔者也见过不少中国产业界人士因为对美国的法制框架不熟悉导致应对问题时的顾此失彼。例如有企业在上市公报里说为了避免受美国贸易合规的影响把工厂从中国搬到泰国,这看起来非常正常的一句话,日后在面临美国国会调查时反而可能成为一个故意规避监管的证据。故本文旨在以尽可能“白话”的方式从产业视角解析所受到的规制与影响,帮助避免读者以中国法律思维解读美国法规所产生的看似微小实则可能影响正确决策的差别。 本文将回顾美国对华半导体相关技术出口管制的时间轴,并详细总结对产业链上不同产业环节的影响,并把美国的对华投资限制从FDI和ODI两方面详细回顾了美国对半导体产业跨境投资限制的历史沿革与主要规则变化,包括2024年12月份和2025年1月最新生效的若干规定,希望对产业界和投资人有所帮助。知识产权,公司与并购-出口管制与制裁,人工智能

2025/01/10

前沿观察

智能竞争——AI反垄断监管的挑战与应对

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人工智能(AI)技术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它不仅重塑了传统行业的运作模式,也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参与者。然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入应用,市场力量的形成和集中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人工智能的不透明性以及数据的海量性还可能会掩盖价格串通、排他和歧视性做法等反竞争行为,传统的反垄断框架难以适应人工智能驱动的市场动态特性 ,给反垄断政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目前,各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主流司法辖区,都在积极制定和出台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涵盖了反垄断、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伦理原则和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其中,被誉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有序竞争的“核武器”,对于保护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当前及未来的竞争秩序至关重要。与此同时,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以科技企业创新为动力,其特有的破坏性与创新性属性也倒逼反垄断监管模式更新。如何确保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人工智能领域,保持反垄断政策的有效性和时代性,已成为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本文拟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反垄断政策的影响,并分析在当前反垄断政策框架下,如何构建有效的人工智能反垄断规制机制。合规业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12/20

前沿观察

美国演员工会两次罢工中的数字演员争议与中国启示

美国娱乐产业越来越依赖人工智能的使用。创建“数字演员”(digital replica)并用于影视行业或游戏行业的做法越来越受到制作人的欢迎。然而,数字演员的滥用却可能给真人演员们带来风险:这不仅会取代他们赖以生存的工作,还可能“夺走”他们的“脸、声音、躯体以及动作”。 在影视产业,美国导演工会(DGA)和编剧工会(WGA)相继罢工后,美国演员工会(SAG-AFTRA) 于2023年7月针对美国电影电视制片协会(AMPTP) 发起了长达五个月的罢工,并最终以AMPTP签署新协议的胜利成果落下帷幕。在游戏产业,美国演员工会也于2024年7月开始罢工。与此同时,两项针对“数字复制人/品(digital replicas)”的法案AB2602 和AB1836 于2024年9月在加州正式生效。 本文将着重分析美国演员工会在第二次罢工中所涉及的“数字演员”争议,并简要探讨其对中国娱乐产业AI技术应用的启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娱乐

2024/10/29

前沿观察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4年9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AIGC内容标识办法》”),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同时,作为《AIGC内容标识办法》的配套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标识方法》”)也在当日公布。 在《AIGC内容标识办法》发布之前,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下称“《算法推荐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下称“《深度合成规定》”)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AIGC办法》”)已提出就算法生成合成信息、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包括图片、视频等)履行标识义务的概要性规定。我们理解,本次《AIGC内容标识办法》在结合前述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为治理客体,就标识义务主体、适用范围、标识类型、标识部署场景与部署方式等提出进一步细化规定,从而推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义务在实践中的落地,以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文将简要介绍《AIGC内容标识办法》的主要内容。合规业务-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9/18

前沿观察

真假难辨:再议AI深度伪造(Deepfake)之法律边界

作为AI技术进步的产物之一,“AI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让歌手“唱着”那些根本没有唱过的“歌”、让演员“演着”从没有演过的“剧”。与此同时,AI deepfake技术的滥用正在掀起一股虚假和诽谤内容的浪潮。2024年2月,犯罪嫌疑人用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进行AI换脸后,假冒跨国企业奥雅纳(Arup)英国总部的CFO及高管团队,成功骗走了该企业香港分公司近2亿港币 。更有甚者,犯罪嫌疑人利用deepfake技术制作和传播换脸后的女性色情图片、视频。许多明星艺人,如著名歌星Taylor Swift 深受其扰,且大量素人也沦为这场AI deepfake技术“侵扰”的对象。例如,近日韩国新闻报道大量女性成为深度伪造性犯罪受害者,其中有近三分之一为未成年人 。AI deepfake技术野蛮生长给观众带来新鲜感官体验的同时,其所造成的侵权问题屡见不鲜且愈演愈烈。 笔者团队曾于2023年5月撰写了一篇文章:《相由AI生:浅谈深度伪造(Deepfake)与个人形象权》,分析了当时中美两国关于深度伪造(deepfake)的法律规制及司法实践。一年之后,AI deepfake技术应用愈加广泛,而伴随技术革新的是个人形象权因技术滥用被侵犯的“灰色地带”也悄然扩张。具体而言,个人形象权的受损客体从肖像扩张到了声音,受损主体也从名人不断向素人蔓延,且侵权现象呈现色情化和犯罪化特征。除此之外,在全球最近的司法实践中,AI deepfake技术不仅被用于制作自然人的数字分身(digital replicas )产生侵权争议,也被用于“复活”已故人士继而引发争议。本文将在前文基础上继续梳理美国和中国关于深度伪造(deepfake)的最新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拟进一步探讨AI与个人形象权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9/11

前沿观察

AI开拓者指南:模型训练、应用、优化三阶段数据合规风险清单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一项革命性技术,正迅速改变着内容创作的生态。AIGC技术通过深度学习模型,能够自动生成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内容,为创意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成为制约AIGC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2023年8月15日生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引导和促进AIGC技术的合规使用,保护数据安全,尊重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同时防止数据偏见和歧视的产生。 本文将从模型训练、模型应用以及模型优化三个阶段对AIGC可能涉及的数据合规风险进行分析,并为AIGC技术支持方、AIGC平台运营方 以及AIGC服务使用者等提供相关合规建议。知识产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9/06

前沿观察

AI开拓者指南:AIGC应用协议——怎么写怎么看

2024年,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领域迎来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和创新,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国内大厂积极推进文生视频、音乐生成等模型的研发和应用,EMO、AtomoVideo、MagicVideo-V2、VideoCrafter2等产品百花齐放。在海外,OpenAI发布的Sora模型,以其卓越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为语言理解和生成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Suno AI推出的AI音乐创作工具“Suno V3”,则在音乐产业中掀起了新的创作浪潮,使得音乐制作更加智能化和大众化。 不同的模型产品在运营过程中都需要制定相关的协议。本文中,我们将基于我国人工智能、数据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我们在过往相关项目中的经验,为模型产品开拓者们在制定模型产品运营相关的协议中所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提供建议。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9/03

前沿观察

AI开拓者指南:从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看开源大模型的法律责任

随着国内外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如火如荼,近期关于大模型的开闭源之争掀起一场业内讨论,在IT行业乃至扩展到硬件和通信行业,开源本身作为开放共享的技术手段,尤其是在软件行业内,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通过与闭源和服务等模式相结合,已经形成多元且非常成熟的生态氛围和商业模式(详见《开源生态下企业如何搭建属于自己的朋友圈?》一文)。 然而,传统的软件开源商业模式是否对人工智能大模型依然适用——随着大模型的发展和竞争加剧,国内外各大AI厂商早已开始走上开源之路,后继者也在考虑通过“开源”的商业模式来加入内卷的竞争。是否真如行业大佬所述“免费的才是最贵的”,还是如许多AI科学家认为,“长远来看,开源是保障AI安全的唯一办法”?本文暂且不从技术演进或商业成功层面的探究AI开源的可行性,而是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EU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为参考,对开源AI的法律豁免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以期对国内的开源大模型的选择和立法发展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知识产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8/29

前沿观察

人形机器人法律规制的号角(一)——韩国机器人立法及政策概览

2023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指出:“人形机器人集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有望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的颠覆性产品,将深刻变革人类生产生活方式,重塑全球产业发展格局。”设定我国人形机器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业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相关产品深度融入实体经济,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新引擎。” 作为“深刻变革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人形机器人,由于其需与人类共存并且互动,故需要具备态势感知能力和情感识别能力,而该等能力就必然需要新的法律治理与之匹配。然而就笔者所知,目前学术界、立法界尚未就人形机器人的法律治理展开广泛学术及立法研讨,为此,笔者试图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就两大法系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机器人的立法情况做一综述,以他山之石,对我国人形机器人学术研究立法起抛砖引玉之作用,并提出对我国人形机器人未来立法及政策的一定见解,与读者共同探讨。 本篇为本系列第一篇,解析以《智能机器人法》为核心的韩国机器人相关立法及政策实施情况。证券与资本市场,人工智能

2024/08/23

前沿观察

人工智能与战略竞争——对美国“特别竞争研究计划”(SCSP)发布的新报告之解读(二)

当今时代,快速的技术创新,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发展潜力已成为推动全球变革的重要力量,自2022年ChatGPT发布以来,人工智能模型的开发和应用获得了高度关注和大量投资,其溢出效应推动了制造业、生物技术、教育和国防等领域的发展。作为一家专注于技术和安全的无党派美国智库,美国“特别竞争研究计划” (SCSP )在2022年就已发布过《国家竞争力的十年中期挑战》报告,分析了美国面临的六大挑战,并提出了应对的战略和政策建议。2024年5月,SCSP发布报告《国家竞争力前景:战略竞赢的十年中期机遇》(以下简称“报告”),旨在阐明美国两党在应对复杂挑战时应遵循的基本目标,确保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同时有效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国家安全、经济竞争力和全球事务的变革性影响,为制定关于人工智能/新兴技术的国家政策、战略决策以及投资计划提出概念基础和目标指引。笔者将通过以下两个角度解读该报告,本文为第二部分。知识产权,人工智能

2024/08/23

前沿观察

人工智能与战略竞争——对美国“特别竞争研究计划”(SCSP)发布的新报告之解读(一)

当今时代,快速的技术创新,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发展潜力已成为推动全球变革的重要力量,自2022年ChatGPT发布以来,人工智能模型的开发和应用获得了高度关注和大量投资,其溢出效应推动了制造业、生物技术、教育和国防等领域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中美之间的竞争已经从贸易战转化为科技战,进一步发展为数据应用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竞争。未来的经济发展,毫无疑问是“得数据者得天下”,而人工智能技术恰恰就是数据应用的核心,离开数据,无从谈大模型和训练,而没有算法和大模型技术,数据就只是存储着的信息而已。人工智能的竞争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更有立法与政策层面的,各国都在加大对于标准、伦理、和应用的广泛研究,并以制定法律、政策、以及国家间协议或国际合作条约的方式促进发展并且进行国家层面的战略竞争。鉴于美国在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方面的领先优势,笔者认为有必要关注美国的智库报告,以便了解其立法的趋势和动因。本文将解读其中一个美国智库关于人工智能方面的报告。 美国“特别竞争研究计划”(SCSP )是一家专注于技术和安全的无党派美国智库,其在2022年就已发布过《国家竞争力的十年中期挑战》报告,分析了美国面临的六大挑战,并提出了应对的战略和政策建议。2024年5月,SCSP发布报告《国家竞争力前景:战略竞赢的十年中期机遇》(以下简称“报告”),旨在阐明美国两党在应对复杂挑战时应遵循的基本目标,确保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同时有效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国家安全、经济竞争力和全球事务的变革性影响,为美国制定关于人工智能/新兴技术的国家政策、战略决策以及投资计划提出概念基础和目标指引。本文将通过以下两个角度解读上述报告的主要内容,并且在最后探讨对立法的思考和分析对中国企业的影响。知识产权,人工智能

2024/08/16

前沿观察

从“不正当竞争”角度思考AI模型训练中“爬虫行为”的违法边界——欧盟与中国之比较

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下简称“生成式AI”)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此过程需要海量数据的支持,尤其是在模型训练阶段。故而,实践中很多生成式AI模型的训练往往依赖于爬虫工具从互联网上大量爬取数据。 例如,OpenAI公司的ChatGPT模型曾通过互联网爬取第三方网站中的电子书籍、文章、数据库等570GB、超过3000亿个单词用于训练AI模型。 然而,在AI模型训练中的爬虫行为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也需警惕爬虫行为所带来的以下几方面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侵权:当AI公司对第三方网站上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如文章、图片、音乐、视频等进行爬取时,可能构成版权侵权; (2)个人信息侵权:若第三方网站上包含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AI公司未经授权对其进行爬取可能会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3)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和个人信息之外,还有大量可爬取的他人享有权益的数据。若爬虫行为的规模和频率异常、爬虫行为突破了第三方网站的限制措施、对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构成了实质性替代、违反了Robots协议进行爬取等,则可能构成法律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囿于篇幅所限,本文仅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出发,简单介绍欧盟及我国对AI模型训练中针对非版权作品、非个人信息的“其他数据”进行爬虫行为的监管态度,并通过中国的相关案例介绍,试图探讨在AI时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考量。知识产权 ,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8/06

前沿观察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图解与合规要点启示

2024年5月21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Act)(以下简称“AI法案”)由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通过,并将于当地时间8月1日正式生效。 至此,全球首部针对人工智能(AI)的专门性法律正式出台。该法案于2021年4月首次提议后历经三年的多轮审议,最终形成了一部人工智能系统监管的统一规则,对全球人工智能的监管框架产生了借鉴意义。对于我们此前对欧盟AI法案审议草案及欧盟人工智能监管框架的解读,可参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大变局之欧盟人工智能治理监管框架评述及启示》及《路未央,花已遍芳——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主要监管及激励措施评述》。 本文将进一步以图示及合规要点解读的形式,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并梳理如何适用AI法案下的合规义务,同时也将结合我国当前对人工智能监管的规则要点,总结人工智能合规治理的要点,供读者参阅。合规业务-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8/01

前沿观察

从技术前沿到奥运赛场,展望“人工智能+体育”的无限可能

2024年4月19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发布《奥林匹克AI议程》(Olympic AI Agenda),邀请奥林匹克运动所有利益相关者一同踏上变革之旅,释放人工智能在体育领域的全部潜力。《奥林匹克AI议程》的发布意味着体育与人工智能的进一步融合,我们正快步迈向“人工智能+体育”的新时代。今天,恰逢2024年巴黎奥运会开幕之际,我们在此抛砖引玉,向诸位读者介绍我们对体育人工智能实践情况及潜在法律风险的研究和理解,期待与各位一同展望“人工智能+体育”的无限可能。知识产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7/26

前沿观察

AI开拓者指南:大模型内容合规要素

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飞速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经能够处理和分析海量数据,生成内容并提供个性化服务,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重点要求,“内容合规”不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精确性和安全性,更关乎道德责任和社会影响,要求AI大模型在上游技术开发和下游生成、处理信息时,都应确保相关内容遵循法律法规、尊重社会伦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产生有害、不当或违法的内容。 本文结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AIGC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模型的技术支持者(即直接参与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研究、开发和优化的专业人员或团队)和服务提供者(即将技术支持者开发的大模型集成整合并以交互界面、可编程接口等形式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两类主体需要分别关注的内容合规要点进行了梳理。知识产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7/17

前沿观察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对中国企业出海的影响

随着2024年5月21日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欧盟《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AI法案》”) ,这部历时三年的法案,走完欧盟立法进程,并正式生效。该法案被普遍认为是全球首部对人工智能领域进行全面监管的法律,对于欧盟乃至世界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AI法案》对进入欧盟市场的人工智能(“AI”)系统制定了统一的监管规则,旨在确保在欧盟范围内使用的AI系统的安全性、透明性、可追溯性、可解释性和非歧视性,减少AI系统对人权和社会秩序的冲击,同时鼓励AI领域投资和创新,为AI领域技术发展留有空间。《AI法案》采取了“基于风险”的分级监管方法,对社会带来危害的风险越高,监管要求就越严格。 近年来,欧洲已成为中国企业的出海战略高地,电动汽车、电池、光伏、智能家居设备、生物医药、跨境电商、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中国企业纷纷进入欧洲市场。2024年欧洲足球锦标赛(欧洲杯)13家官方顶级赞助商中,有5家来自中国,赞助国际赛事,是中国企业出海浪潮的一个侧写 。 本文将介绍《AI法案》的主要内容,并分析其对中国企业出海的影响,以期对相关中国企业在欧盟投资布局提供参考。公司与并购-跨境投资和并购,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7/08

前沿观察

浅析AI克隆艺人声音的侵权问题——中美新近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比

随着人工智能科技的飞速发展,利用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生成与某个特定自然人的声音极为相似的虚假语音变得越来越容易。这一技术被称为“声音克隆”(Voice Cloning),也称“深度伪造语音”(Deepfake Audio)。常见的声音克隆有两种形式:文本转语音(Text to Speech)及语音转换(Voice Conversion,也称Speech to Speech)。“文本转语音”指利用AI将用户输入的文本转化为与特定自然人声音高度相似的语音。“语音转换”指在说话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利用AI学习并模仿特定自然人A的声音(包括音色及韵律),从而将特定自然人B(原本的说话人)的声音替换为特定自然人A(转换后的说话人)的声音。 艺人是AI声音克隆的主要对象。2024年5月13日,OpenAI发布最新多模态大模型ChatGPT-4o,并且在发布会上重点介绍了ChatGPT-4o的语音对话能力。知名演员斯嘉丽·约翰逊(Scarlett Johansson)随后惊讶地发现ChatGPT-4o用于对话的语音助手“SKY”的声音竟然与自己的声音高度相似,以至于新闻媒体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都无法分辨出二者的区别。据斯嘉丽透露,OpenAI曾数次请求斯嘉丽为ChatGPT的产品配音但均被拒绝。甚至在本次发布会前几日,OpenAI还曾联系斯嘉丽,希望能够获得声音授权。尽管OpenAI声明SKY的声音源自另一位配音演员,但斯嘉丽认为OpenAI涉嫌未经许可克隆自己的声音,要求OpenAI下架SKY。 极具特色和辨识度的声音是艺人的个人品牌。如何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同时妥善保护艺人的声音权益,已经成为各国法律亟需回应的问题。本文将介绍中美两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艺人声音的保护规则,通过对比研究,探讨两国声音保护规则的共识、差异及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6/12

前沿观察

如果《繁花》遇上“Sora”:影视合作协议应该如何修订

随着Sora的横空出世,多模态视频生成软件所带来的“文生视频、图生视频、扩展原视频、渲染补帧、擦除替换”等功能似乎开始重塑影视行业的创作和制作过程。影视行业的多个环节,包括剧本创作、场景设计、特效制作、音乐配乐,乃至于营销宣传,都可能成为多模态视频生成软件的应用场景。那么,当《繁花》遇上Sora,影视剧产业的相关协议安排究竟会发生哪些变化?宝总是否潇洒依然?黄河路是否繁华依旧?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娱乐

2024/05/13

前沿观察

大模型(Large Models)时代下资本市场赋能AI企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链企业境内A股上市重点法律问题之实证分析

2024年2月15日,人工智能文生视频大模型Sora正式对外发布,仅需简单的文字指令,Sora就可快速生成一个长达60秒的高质量视频,视频的分辨率之高、内容之流畅均让人不由感叹。事实上,人工智能技术现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文案创作、绘画海报到视频生成,从基础对话到智能服务,人工智能技术的高效便捷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平添了许多色彩。自2023年以来,迎着ChatGPT所带来的热潮,百度、字节跳动、三六零、商汤科技、阿里巴巴、科大讯飞、云从科技、百川智能等科技企业相继推出其人工智能大模型产品,可服务于金融、工业制造、能源、政务、交通、教育等多个不同行业,应用于营销、创作、聊天、推理等多个场景,从而推动着人工智能产业步入大模型时代。 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工智能现已成为当今国际竞争的新焦点,亦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被列为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之一。为进一步优化大模型时代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我国各级政府已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2023年5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推动国产人工智能芯片实现突破”、“加强自主开源深度学习框架研发攻关”、“提升算力资源统筹供给能力”、“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等主要任务,并探索和推动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服务、医疗、科学研究、金融、自动驾驶、城市治理等领域的示范应用。2023年5月,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提出了“强化智能算力集群供给”、“增强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打造全域全时场景应用”、“强化数据和人才要素供给”及相关的具体要求。2023年11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若干措施(2023-2025年)》,提出了“实施大模型智能算力加速计划”、“构建智能芯片软硬协同生态”、“语料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大模型示范应用推进计划”等重要措施。证券与资本市场-企业境内外上市及再融资,数字经济,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

2024/04/28

出版物

重磅发布:《人工智能的法律探究》

2022年底,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掀起了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不断催生新的商务业态。当下人工智能的开发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它的应用正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并由此衍生出了一系列的伦理与法律问题。与此同时,各国监管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对人工智能进行规制。

2024/04/24

前沿观察

再论AIGC的可版权性——中美司法实践剖析与比较

本文为2023年3月发布文章《浅谈AIGC的可版权性——美国、欧盟、英国与中国之比较》的承接与更新。过去的一年间,伴随人工智能(AI)技术的飞速迭代,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可版权性的讨论也在持续增加。在层出不穷的实践案例推动下,美国版权局、法院与中国法院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最新回应,促使AIGC可版权性问题的司法进程逐步前进。本文将围绕“AIGC是否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即可版权性)”这一问题,介绍美国当局对此的最新认定意见,并通过分析美国与中国的不同司法实践,探讨对AIGC可版权性问题的法律回应。知识产权-商标和版权,数字经济,人工智能

2024/04/07

前沿观察

Sora或者ChatGPT:AI生成的内容究竟归谁

随着Sora的诞生,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AIGC”)可以处理更加复杂的数据类型和任务,其生成内容的效率和逼真度也将着实可期。与此同时,AIGC的法律定性、权益分配、责任承担等问题成为司法界、实务界及学界讨论的热点。在我们此前发布的《ChatGPT出品:谁是作者?》《论图片生成式AIGC平台在侵权纠纷中的角色与责任边界》等文章中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和评述。在中国,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S案”)一审判决生效,引发了新一轮关于AIGC的可版权性以及权利归属问题的热烈讨论。在该案中,法院赋予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著作权法的保护,并肯定了AI使用者“创作者”身份,对AIGC引发的诸多著作权难题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也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本文将结合S案判决以及国内外相关实践,对AIGC的可版权性以及权利归属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和分析。知识产权-商标和版权,人工智能

2024/04/01

前沿观察

历时三年,欧盟《人工智能法案》通过欧洲议会表决

2024年3月13日,欧洲议会以523票赞成、46票反对和49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历时三年,经过成员国与欧盟理事会、欧盟议会等欧盟层面机构的多次磋商、讨论,面临欧盟、美国等国家/地区科技巨头企业的担忧与疑虑,欧盟人工智能监管立法终于迎来重大进展。合规业务-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数字经济,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高科技

2024/03/16

前沿观察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实务解析

自2022年初以来,我国陆续发布算法推荐、深度合成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相关的规范文件,初步构建起对特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的监管机制。具体至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领域,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监管框架下,形成了由算法备案制度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备案(下称“大模型备案”)构成的“双备案制”的实践机制。 算法备案制度最早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算法推荐规定》”)中确立,企业可通过中央网信办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提交算法备案申请,流程和备案内容细则均较为固定。而大模型备案自《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也仅有半年,还需要与服务提供者开展更多有效地沟通、互动来积攒监管经验以制定明确、具体的规则,从而指引企业履行大模型备案义务,尤其是备案所需的安全评估。 在此背景下,2023年10月11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包含语料安全、模型安全在内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4年3月1日,历时近半年,《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正式发布。根据规范内容,我们理解,《基本要求》对《暂行办法》相关合规要求例如数据来源合法、内容安全等在执行规则方面的细化,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实践中开展安全评估提供有效的路径,不仅能推动企业提高其自身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能力,还可为监管部门评价特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安全水平提供参考标准。 基于前述,本文尝试明晰《基本要求》的出台背景与实践定位,梳理《基本要求》所涉的各类安全要求,以便为相关企业遵循执行《基本要求》提供抓手。合规业务-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数字经济,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高科技

2024/03/09

出版物

金杜受邀撰稿汤森路透《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与版权:中国篇》

国际知名专业机构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旗下的Practical Law 近日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与版权:中国篇》(AI-Generated Content and Copyright (China))(“《AIGC中国篇》”)。

2024/03/08

前沿观察

天下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香港私隐公署开展人工智能合规检查,明确AI发展指引和提升产业信心

2024年2月21日,香港私隐公署完成了对28家机构的人工智能(AI)合规检查。该检查自2023年8月启动,历时半年左右,主要对相关机构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时,收集、使用或者处理个人信息(香港称为“个人资料”,本文不做区分)的风险和影响进行检查和评估。这是人工智能合规实践的一次官方行动,且给出了整体结论和合规建议。行政行动是企业合规的外源性动力和重要合规价值之一。香港私隐公署此次对人工智能的合规检查行动,无疑对于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以及如何在人工智能环境下合理使用数据具有典型的指导借鉴意义。合规业务-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数字经济

2024/03/05

前沿观察

从美国商务部云计算管控新规看美国AI监管新趋势

2024年1月29日,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BIS”)发布了关于《“采取额外措施应对重大恶意网络活动方面的国家紧急情况”(Taking Additional Steps To Address the National Emergency With Respect to Significant Malicious Cyber-Enabled Activities)拟议规则的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以加强相关美国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对外国人客户的身份识别和报告义务。该拟议规则的公众征求意见期截至2024年4月29日。根据拟议规则,提供美国“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产品的美国IaaS提供商、美国经销商及相关外国经销商须核验外国人客户身份信息,并在特定情形下向美国商务部报告外国人客户的详细身份信息和人工智能(“AI”)大模型训练活动情况。本次拟议规则的发布正值BIS主管信息和通信技术和服务交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ICTS”)审查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办公室(“OICTS”)首位执行主任Elizabeth Cannon 入职之际,令人不禁联想BIS在ICTS审查领域的执法是否已经箭在弦上。而同时鉴于本次新规所针对的云服务和AI相关话题与先前BIS在出口管制领域关于先进计算芯片的相关管制措施紧密相连,同样也让人关注BIS在出口管制后续执法上是否会有进一步联动措施。在此,我们结合本次拟议规则的相关内容以及美国相关机构和国会的近期表态,为大家带来关于云服务和AI领域相关管控的趋势分享和提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合规业务-海关与贸易合规,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高科技

2024/01/31

前沿观察

AI安全与合规:维护国家安全的新疆域

2023年10月1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重申各国应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2023年11月1日,中国、美国、欧盟、英国在内的二十余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英国主办的首届人工智能安全全球峰会上共同签署了《布莱切利宣言》(The Bletchley Declaration),承诺以安全可靠、以人为本、可信赖及负责的方式设计、开发、部署并使用AI。2023年11月8日,习近平主席在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式发表的视频致辞中指出,愿同各方携手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发展。由此可见,人工智能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新疆域,人工智能安全是我国政府一贯密切关注的重要议题。人工智能作为全球战略性与变革性信息技术,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产生深远影响的同时,也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算法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引发新型国家安全风险。为防范上述风险,各国必将逐步健全和完善人工智能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在此前与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昇思AI框架&大模型创新中心共同编制的《大模型合规白皮书》中,对于美国、欧盟以及我国在大模型及人工智能方面的法律监管现状进行梳理,本文作为“国家安全法律专题”系列文章的第二篇,将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安全这一主题,为企业等制定和实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措施提供参考。知识产权,公司与并购-出口管制与制裁,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高科技

2024/01/09

前沿观察

“侵权包赔”:AIGC知识产权赔偿条款之对比分析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广泛应用的过程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以下简称“AIGC”)所引发的侵权风险引起了各方重视。全球知名AIGC公司如OpenAI、 微软、 Anthropic 等因侵权纠纷频遭被诉。虽然目前大多数被诉主体都是AIGC服务提供者,但AIGC服务的使用者(即用户)也同样面临侵权风险。据人工智能内容治理公司Acrolinx于2023年8月对86家财富500强企业的调查结果,约30%的企业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视为应用AIGC技术时最为关注的问题。 为消除市场忧虑,以微软为代表的多家AI公司推出了知识产权赔偿条款(Indemnity clause)。本文将围绕微软、OpenAI、谷歌、Amazon、Adobe、Shutterstock、Canva等公司推出的AIGC知识产权赔偿条款进行简单介绍,以期对其异同点进行梳理对比。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数字经济,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娱乐

2023/12/29

前沿观察

AIGC:合规引领探索之路

从GPT 3.5的问世、GPT4.0的革新到Google最近推出的Gemini系列原生多模态AI基础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在全球范围内的奇点时刻似乎愈来愈近。在中国, AIGC的应用也已经深入到金融、医疗、交通等多个关键行业。然而,随着AIGC技术的广泛应用,其法律和伦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规范这一新兴领域,我国出台了若干相关法律和规定,其中的针对性法规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算法推荐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AIGC暂行办法》”)。这些规定不仅为AIGC的应用提供了法律框架,也为行业的合规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电信、传媒、娱乐与高科技

2023/12/28